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爱玩摄影的女生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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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悲催的宿舍生活……”
早上七点钟,李华被隔壁床王启强的呼噜声给震醒,睁开眼望着挂着蜘蛛网的天花板,幽幽叹了口气。
重生回来的李华有些搞不懂,自己前世到底是怎么在这个寝室生存下来了,是怎么能忍受的了斐宁和王启强的。
昨天前半夜,光“赛尔号,启动!”这口号,那两家伙就喊了十几次。
李华就纳闷了,不就是一个给小学生玩的益智精灵游戏吗,这两大学生怎么玩的这么起劲啊。
后半夜更是离谱,王启强的呼噜声震天响,他可不是随便打,他是有节奏的,一声大过一声,一浪接过一浪,起起伏伏,波澜壮阔。
李华恨不得把这家伙的鼻子给卸下来,看下里面是不是有一支重金属摇滚乐队!
斐宁这沪爷也是离谱的,睡着了就开始说梦话,口里呼喊着庄菲菲的名字,让她不要离开,不要走。
这家伙当舔狗当习惯了,估计梦里都是在舔!
所以昨天晚上,李华凌晨两点多才睡着。
他寻思着十一小长假的时候赶紧把小说版权卖掉,然后赶快买套房子。
早上醒了再入睡就有点困难了,李华简单洗漱了下,换身轻便的运动装,准备去锻炼下。
出门经过路鹏飞的床铺时,是空着的,这家伙一个晚上都没回来,估计是去和女朋友开房了。
大清早的,一路上就能看到浩浩荡荡上早课的学生,许多人都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惺忪着眼,却不得不迈开急促的步伐,往教学楼奔走,因为再不快就要迟到了。
李华没有去操场,而是顺着上早课的人流来到南湖边的环湖路上,做下准备运动。
等到上课铃响,路上的人逐渐稀少,李华就顺着蜿蜒秀丽的南湖,慢慢地开始奔跑。
南湖湖面汪洋宽阔,湖水清澈,清晨的阳光撒在起伏平缓的雪白浪头,光芒耀眼如同流金。
湖边有棵棵绿树,带来连绵不绝的绿荫,还有柔和的清风拂过脸颊,穿过发间和毛孔,非常的舒适凉爽。
没跑多久,李华身体的开始微微发热,额头上冒出细小的汗珠,呼吸却依旧保持均匀,和心跳、脚步变化,形成一种很有规律的节奏。
李华觉得这种感觉非常舒服,十八岁健康的身体奔跑在拂晓的校园,奔跑在晨曦下湖边,让他有一种真正活着的感觉。
前世大学毕业后进入职场,李华很少再有这样自由奔跑的机会,只是奔波在写字楼公司,酒局饭局,出租屋三点一线。
跑到双子塔图书馆前,李华适时停下脚步,掏出纸巾擦了擦额头上汗珠,想起前世的种种,下意识发出了一声叹息:
“那不是人,那就是一具尸体,一具只会重复机械运动的行尸走肉。”
李华轻轻喘着气,听到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以为是和自己一样,早起晨跑的同学,准备到一旁让路。
“同学同学,你好。”
一道悦耳温润,婉转动听的女声从身后响起。
李华闻声回头,看见了一个十八九岁,带着鸭舌帽,手里拿着白色尼康相机的女生。
白皙的皮肤,朱红的樱唇,微翘的鼻头,还有如江南水墨画一般柔美的眉眼。
少生穿着一身黑色的正肩圆领t恤,是那种修身的版型,胸前的弧度凸起的刚刚好,一只手能握住规模,腰肢纤细单薄,宽度刚好是一张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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