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谈谈凶宅 (第1/1页)
微看书 www.vkss.cc,最快更新末路导游!
每个人都会经历一个买房子的过程,能力足够的可以买新开发的盘,自己装修,风水朝向装修风格全部自己定,还有很多可以对比可以选。那能力比较中等的或者预算不是很充足的以及新房看不到合适的,都会选择比较划算的二手房,省去了很多事,有的甚至都不用装修拎包入住。话说便宜没好货,但是不便宜的也不一定有好货。我们两个还在使用繁体字的地方有专门的网站可以查每个房子是否发生过什么事,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但是我们内陆地方没有,曾经我有想过建一个相关的网站,但介于法律相关问题不是很理解,所以不敢贸然行动也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因为我职务的便利,要知道我们这一部分房子发生过什么事还是挺简单的,馆内的登记系统就相当详细和方便可查。这一点我谁都没说,因为不必要的麻烦会有很多,很多人知道后会找你帮忙。今天就教你一招,如果你看中一套二手的房子,又不放心这个房子是否发生过什么。那你就让你的朋友去殡仪馆上班,然后用内网系统查一下这个地址,如果这个地址有接过案件,不管是自然往生还是命案都能查出来接案记录。非常详细,时间精细到分钟,往生方式精细都是否涉案以及具体死因,包揽了自然死亡?凶杀?病逝?还是自杀。方法教给你了,但别说是我说的,那会得罪很多人。切记一句话,便宜一定没好货,但是不是好货也不一定便宜。
先问问大家对凶宅的定义吧,我问过很多人,都是一个答案。只要这个房子有发生过有人在里面往生,那这个地方就是凶宅。不管是命案还是自然死亡,只要往生的时候在房子里就觉得是凶宅。但是在我认为啊,个人认为正常往生其实并算不上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凶宅。因为正常往生的是命理安排,其实也没有多大怨气,绝大部分人还是能坦然面对的。所以我觉得这种房子还是可以买的,把里面的东西丢一丢,做个净化,甚至重新装修一下,其实也没什么。
我觉得的凶宅,是字面上就很明显,严格意义上的意思。凶,必须得有凶案或非正常死亡的。病逝都不能算,除非是突发的急性疾病,一发病瞬间人就没了的那种勉强还可以算,是的勉强而已。从事这个行业以来,我见过真正意义上的凶宅真的可以说是不计其数,正面墙涂满了鲜血的我也见到过。因为案件都是尽可能隐秘侦办,所以大部分案件我不说没人传基本也不会有人知道。特别是凶宅旁边的邻居,百分之百不会主动传播和提起,谁也不想影响房价。所以我也见到过凶杀案案发的地方在解封之后被装修重新出售,并且售价还高于市价,对外说的就是原屋主发财换大宅,这套就卖了得了。往往还很快就有人接盘,住的还挺开心。
凶杀案旁边的房子算凶宅吗?其实不算,因为案件并没有发生在这个范围内。所以你买我不拦着,你叫我买我就不要了。。。。怨气,怨气,我们口中的怨气很明显说的是一股气。气是无形的不是吗?气体这玩意,无缝不钻啊。。。它要去哪不是一溜烟的事?那它到隔壁串个门也不足为奇吧?所以发生过事件的房子上下左右相邻的房子我都不会买,并不是鼓吹迷信,我都能做这一行了我压根就不迷信。但是呢,你住着会有心理障碍啊!你总想着,哎呀我对面那户死过人,发生过命案。住着就不开心,不开心也就不顺心。晚上睡不着,白天胡思乱想,久而久之其实你就会很难受甚至待不下去。甚至你喝水呛到喉咙你都会觉得是房子的问题。
我有一个朋友,我并不知道他买房子。有天他新居入伙邀请我去吃入伙饭,他给我发的定位和地址我总觉得很熟悉,但是就想不起来怎么这个地址那么熟悉。想了一路,直到我走到了门口,嗐!我在这接过一具遗体,割脉的的一个小女孩,感情问题想不开,在浴缸里割脉,泡在血水里离开的。这种情况,人家新居入伙,你觉得我要咋整?说是一定不能说的了,但这饭得吃,红包给出去了多少也得吃回本。我上去看了一眼,装修没怎么动,就刷新了墙体,多了点装饰,一些家具和电器换了,浴缸!还是那个浴缸。。。没过多久,也不知道哪个邻居怎么就那么贱,这好好的窗户纸愣要戳破,戳破就算了还撕得细碎。原因是我朋友的儿子邀请邻居的小孩去家里玩,对方的家长一直不同意。一次,两次,三次,久了我朋友就觉得是不是邻居有什么误会,就想着让孩子去跟那个小孩沟通,为啥他爸妈不让他过来玩。结果对方孩子跟我朋友的孩子说:“你家死过人,就死在你家浴缸里,妈妈不让我去!”
