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官迷色迷窝里斗!2000年荥阳市81特大杀人碎尸案 (第2/2页)
“五六万就五六万!”陈文侠下了狠心。
见他下了决心,沈九洲又说:“从现在起你要和黎生搞好关系,让人看不出你和他有矛盾才好。”陈文侠答应按沈九洲说的做。
当下,陈文侠便领沈九洲到黎生家住的地方,认清地点,以便伺机动手。此后,陈文侠处处让着黎生,让人看到他俩关系十分好,而沈九洲则多次携刀前往黎生家附近等待机会,都因有人在场而未成功。
2000年5月,沈九洲开始以去武汉买车为由向陈文侠张口借钱,陈二话未说,就借给他5万元。不久,沈又跑到陈文侠公司及家里向他借钱,陈又分别借给他4000元、500元和8000元。
拿了陈文侠的钱,沈九洲觉得再不办那件事过意不去,就和陈文侠相约在纬五路花市市场的一个茶社里喝茶,商谈收拾黎生一事。陈告诉沈九洲,黎生准备去外地出差,不如在外地将他干掉。沈九洲认为在外地人生地不熟,容易出事,还是在某宾馆租个房间将黎生骗过来动手为好。陈文侠表示同意。
7月28日上午,陈文侠再次来到沈九洲家,一进门就问:“你准备好了吗?”
沈答:“那还不容易,买两把刀、买点编织袋就中了。”
“那小子劲大,你有把握吗?”
“再壮的人一进门就由不得他了。到时只要你把人领进来,你就不用管了。”
随后两人将在宾馆动手的计划改成在沈九洲家中动手,以沈九洲买了一辆车需黎生帮忙办个牌照为由将他骗过来。
两人计划已定,决定动手了。而此时此刻,陈文侠的心中则涌出一阵说不上来的兴奋:是时候了,为了这一天,他已等了一年了。
7月31日中午11点左右,陈文侠把电话打到沈九洲在外租住的家——管城区国税局家属楼某处,告诉沈九洲他和黎生过一会儿就到,让他准备一下。
10分钟后,有人敲门,沈九洲打开门,黎生和陈文侠一前一后走了进来。打过招呼,三人便坐下来闲聊。聊了一会儿,沈九洲说:“吃点西瓜吧。”说着就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抱出一个西瓜,同时拿出一把菜刀。切了瓜,三人各吃了几块,沈九洲一边吃着一边又走进厨房从菜柜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两把尖刀,径直走到黎生跟前,一伸手,刀尖直指黎生的喉部:“快蹲下去!”黎大惊失色,只好放下西瓜乖乖地蹲了下去。
“你知道叫你来弄啥不知道?”沈九洲瞪着眼睛道。
“九洲,你这弄啥呢,别开玩笑了。”黎生颤抖着声音说。
“哪那么多废话,你光坏俺哥(指陈文侠)的事,今天进了这个门就别想出去!”说罢,沈九洲从衣服架上拿了一卷塑胶带扔给一旁的陈文侠,让他将黎的双手捆起来。一边捆着黎生,陈文侠一边说:“你坏过我许多事,今天就由不得你了!”
黎生赶紧道:“文侠,其实我早就想跟你说说清楚,我们之间……”
陈文侠立即打断他的话:“现在都啥时候了,你才想说清楚!”说着,又用胶带封住了黎生的嘴。
黎生挣扎着用力向后退,脸色发紫。到后来无路可走时,一把尖刀已刺进了他的左胸。黎生不再吭声歪斜着栽倒在茶几上。
见黎生已死,陈文侠怕时间久了容易引人怀疑,就要回单位,临走时对沈九洲说:“黎生的摩托车还在楼下,你把车骑到没有人的地方,别拔钥匙,扔了算了。”
沈九洲说:“中。”一面伸手向陈文侠要钱。陈从兜里掏出5000元给沈九洲,沈九洲为表现自己的仗义,又退了1000元给陈文侠,并说:“你兜里不能没有钱,我已拿了你许多钱了。”
陈文侠也不推辞,就接了钱装进兜里,转身欲走,又回头交代道:“你在家把尸体处理一下,把他的行车证、驾驶证、银行卡都扔了。他的手机先留着开几天,好让人误以为他还活着。以后别再跟我联系了。”沈九洲点头答应。
陈文侠走后,沈九洲就开始考虑尸体的处理问题,弯腰去掂,却掂不动,于是决定碎尸后分别装在编织袋里。
尸体处理好了,沈九洲先将黎生的摩托车骑到107国道某处扔掉,然后打的回到市里,向朋友借了一辆面包车,将尸体拉到荥阳市汜水镇境内扔在野外,怕编织袋上留有纸纹,又买了一点汽油浇上点燃,焚尸后仓皇逃走。
8月1日上午10时,沈九洲起床后直奔郑州市火车站,乘上去广州的火车逃到了武汉。第三天,又从武汉潜回郑州望风。回到郑州,得知荥阳市公安局正在搜查他的住室,查找他的下落,他知道出事了,就拿了两万元乘车逃往西安。
8月5日,陈文侠因涉嫌杀人被刑拘。这一天,沈九洲在西安一家录像厅里看了一夜的录像。
8月6日早晨,沈九洲从录像厅走出,乘公交车来到长乐坡,先租一间民房住了下来,然后到大街上转了一圈,看哪有转让的小饭店,他想承包下来。直到10月29日,终于寻到一处要转让的饭店。他花了600元另加每月450元的房租费租了下来。饭店很小,只有一个冰箱、一个电饭煲、四张小桌、一个煤气灶,但却被沈九洲看中了,因为他不为挣钱,只是图有一个合法的生意,以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
11月7日中午,沈九洲正忙碌着招呼前来吃饭的客人。这时,几个身穿制服的警察突然出现在他跟前,他愣了片刻,刚想动作,就被几双有力的大手摁在了饭桌上。
沈九洲落网了。
不久后,两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黎生、甄彩莲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