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包拯质疑王安石 宋朝的各种税目 (第2/2页)
“官家,我刚刚从工部过来,一切已经准备就绪,两日后我会出发去治理黄河的。”欧阳修回答道。
赵贞想了想,说:“包拯,你这次任江浙路的巡察使,顺便去杭州监察地方民情真实情况。”
欧阳修和包拯都出了京城,一个向北治理黄河,一个向南体察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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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快到陈州地界时,看到路上的流民开始多了起来。
陈州地区去年大旱,导致今年小麦收成不好,青黄不接,造成了陈州一定程度的饥荒。
祸不单行,陈州去年遭遇大雨雪,好多桑树都冻死了。结果今年养蚕的收成只及其以前的三五成。小麦的收成也不好,粮食收成锐减。
说到这里,咱们先说一说宋朝农民要纳的税,宋朝农民主要缴纳三种税。
民田税:北宋田税是按土地的数量和土地好坏向土地所有者收税。
每年夏秋各征收一次。一年缴纳两次税,夏季一次(征钱、绢、布、草),秋季一次(征粮食),称之为两税。
官田税。:官田税是官府的田,属于国有,但官府不种地。雇佃农耕种,官府收租,官府税也有夏秋两税,由佃农承担。
身丁税:男子20岁为丁,60岁为老,在20~60岁的男子要缴纳身丁税与夏秋两季同时交。
宋朝除了以上三种税,还有其他的杂税,如农器税,牛革税,蚕盐税,鞋钱税等等,乱七八糟,五花八门儿的税……
除了以税为名目的税,还有不以税为名的税。叫做耗,如省耗,仓耗,雀鼠耗。
耗是耗费,就是说粮食在路上有耗损。放在仓库也有耗损,麻雀老鼠偷吃有耗损,为什么要说耗呢?是因为有以上这些耗损。官府在收税时,本来一斗的粮食要交1.5斗,因为有耗损。
范仲淹新政以来,取消了杂七杂八的税和耗,对农民只收上面所述的三种税:民田税,官田税,身丁税。
但是农民的负担真的就减轻了吗?不然。想知道为什么还得再介绍三个名词:支移,脚钱,折变。
民田税,官田税,身丁税三种税是法令明文规定的。明面上的税,而实际操作中,农民在缴纳夏秋二税时,还会涉及到支移,脚钱,折变等名目。
因为农民在缴纳夏秋二税时并不是官府派人来收粮食,而是由农民亲自把粮食送到指定的地点。
这个地点可能在本州,也可能在外州,比如边境打仗需要粮食。指定的地点可能是边境。再比如宋朝每年给辽国契丹纳贡茶叶,布帛,缴纳茶叶,有的百姓需要把物品送到辽国契丹去。
把粮食布帛送到官府指定的地点去,叫做支移。这个支移明目上不是税,实际上,在那个交通极不发达,运输工具极度落后的年代,支移对农民来讲,是比夏秋两税更沉重的负担。
如果你不愿意亲自交税也可以,你可以再多交一份钱,官府雇人替你交,这份钱叫做脚钱。
脚钱名目上不是税,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税。说完了支移,脚钱。咱们再说说第三个名词折变。
折变就是今年政府不收粮食了,改收布帛或钱,只能把粮食卖了,换成布帛,钱。
而价格由官府来定。这里面可操作的空间就更多了,问题也更多了。
举个例子,假设一斗粮食市场价是一百,官府按两百收,实际上百姓交的税又增加了。
再说我们的包青天,包拯看到这些日益增多的流民,他心急如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