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去县城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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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敬修点了点头,抬起右手拍了拍谢燊的脑袋。他很少做这样的动作,平时在外,他的两只手都不会离开拐杖,他怕自己站不稳会摔倒闹笑话。
今天这个动作也是心之所至。他用咯吱窝夹着拐杖,右手也不敢抬的太高,怕拐杖没夹好脱离控制,那就尴尬了。
谢燊一看他要抬手,条件反射般弯了弯腰,让他不用把手抬高就能拍到他的头。
这个孩子,似乎天生就有很强的共情能力。
杨敬修笑了笑,跟谢燊告别,转身拄着双拐慢慢走远。
谢燊又转悠了半个小时,打到了另外三只斑鸠。
这段时间打鸟的过程中,他一直在观察斑鸠这种鸟,他发现这种鸟挺让人无语的,它们随便扯两根树枝胡乱一搭就是个巢,就敢在上面下蛋孵小鸟,微风一吹,那些鸟巢和鸟蛋就开始摇摇晃晃,摇摇欲坠。
他很怕它们掉下来摔碎了!
为了打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他都爬了好几棵树给它们人工加固鸟巢了。至于鸟蛋,他没想拿走,个头太小了。
谢燊带着四只斑鸠满载而归,然后快速填饱肚子,跑着去上学了。
张瑞凤把斑鸠收拾好腌起来,谢赟下午没事干,在家里坐不住,背着筐又上了山,还带走了谢燊的弹弓。
她简直比原主还勤快。
原主在家能坐得住,偶尔没事干的时候坐着发发呆就是难得的放松。
她根本就坐不住,还不如走起来、动起来,多少能给家里带回点什么。
俗话说,没有白干活的不是,在这个时候的农村,想要改善一下生活,就只能自己多干活。
事实上,还真不是所有人都很勤快。一到休息日就晒太阳、侃大山、得过且过、啥事都能凑合将就的大有人在。
谢赟带回了一筐柴,还有一只野兔。
考虑到第二天要去县里找人,张瑞凤当即就要把野兔收拾出来,想让谢赟明天带去做见面礼,被谢赟拦住了。
“妈,咱们就带点自家种的白菜萝卜就行。第一次见,咱也不知道他是啥人,带点自留地种的东西,保险点。”
张瑞凤点头,“还是你想的周全。那这只兔子咱们留着自己吃。最近老吃烧的东西了,这只炖着吃。”
她笑了笑,说道:“以前,妈做梦都不敢想咱们能有这样的好日子,现在差不多天天都能沾上荤腥。你看看我,都胖了。我脸上一长肉,褶子都给撑平了。你看木木,长得多块,这三个月我看他往上窜了一截。”
谢赟笑道:“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时候不能亏嘴,亏嘴该长不高了。”
张瑞凤笑道:“你像他这么大的时候,正赶上饥荒,没吃到什么好的。要不然,你还能再高点。”
谢赟笑起来,“妈,我现在也挺高的,咱们大队的姑娘,比我高的几乎没有。虽然是遇上了饥荒,但你和爸也把好吃的都给我了,可没亏着我。”
她身高一米六六,在柳树屯算是高个子,比很多男青年还高。
这时候的男同志,身高普遍在一米六到一米七之间,超过一米七的就算是高个子。整个柳树屯,身高达到一米八的,据谢赟观察,不超过五个,还都是爷爷、叔叔辈的,他们的儿子们个子就只在一米七左右,没有达到父辈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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