14.第14章 日记 (第2/2页)
贝柯漠打开日记,就遭到了陆小雨的阻拦:“这是人家的隐私啊。”
“可是这关系到,莫莎的死,如果你相信我,就别拦着我,给我放风去。”
“可是,就算是我们要取证,也要经过正当手断。”
“你有取证的资格才行,现在连嫌疑人都算不上,不过是我的猜测,你让我怎么和唐宇堂说,在刘月月这里,进行取证?”
陆小雨张了张嘴,没想出反驳的话语来,却是现在是什么都没有。
单单是凭借,一块指甲油,一个新的篮子,是不够让刘月月成为嫌疑人的。
贝柯漠翻开刘月月的日记,看着里面的内容。
9月3日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我认识了一个漂亮的室友,叫做莫莎,她和我一起,加入了话剧社,我想我们的相处,一定会非常愉快。
10月1日
放假了,为什么大家都找莫莎出去玩儿,没有人找我,我不高兴!
12月24日
大家都出去玩了,就我一个人在寝室,莫莎也不管我,我再也不喜欢她了。
1月3日
假期结束,这个星期五有话剧演出,我想要演主角,可是莫莎在,我就不可能出头。她真美,可是她挡住了我的路,只要和她在一起,别人就看不到我的存在。
接下来是几篇白纸,不知道刘月月,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态。
日记从二月十五日,开始继续写下去。
2月15日
还有几天就开学了,我知道自己的思想,越来越黑暗,我怕见到莫莎,害怕自己的心里,对莫莎产生憎恨,她可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怎么能够伤害她?
3月3日
社长说,今年有一场重要的演出,莫莎又是女主角,我觉得好不甘心。
3月26日
莫莎跳舞真美,我觉得自己要被她的光芒,灼伤了,我不知道应不应该杀了她,如果她不死,我怎么能够吸引人们的注意,可是她是我的朋友啊。
4月3日
今天,莫莎说我没有舞蹈天份,我知道她看不起我,那我也不用在意她了。
4月16日
我决定动手,东西已经买好了,莫莎对桃花过敏,只要沾染上,很快就会呼吸困难,是她先惹到我的,就不能怪我了,莫莎,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这一篇篇的日记,记载着刘月月,复杂却又阴暗的心理活动。
陆小雨看了几句话,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我从来没现,刘月月心里这么复杂。”
刘月月给人的感觉,一直都是温婉的,一袭长裙,干净优雅。
谁能想到,每天,刘月月和莫莎,手挽手行走的时候,心里想的,都是怎么杀了莫莎,亦或者是怎么让莫莎,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呢?
贝柯漠指了指,放在桌子上的瓶子:“维生素A,你知道是做什么的吧?”
“可以治疗夜盲症,刘月月确实是有夜盲症,整个话剧社都知道。”
话剧社经常会排练到很晚,刘月月回去,就有可能很不方便。
电话铃声,突然响起,陆小雨吓了一跳,警惕的来到了门口,防止有人进入。
贝柯漠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将电话接起来:“宇堂,你怎么想起来,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了?我一会儿不就过去了嘛,你这是着急了?”
唐宇堂的语气颇为无奈:“不是我着急,是我手下的那些人着急。”
“好吧,我现在就过去。”
“我在你们学校门口呢,你出来就能够看到我了,我在这里等你吧。”
“好,十分钟之后,我和陆小雨就过去了。”
贝柯漠挂了电话,打了陆小雨一巴掌:“干什么呢,又不是真的在做贼,宇堂在门口等着,我们也该走了,太晚就被人现了。”
陆小雨郑重的点头,冲着窗户就冲了出去。
贝柯漠一把将人拉住:“干什么啊这是,走正门就行了,还走什么窗户。”
陆小雨要不是被拉住,可能这一下,就直接从窗户掉出去了。
两个人从房间出去,来到门口,用了七八分钟,果然见到了唐宇堂,正等在门口。现在,几乎整个学校,都认识唐宇堂了,他有事没事,总会到程锦学院来。
贝柯漠系好安全带,缓缓询问:“他们这么着急,是有什么事吗?”
唐宇堂颇为无奈:“我也好奇,现在整个会议室,坐着的,都是队里的人。”
陆小雨嘻嘻一笑,倒觉得理所当然:“谁让老大这么厉害呢,他们应该都等着,听老大分析这件事情吧,我们可是找到了,非常让人震惊的真相啊。”
“你们刚才,就是在找东西吗?”
贝柯漠摇了摇头:“也不能算是找东西,应该是非法闯入。”
唐宇堂诧异的看了一眼贝柯漠:“你,非法闯入?”
陆小雨后怕的,拍了拍自己的心口:“我都快要吓死了,真的是太惊险了。”
唐宇堂轻笑出声:“你们做的事情,总是和别人做的很不一样。”
警局距离程锦学院,并不太远,开车只要十几分钟。说话之间,车就已经到了警局。唐宇堂带着贝柯漠,陆小雨跟着贝柯漠,三个人一路走来,吸引了不少人们的目光。这一次,认识贝柯漠的人多了,对她好奇的人也多了,谁都想要看看,这个贝柯漠,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会议室的门一打开,三个人就感觉到,无数道目光,刺了过来。
唐宇堂都被如此的情况,吓了一跳,更不用说是陆小雨了。
再看贝柯漠,反倒是不慌不忙的,走到了最前面的黑板旁边,将莫莎的照片固定。
“死者莫莎,二十岁,程锦学院医学院,护理系的学生,死因是过敏性窒息。现场现大量桃花瓣,一块指甲油的碎片,以及少量的维生素A粉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