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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第 16 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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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单薄麻衣的男孩儿赤脚漂浮在艾尔菲斯床前,塞缪尔抱着臂膀,如墨黑眸中倒映的是被莹润白光包围的小少年。

男孩儿扯了下嘴角,似笑非笑,还未接触过魔法,甚至根本不信魔法的存在都能靠体质吸引来这么多光明元素,甚至可以说颇得元素喜爱,真是……

可惜,生在这种地方,难有接触魔法的机会——也不知道该说这小崽子是幸运,还是不幸。

无法被纳入体内,只能在艾尔菲斯周身磨蹭的光明元素太多,在黑暗中略微刺眼,塞缪尔动了下手指,黑暗凝聚在少年身边,驱逐了仅他一人可见的光芒。

黑暗完全不会对塞缪尔的夜视造成阻碍,回忆起温斯特睡前的对话,他略带疑惑地看着艾尔菲斯稚嫩无害的睡颜——

一个长于山野,长年被那个老牧师洗脑的小崽子,不敬神明也就罢了,居然能说出这般通透的话?

加上成熟的处事态度,以及看似擅于交际,实则冷漠淡然、与这片土地格格不入的出挑气质,塞缪尔怎么看艾尔菲斯都不是个正常小孩儿。

快速把记忆中选择重生的神明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像小崽子这样滥好心、脾气好还不蠢,让他看着不那么烦的,好像还真没有。

而且那些家伙只会挑有利于变强的地方重生,绝不会来这小破地方。

有趣,若是在神陨时代之前遇到,说不准他会捡回去养着玩儿了。

长发及肩的小孩儿冷着脸,他几乎确定这小崽子不正常,却一时想不出原因……也不急,再观察几年好了。

不过……如果他想再继续了解这小崽子,或者想继续留在这个没有威胁的环境好好长大,就不能凭借梦境向失忆的自己逐步开封记忆了,再这样下去,‘温斯特’都要因为害怕伤害到他的好哥哥而跑路了。

塞缪尔可不想让这具身体四处折腾,连饭都吃不饱,他又不能长时间出来。

反正就算彻底苏醒也无急事可做,就让‘温斯特’再长几年,到了不易受惊的年龄,他再继续开封记忆好了。

塞缪尔正做着决定,倏地烦躁皱眉——头痛。

不过才醒一会儿,这废物体魄就受不住万年的记忆,开始排斥完整意识了。

不出意外的话,他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再出现了。

小孩儿又想到了什么,脸上尽是不爽,伸手扯了扯沉睡的艾尔菲斯的脸颊以做报复。

如果让曾经被塞缪尔赤手空拳打成肉饼的魔龙看到这场报复,准会气活过来!

塞缪尔的不爽源于他接收到的新记忆。

洗衣烧火做饭也就罢了,他也不是受了恩惠还白吃白住占人便宜的性子(打架抢劫靠实力说话的事情除外),而且自己也不再是无需进食的神明之躯了,学点生存技能也行。

但是做竹编草编、晒干货、菜地浇水捉虫拔野草、浆果园撵鸟,还打扫肮脏的兔圈???

他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等耐心!

问题是做这些事赚那么点钱币,还不是给自己用的,‘温斯特’可是一心想着全部存着给哥哥买好东西!

这种如此看重某个人的感觉,让曾经看谁都烦、无聊了宁愿打架睡觉的塞缪尔极度不适应——若不是确定了这具身体是在母体死亡后他才占据了地盘,塞缪尔都要怀疑这个满心只有哥哥的人是另一个灵魂了。

然而塞缪尔性格再冷血霸道,也不至于对小恩人做什么,顶多就捏捏别人脸颊,然后吞下这口气,憋屈地回去沉睡了——小崽子,我们来日方长。

艾尔菲斯被施了点手段,被扯了脸颊也没感觉,一晚上睡得格外香甜。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很荣幸的成为第一个让脾气不好的黑暗神感到不爽却暂时束手无策的人。

翌日醒来,艾尔菲斯照旧神清气爽,精神饱满,温斯特正与他相反。

小孩儿头疼欲裂,但并不想告诉哥哥惹他担心,他昨晚一夜无梦,虽然身体不舒服,心里倒是松了口气。

艾尔菲斯看出了小孩儿脸色不好,走路都有些不稳,一逼问才知道是头疼,也没其它症状,艾尔菲斯便当作温斯特这段时间压力大,没休息好。

这下可拨动了艾尔菲斯的某根神经——他当初不就是因为没休息好才猝死的吗!

少年不容拒绝地将小孩儿留在屋子里休息,这两天什么都不许做,只管吃睡,无聊了就看看书。

自那日起,温斯特再也没有做过噩梦,之前升起的要离开利塞镇,以免哥哥会遭受厄运的想法也逐渐消失。

大概是哥哥说的那样吧,他越害怕什么事,就越会梦见它们。

那天晚上得知哥哥不会害怕恶魔之后,他压力小了一些,便没再梦见那些奇怪的事情了。

转眼就过了两人相识的第二个冬天,温斯特身高抽条明显,幸好艾尔菲斯也处于长个儿的年龄,所以他始终比小孩儿高一头。

温斯特的头发一直留着,如今已经可以和艾尔菲斯一样束起来了。

男孩子用布条扎起深琥珀色的长发,穿着一身简单的灰白上衣、棕色长裤和能裹住小腿的靴子,腰间别着一把匕首。

简朴的打扮也不会让他变得泯然众人,只因他长相亮眼,但没人会以‘可爱’来形容他,虽年龄不大,小脸的线条却有几分攻击性的俊郎。

温斯特的面色一如既往的有些沉,小小年纪便有了些不可招惹的气势。

与他共骑一马的艾尔菲斯跟温斯特差不多打扮,旁人看到他俩,又一次在心里感叹卡文牧师可真会捡孩子,两个小孩儿不但聪明懂事,长相也俊俏。

这是艾尔菲斯养孩子的第二个夏天。

今日,包括他们俩和威尔大叔之内的八个人要进城一趟。

艾尔菲斯主要是过去核对账目,顺便看看生意上有没有麻烦。

其他青壮年男人都是商队的成员,背上背着大刀,甭管会不会耍,一队人看起来威慑力是有了的,一般的劫匪不会撞上来。

至于混进队里的温斯特……其实不是来帮忙的,是艾尔菲斯想带他家乖孩子进城逛逛。

温斯特坐在前面,从哥哥手中拿过了缰绳,“你抓着我,我来驾马。”绳子粗糙,会摩疼哥哥的手。

艾尔菲斯只当小孩儿图新鲜图刺激,喜欢策马奔腾的感觉,无所谓地松开了绳子,他相信温斯特的骑术水平。

既艾尔菲斯参与进拉斐城的饮食行业已经过去了四年,加上特产店售卖的那些便于远程输送的货物,吸引来了不少外地人过来吃喝或者进货。

为了吸引一波又一波的外地人过来给他们薅羊毛,艾尔菲斯不得不注重拉斐城的整体吸引力。

受限于资源和技术水平,艾尔菲斯也不能让拉斐城添各种新玩意儿,他只是让莫恩传话,跟到店吃饭的城主商量了一下,注意城里的卫生情况,再沿路贴着墙做些花坛,让旅人看着心情惬意。

把路修平稳些,每条街可以安置几条长椅供人休息,最好城里有护卫巡逻,禁止盗窃和斗殴行为,让旅人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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