如果你买了个二手房,然后有人告诉你你家死过人,而且还死在你保留下来的浴缸里,你会怎样?要么觉得对方有病这样的借口也说的出来,不愿意来往就不要来往就是了,说这种话!而我朋友,恰好是另外一种人。深究到底,直接踩上门讨要说法,跟对方翻脸。结果对方有理有据,言之凿凿!拍着胸口说自己没撒谎!甚至说出来接遗体的人还来他家吃过饭。你说这死不死。。。说的不就是我。。。陷我于不义啊。。。还拿出视频给他看,视频里还能看到我从楼下大堂把遗体推出了。结果不想而知,我朋友找我算账。。。大哥!你买房子也没跟我说也没问我啊!入伙饭你知道叫我!你都入伙了我能说啥?这都怪我。。。你买房子前倒是先问问我。。。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你说对不对。。。最后可想而知这关系就翻脸了也没再联系,据说他当晚连夜就租房子办了,还好房子所在的地方相对比较繁华,卖的也快,价格其实也还好应该不会亏本,就是一通折腾。
我们这还发生过一件事,闹得挺沸沸扬扬的,甚至对簿公堂。有一个大哥为结婚准备房子,看到有一套房子低于市面价足足三成!装修几乎不用动,原业主几乎连衣服都不带走,交代中介如果成交了就找人清理扔了。。。这是走的多着急啊,啥也没要。大哥心也宽,觉得应该是人家要跑路的捡了个漏,可是这个漏捡的就开始一点都不舒服了。刚开始没啥,后来就觉得很奇怪对面门怎么一直没人出入,好奇害死加菲猫。大哥就一顿打听,这不打听还好。。。一打听发现对面之前住着一个独居老人,孩子都在国外,结果往生了快一个星期,国外的家属一直找不到人赶回来才发现。事情发生是在对面门,可是大哥了解过后就开始不开心了。开始是疑神疑鬼,后来一有点什么风吹草动就觉得跟这件事有关。最后实在扛不住了就开始找中介麻烦,中介觉得有问题的不是他的房子而且他又没问自己也就没义务说所以觉得大哥无理取闹就不予理睬。大哥就找到了原屋主,原屋主觉得大哥都捡了便宜了自己亏了很多钱了还要怎样,而且中介很清楚,中介没跟你说你应该找中介,也就没理大哥。大哥一怒之下把中介和原屋主告上了法庭要退房还要好几倍的赔偿并且要求原屋主和中介在他买新房前给他找一套房子无条件得住或者他自己租房子他们负担房租,理由是侵犯了大哥的知情权。我知道法定义务的知情权是如果大哥买的这套房子发生过什么事那原屋主和中介有义务也必须告知,但并不包括周边邻居情况。案件最终好像也只能调解,终究到最后只能勉强算是一个经济纠纷,都够不上立案,法庭自然不予支持,因为索要高额的赔偿,这件事也就变了味,沟通到最后也没啥结果。大哥也真是傻,自己这么一闹还叫了不少的媒体宣扬制造社会舆论,后来真的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单单一点好处没捞着还变相告诉了全世界他房子的对门是凶宅。。。钱没要到,房子也卖不出去了,住又不敢,不住又浪费,你说咋整?
