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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最好的猎物 (第2/2页)

爆炸产生的震荡,把两只站在河马肚皮上的鬣狗掀飞。

另外两只待在河马屁股处的鬣狗,更是被崩了一身绿不拉几的玩意。

顿时臭气熏天。

呜哇呜哇!

鬣狗群发出惊慌的叫声,纷纷后退,聚拢在一起。

巨人观爆炸威力并不大,生化伤害远超物理伤害。

几只被崩了一身腐烂物质的鬣狗,明显被其他鬣狗嫌弃,都不愿意跟它们站在一起。

等候了一会,确认河马尸体没有什么变动,几只鬣狗纷纷上前,继续大快朵颐。

刘畅看鬣狗群吃腐肉,像是吃豆腐渣似的,一阵反胃,赶紧跑远。

‘太恶心了。’

‘我踏马宁可啃草根也不吃。’

刘畅跑出一段距离,心里还膈应的慌。

也就是鬣老二这货,不嫌弃巨人观的身躯,也不怕高度腐烂尸体上的细菌,确实是大草原上无情的干饭机器。

要是没有它们,草原上都得产生瘟疫。

说来也怪,偏离了方向之后,刘畅跑出两公里不到,就遇到了梦寐以求的好猎物。

四只体型巨大的鸵鸟,带着一群小号鸵鸟,在草地上觅食。

‘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

‘之前我就是太死脑筋了,要是没有刚才那一群鬣老二帮我改变方向,我上哪儿找这一群鸵鸟啊。’

刘畅激动的眼泪汪汪。

鸵鸟是草原上的大型食草动物,虽然名字带一个鸟字,实际上这货早就失去了飞翔能力,保留的一对翅膀中看不中用。

能够飞翔的鸟类,大部分都是毛多肉少,体态轻盈。

成年鸵鸟足足有两百多斤,能飞起来才是见鬼了。

两百多斤对于刘畅来说,属于非常棒的体重。

太重了他不好杀,杀了也不好带走。

太轻了不够他吃很长时间。

最关键的是,鸵鸟好杀。

它的攻击方式是用自己强壮的脚趾踢对方。

刘畅最喜欢这种攻击方式单一的动物。

六百斤的皮鞋老六他都能单杀,打鸵鸟还不跟玩一样。

四只鸵鸟加起来得有一吨重,要是能把这些鸵鸟全部收入囊中,完全足够他度过旱季。

‘哎,没想到我的旱季挑战就这么平平无奇的结束了。’

‘也没有多难嘛。’

刘畅内心凡尔赛十足的碎碎念,悄咪咪朝着鸵鸟的方向摸去。

四只鸵鸟带着十来只小鸵鸟,他没有贸然冲出去直接进攻。

单对单战斗才是最适合他的战斗方式。

被鸵鸟群围攻,他也有危险。

被鸵鸟踢死倒是不至于,可谁也不想让鸵鸟踢几脚嘛。

等距离足够近时,刘畅猛地朝着鸵鸟群冲去。

他的目标是鸵鸟幼崽。

咚咚咚!

蹄子踩在地面发出声响,是最好的示警器。

四只成年鸵鸟看到刘畅冲来,其中一只体型最为高大的鸵鸟毫不畏惧,一马当先朝着刘畅冲去。

别看鸵鸟长的大个,看着跟傻大个似的,实际上它们的奔跑速度并不慢。

另外还有一只成年鸵鸟,辅佐在鸵鸟大佬边上,一起对刘畅发起冲击。

剩下两只鸵鸟负责保护鸵小宝。

刘畅和鸵鸟的距离拉近到十米左右,猛的掉头往外跑。

他佯装进攻鸵小宝,是为了拉成年鸵鸟的仇恨,让后者追击自己。

只要有成年鸵鸟追自己,和另外三只鸵鸟拉开距离,就是刘畅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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