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指腹婚约 (第2/2页)
“对了!阿翁可曾记得本初从妹阿薇?”袁耀似乎想起了什么。
“袁绍之妹?薇丫头?你问这干嘛?”袁缇皱了皱眉,心中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阿翁可知周澈之父是谁?”
“谁?”
“周纪周书载。”
“似乎有点印象...阿呀!原来是他的儿子。可是当年追随本初从父文开公,北征鲜卑,为救文开挡箭而亡的那同郡校尉。难道你是说那件婚约之事?”袁缇恍然大悟。
“正是!就是那件婚约啊。本来我也想不到的,今从郡廷回来之前,因为好奇周澈,特去调出了周澈的户籍看了看,后看到其父之名,我才记起。”
原来这牵扯到十余年前的旧事--先从袁绍说起吧,袁绍生父是袁逢,袁绍虽是长子,但他是庶出;袁术才是嫡子。后来袁绍过继给他的伯父袁成,成为袁成那房的嫡子。这袁成就是袁缇说的“文开公”,文开是袁成的字。这里说的“袁绍之妹”是指袁成的亲生女儿--薇丫头--袁薇。
十余年前袁成任左中郎将,奉旨率部随军北征鲜卑,而周澈之父周纪则是其麾下校尉。当年血战,袁成率部突围,周纪为救其人,挺身挡箭而死,周纪临终前,曾委托袁成照顾自家妻儿。但是好景不长,袁成自从那一战后,受了内伤,回到汝南没过多久也死了,临终前交代其妻,未能报恩,很遗憾,但听说周纪有儿子,就将其幼女许配给其儿。
但是周澈家自父阵亡后,家道中落,因为周澈是小妾生的,其母难产而死,所以周纪之妻带着周澈兄长、顺带卷了一笔财产回了娘家,从此和周家互不往来,也就在那时原来的那个周澈就愤而从军。按照礼制,那个薇丫头应该是嫁给其周澈兄长的,但是已经和周澈分家了,其兄长也跟着其母离开,所以如果袁家还在意这个约定的话,只能将其嫁给周澈了。
不过两汉风气不似后世,这个时代最重信义,特别是越有名望的家族,越守信义。比如汝南隔壁的颍川郡颍阴荀氏---荀彧和唐氏女的婚事,是唐家女已故的父亲唐衡还在世时与荀绲定下的。唐衡乃桓帝时的宦官,“五侯”之一,权势熏天,性贪暴,在世时名声很不好。他本来是打算把女儿许配给汝南傅公明的,公明不娶,这才改与荀彧。当时,荀彧才两三岁,不能完婚。
后来不久,唐衡病卒。他病卒的第二年就爆了第一次党锢之祸,士大夫与宦官的矛盾激化尖锐。荀家诗书传家,讲究的是一个信义,虽没有因此退婚,但这桩婚事却也因此拖延了下来。再到第二次党锢之祸,荀彧的从父、荀衢的伯父荀昱乃至因谋诛宦官而死,荀氏全族亦因此受到牵连,被禁锢不能出仕。这门婚事就更不好办了。不过出于种种考虑,荀、唐两家倒是都没有悔婚。最后荀家按约定娶了唐氏女。
“我闻周皓粼尚未婚娶,而本初之从妹及笄有三。耀以为,以其才,足为本初从妹良配。其从妹的婚嫁本非吾该言之,但是毕竟婚约在先,如不履行恐污我袁氏家声啊。所以父亲大人,要不要去通知下本初?”袁耀提议道。
及笄有三,指的是袁薇-十八岁。古礼“女子十五笄而礼之,许嫁,称字。”
两汉男子的婚龄,小的十二三,长的通常也就是二十来岁。女子婚龄,小亦十二三,长则十五六。男子尚好,女子若是过了十五六还没嫁人,就很不好说了。前汉惠帝六年曾下过一道诏书:“女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算即算赋,人头税。十五以上不嫁的,要收五倍的人头税。这也算是变相地规定女子婚龄了。其实袁薇年已十七八,要不是袁家是大户,交得起税,不然早嫁人了。
可嫁人是件大事,尤其是对像袁氏、周氏这样的士族来说。虽然是有指腹婚约,但是一个弄不好,若所嫁非人,贻人话柄、被人嘲笑都是小事儿,往严重里说,说不定还会使整个家族的清名受污。名望乃一个家族的立世之基,若族名受污,那整个家族也就完了。
当夜堂上,袁缇不置可否,对袁耀说道:“伯淳,你没事儿的时候可以多留意一下周澈,打听打听他的为人处事。我明日去找本初,探探口风。”伯淳是袁耀的字。
袁耀应诺告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