其实啊,有一点相当重要,其实中介和原屋主是有义务必须告知你屋内真实情况,但仅限屋内,而且不得有半点隐瞒。这是可以写在交易合同里的具备绝对的法律效应,你只要开口问,他们就一定得实话实说,还是那句话,仅限屋内情况。加上在合同里写:卖方及中介应尽到相应义务,告知买方所交易房产的详细情况并确保所告知内容的真实性以及绝无隐瞒。只要把这段话要求写在合同上,中介怕当责任百分之百会说实话。否则一告一个准,这个法律是支持的。不过买房是人生大事,还是得慎重,慎重,再慎重。多问问,多看看,多听听,决定前最好就去小区花园里大树下跟那些老头下棋!混熟了请他吃饭!灌几杯酒!啥话都能套出来!怕大爷情报不准确那就找个女性的直捅中央情报局,找吃瓜大妈!拿话套话没有套不出的话,了解清楚了再下手。
然后说说什么人喜欢买凶宅吧,其实不少。捞偏门的,特别是黄赌毒的,他们就特别喜欢。然后就是开民宿的,私人影院的。还有投资出租的,最后就是职业背债人团队。首先是便宜,这是最大的原因。然后就是有些行业会觉得这些地方对他们来说比较旺比较招财。投资出租的就是贪便宜,租给外地人他们也不了解,一套房子的回本周期大大缩短。而那些职业背债人团队其实就很好了解了,市面一半的价格买的这房子,拿去银行贷款,银行审核是根据价值,才不管是不是凶宅,现在很多都能贷到百分之百,所以就有很多人拿五十套一百。这些情况不在少数,所以凶宅在另一种方式的流通上还是挺好的。但是,前提是这套房子不能过度曝光,像把原屋主和中介告上法庭的大哥属实是自己把自己玩坏了,被曝光过基本家喻户晓了就没有利用价值了。人家是有钱,又不是傻。
那么凶宅能住吗?买到凶宅怎么办?这玩意看人。我们这一行的,警察,医生,都不怕凶宅,只是不喜欢。毕竟买房子不是就一个人住也要考虑家人,房子是不动产是财产自然也要考虑价值。所以能住,如果不怕的其实真的没啥,还挺便宜的,省下来的钱全砸了重新装修还能省下钱买家私家电,挺好的。记住一句话,冤有头!债有主!该找谁找谁!老子花钱买的房子!钱让你家人收了地方就是我的了!把房产证亮出来宣誓主权!然后就不用怕放心住。其实买了凶宅怎么处理呢?真的很简单,把能扔的都扔了,把能砸的都砸了。在重新装修前寻求你个人信仰的庇护,信佛找菩萨,信道找师父,信教找神父。走个流程,做个净化,晒一晒房产证宣誓主权,然后大胆装修放心住。谁家没几个祖先?你别搞我,你搞我我就叫人了!多简单的事。不想装修?没钱装修?那就收拾干净走完流程一样住!多大事!其实放宽心态,当你能接受每个人都有到达终点的那一天,你也能变得无所畏惧,自然也就释怀了坦然了接受了。谁能确保脚下踩着的那一寸土地曾经没有埋过人?中华五千年传统可不是开玩笑的。而且就算真的有什么事。讲真的谁家还没有几个祖先?真有什么事也就证明了祖先自然也存在,那就让祖先跟祂们硬碰硬。
其实,死亡只是一段故事的结束,并不恐怖,无需忌惮。不要让恐惧束缚了脚步。该吃吃,该喝喝,恐惧这玩意,嗨完再说。我真的觉得没啥大不了的,如果不小心真的买到了那就根据法律利用合理的途径在应得的范围内索赔。如果是主观购买的,你有你购买的理由和必然性,既然你选择了那就去接受。记住了,人比鬼,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