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林志合这名字是她妈起早贪黑给她取的 (第2/2页)
林志合这名字是她妈起早贪黑给她取的。
当初生下她的时候,她妈取名字犯愁了好久,看到她爸一拍大腿,既然咱们两个志同道合一起生了个孩子,那孩子就叫林志合吧!
而原主的名字则是之子于归“之”,禾苗的“禾”。
虽然原主的“之禾”很美,但自己的“志合”立意也不差。
等一会,林志合突然反应过来,在两个平行时空里,有两个音同字不同的女孩子,一个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林志合,另一个是入宫当妃子的林之禾。
那她很有可能不是猝死,而是出了什么意外,使得两个人的灵魂互换。
这就是传说中的串台啊!既然是串台,那就还有再串回来的希望啊!
想到这里,林志合原本死了的心突然“死灰复燃”,仿佛胜利就在眼前,前方满满的都是曙光。
在小桃红断断续续的叙述中,林志合逐渐勾勒出原主的形象。
而原主的身世,那就更有来头了。
简直就是饮料里的娃哈哈,鸭货里的周黑鸭,方便面里的小当家,总之就是顶呱呱。
原主作为林家最小的女儿,极为受宠。
刚出生时,她爹把还皱皱巴巴的她抱在怀里,倔强的认为她长得粉妆玉砌、美若天仙,大手一挥打赏了所有的接生婆子,同时还给林府上下的奴仆都赏了半年的月钱。
抓周礼上,他爹给她摆了许多东西,古董花瓶、书、笔、金银首饰等等,一应俱全。
每当原主抓起一样东西,原主爹就黑着脸,开始吓唬原主。
小小的林之禾一直都是被捧在手心里,哪见过这个,开始往他爹怀里钻,吓得哇哇大哭。
她爹这个时候却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美其名曰林之禾抓周抓了自己,自己要把所有的私产都传给原主。
在林家当时已经有七个男丁、两个女丁的情况下,原主被有恃无恐的偏爱着。
这么明目张胆,终于惊动了林家的家主——林老夫人。
林老夫人是原主的祖母,每天都听各种人状告原主爹偏心,终于忍无可忍,拄着拐棍去找原主爹。
就在拐棍距离原主爹只有零点零一毫米时,尚在襁褓里的林之禾突然嘎嘎笑了起来,吸引了林老夫人的目光。
林老夫人走到摇椅旁,看到了还咧着嘴笑的原主,觉得此子不简单,从此跟原主爹一起偏爱。
讲到这里,小桃红抬起亮晶晶的眸子看着她,眼睛里充满着羡慕。
好家伙,万人迷女主竟是“我自己”。
原主吃香的喝辣的,一到遭罪的时候她又穿到了原主身上,合着原主一点苦都没吃着。
为什么!不!这不公平!林志合在心里狂吼。
后来,原主长大了,她爹觉得孩子孤零零的都没有同伴,就张罗着买个小姑娘跟林之禾做伴。
这个小姑娘就是小桃红。
“有一天,人牙子把我卖到了林府,老爷让我陪着小姐你玩,我的命运也改变了!”小桃红眼睛亮晶晶的,提起这些脸上漾起了幸福的表情,一直在冲着林志合笑。
“小姐,听人牙子说,我家里可穷了,双亲因病去世,我和姐姐就在舅舅家生活,可是舅舅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我姐姐,把我们都卖给人牙子就不管我们了,幸好我跟着小姐能够吃香的喝辣的。”
马上就没有了,林志合心里暗暗的想。
在这么温馨的时候、在小桃红这么幸福的时候,要跟她宣布这么难过的消息,林志合觉得自己十分残忍,可是又不得不说。
“小桃红,对不起,是我这个当主子的对不起你。”林志合实在没有办法抬头,不敢看着小桃红那双圆溜溜的眼睛。
“主子,到底怎么了?你直接告诉我吧,我又不聪明。”小桃红语气蔫蔫的,整个人也不像刚刚那样精神抖擞。
“桃红,我们大难临头了”林志合心里对小桃红的愧疚越积越多,决定快刀斩乱麻。
她用手摸了摸小桃红的头发,“我被皇后娘娘罚关禁闭十年,你因为受了我的牵连,也要陪我在这小小的朱鸟殿待十年。”
说完后,林志合才敢抬起头,等待着小桃红的反应。
没有想象中的难过和崩溃,小桃红反而很平静,仰着小脑袋看着林志合,整张脸只写了两个字——“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