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潜娃的爱情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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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娃记得跟吴媛正式表白的那天晚上,刚好是一九九一年的五月二十日。
520,一个有特殊含义的数字。
“也许\/是一个世纪的等待\/一百年的思念\/化成了此刻的相逢。
温柔的月光\/洒在你光洁的脸上。
我凝视你细细的柳眉\/清亮的眼眸和如梦的红唇\/吻你,因为我爱你。
我知道\/你不是最美的\/却是最真的。
我明白\/我们都不是最好的\/却是最和谐的\/吻你,因为我爱你……”
为你写诗, 为你静止,为你做不可能的事情。那夜,勇敢的潜娃第一次吻了心爱的女人。
潜娃再一次恋爱,朋友们都沸腾了。有说他是因为孤独了,有说他是疯狂了,也有说他是无聊闹着玩的了。
就没人相信他是遇见爱情了?!
潜娃的恋爱季节才开始,友人们却一个个宣布,不再相信爱情了。
他们宣布恋爱的那一天,个个都兴奋得容光焕发,而今,他们又都如此颓废和没精打采。
华华要“爱就爱一次”的宣言,犹在耳畔,而这一次的死去活来,却最终输给了距离的遥远。
李阔“人不是因为美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短暂恋爱的结局却是莫大的讽刺:因为他恋爱的对象并不美丽。
王明“不知是怎么开始的,又是怎样结束的?”最后却告诉大家,说不定我会随便捡一个女孩结婚的。
爱一个人大概是无需讲清为什么的,更不能弄明白到底爱的是什么。
其实爱情这东西本是一种抽象的情感,具体的亲吻,抚摸等绝不是爱之极致,真正的爱应该是说不清,摸不着的。
像潜娃一样,整天工作再累再疲惫,一旦和吴媛在一起就有了高兴,有了快乐,这种感觉就是爱。
这就是人们求而不得的爱情。
送走妹妹后,潜娃和吴媛高调地公开了恋情,进入了最甜蜜的热恋期。
潜娃最喜欢的就是带着吴媛去见各种朋友和亲人,他觉得如果你真爱一个人,就应该以她为骄傲,让她知道你所有的朋友圈。
他带她去探望了见义勇为,被坏人用刀刺伤大腿,躺在医院的结拜兄弟,二哥李阔。
带她去看了自己的干儿子,洪哥的宝贝朱砂志;去吃了林凌家的大水饺;去参加了老五潘颜长的生日聚会。
还去了高中班主任老魏家;练习武术的师父毕生家;自己的长辈大伯家……
总之,但凡潜娃觉得吴媛可以认识的都介绍了一遍。
并努力去融入她的生活。
接受她的爱好,理解她的兴趣,你可以不一定为她改变自己,但至少要学会包容对方。
吴媛喜欢唱歌,他给她买吉他和收录机;喜欢看书,他为她开放所有藏书,哪怕从不外借的孤本。
他去见了吴媛的父母、兄长;也先后认识了她不少的同学和朋友:惠惠、蓉蓉、兰兰……
吴媛喜欢潜娃的才气,爱在两人独处时,朗诵他写的诗歌和散文。
潜娃最享受的就是枕在吴媛的大腿上,让她给自己掏耳朵,那种舒服,那种感觉比让他当神仙还要爽。
真有种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心境。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潜娃和吴媛的恋情越发地深入。他们彼此陪伴,一起看书、一起唱歌、一起看电影、一起出去玩。
让彼此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潜娃深知,吴媛同意他的表白,不仅仅是因为他的真诚,更是因为他给予了吴媛足够的爱与踏实感。
他常常想,这个女人,不光是他生活中的恋人,更是他灵魂的伴侣,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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