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情书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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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突然钻出一个人,时光的“跟屁虫”时阿乐。邋里邋遢的时阿乐是时光在本村的第一个小弟,按照时光说的;时阿乐是被自己身上散发的“王者霸气”所折服,他是村里第一个有远见的人,跟着自己早晚会“鱼跃龙门”远走高飞,这个小农村是留不住他的。但是他整天邋里邋遢的很丢面子,所以平时办事的时候时光是很少带着出去的。
时阿乐拧了拧冻的麻木的鼻子,拧出来的透明液体就随手在棉袄的下摆上擦了擦,“大哥,你怎么在这儿啊?害我找的好苦,我去你家了,你二姐说你一天都没回家,你这是干吗呢?”
“滚,老子心情不好,别在这儿烦我。”
“彪哥你别发火,我找你是有正事的。”
“滚,别让老子说第三次。”
“大哥,这是张娟让我给你的信,她晌午的时候从墙头上扔给我的,让我给你。”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一封折叠成心形的粉红色信纸放在路边,拔腿就跑。
时光仿佛注入了一针兴奋剂,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地上捡起信,用衣袖掸了掸上面的灰尘骂道:“谁让你放地上的,皮痒了是不是。”说着迅速拆开信,他想,这里面肯定有他想要的答案。
打开后时彪愣住了,这黑灯瞎火的什么也看不见,嘴里嘟嘟囔囔的继续骂着未完的话、手里小心翼翼的将信折好,放进贴身的口袋里,回头对着村长的鱼塘啐了一口口水,骂道:“娘希匹的,早晚断子绝孙。”说完径直飞奔回家。
“咣当”一声,时光家的大门被他一脚踹开,巨大的响声惊动了屋里的人,纷纷跑出来,只看到时光头也不回的钻进他的小屋里,任凭外面妈妈和二姐怎么问也不回话。此时的时彪顾不得许多,拉开灯后迫不及待的捧出那封信,凑在灯下细细的读着。娟秀的字体一看就知道是时娟写的。
时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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