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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试戏《黑暗骑士》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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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洛杉矶。

天使之城,娱乐之都,阳光之城。

有句老话,LA的每一天,都是阳光灿烂的。

陈诺和齐云天在这阳光灿烂的洛杉矶,拿着王嘉卫剧组开的工作证明,在好莱坞的演员工会(SAG-AFTRA)顺利注册。从此,陈诺成为了一名SAG-AFTRA的正式会员。

从理论上说,自今天起,他才算是一名正儿八经可以在好莱坞正常接戏的演员。此后也可以参与任何电影的选角,并受到工会在演出时长,权益和工作条件上的保护。而这,是任何演员想要在好莱坞成功的第一步。

等到第二天,他们早上8点出发,迎着朝阳,去见诺兰兄弟,去面试一个和洛杉矶的阳光背道而驰的角色。

陈诺从没有对一个角色有这么强的企图心。

当他决定去和希斯莱杰竞争之后,他就特别想要拿下这个角色。

不只是因为希斯莱杰会死,也不只是这個角色最后拿到了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甚至不是因为诺兰。

而是他喜欢这个角色。

不过说的其实也是废话,只要认真看过《黑暗骑士》这部电影的男性观众,只怕没有一个不会为希斯莱杰的神级表演而倾倒。

他也不过是其中之一。否则,怎么可能十多年后会有人为小丑拍出一部精彩绝伦的传记,男主角还拿了奥斯卡影帝?

只能说,凡是做演员这行的,要是机会摆在面前,谁会不想尝试这个角色?

更何况陈诺觉得,拍完《蓝莓之夜》,马上去试戏《黑暗骑士》,这简直就是上天的安排。

他清楚自己现在的状态。

他现在还没有出戏,他就像一个从《蓝莓之夜》这部幽暗的文艺电影里,走出来的失意之徒。

他贫穷,他孤独,他见识了无数的悲欢离合,他看透了繁华和苍凉。

他没有人爱,也没有爱人。

他就像一条爬行在大都市底层的虫子,要么被吃掉,要么变成某种畸形的怪兽。

遇到伊丽莎白之前的杰瑞米简直就是小丑的前传。

两者之间的区别,似乎只有年纪,嘴巴的伤口,脸上的白泥,和一个转变为怪兽的契机。

仅此而已。

……

……

这个时候的克里斯托弗·诺兰还略显青涩,虽然蝙蝠侠·侠影之谜使他进入了好莱坞的主流电影圈子,可让他彻底登堂入室的《黑暗骑士》,现在还在选角阶段。

事实上,只差唯一一个角色没有选定。

克里斯托弗·诺兰最开始不知道乔纳森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去了一趟香港之后,居然莫名其妙的提出是否可以重新考虑小丑这个角色的人选。

甚至他提出的候补人选就更加可笑了,居然是一个19岁的中国男孩。

让他取代在《断背山》中奉献出精彩演绎的希斯莱杰?

这简直不可思议。

但后来,他的态度渐渐软化。

不是因为乔纳森的推荐,也不是男孩的那部得奖之作。

毕竟,那只是一部粗糙的艺术片,他看过,但什么都看不出来,只能让他知道,这个男孩确实是个会演戏,并且演得不错的演员。

当然,这也是一个最基础的不可或缺的条件。

没有这个基础,其他的也根本不用谈。

让克里斯托弗·诺兰改变主意的主要原因是,经过几次通话和一次见面,他发现,乔纳森说得一点都没有错。

断背山的拍摄,让希斯莱杰的内耗太严重了。他跟他见面的时候,他看得出来,那个年轻人眼中快要癫狂的神色。

要是饰演小丑,诺兰认为,确实很有可能让他体内的平衡彻底失控。到时候,可能会导致事情发展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虽然诺兰觉得,电影高于一切,如果没有选择,他没有办法。但现在,似乎出现了一个不是选择的选择,不是吗?

那就见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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