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看书

字:
关灯 护眼
微看书 > 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 > 第262章 法官大人你在教人犯罪哦

第262章 法官大人你在教人犯罪哦 (第1/2页)

微看书 www.vkss.cc,最快更新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

“家人们,你们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突然跑进你家里面,然后在你家里跳楼...”

吴言祖意味深长的说道。

这时候,直播间的大家都沉思了下来,想着,一个个都面露惊恐。

“卧槽,那我家不成凶宅了嘛!”

“这可不能开玩笑啊,我家可是一线城市市中心大平层,哪位兄弟一跳,我就亏损好五六百万啊!”

“我晕了,是不是凶宅无所谓,这对我的精神绝对是一个巨大的伤害....”

“......”

广大的网友试想一下那个场面,一个个都打起了一个冷颤。

这尼玛谁受得了?

吴言祖继续说道:“关键点就在这里了,杨汉的案子之所以有争议,就是因为石滢是杨汉的女朋友,如果剥去女朋友的外衣,跟我说的例子有什么区别?

而且大家要知道,石滢已经都不算是杨汉的女朋友了....

我们不要被对方的思维逻辑牵着走,要明辨是非,在这个案子上面,杨汉兄弟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难道我们男人就不是人了吗!

今日,我们不为杨汉兄弟发生,未来谁来为我们男性发生!”

说着,吴言祖还举慷慨激昂的起了自己紧握着拳头的手。

他的意思很明确,石滢在杨汉出租屋内跳楼,已经对杨汉的精神造成了沉痛的打击!

不能因为杨汉是男人就默认他没有受到伤害啊!

直播间内的男性网友们也是激动了起来。

“呜呜呜,我们男人就活该被欺负吗?!”

“雄起来,不要再被性别压迫了!”

“妈的,看到的我,今晚老子不炒菜了!大丈夫怎么能久居厨房!”

“卧槽,炒菜那哥们,你要冷静啊,你媳妇没饭吃可真就有你好果子吃了...”

“......”

同一时刻。

罗大翔也开播了。

其实罗老师也在关注这一场官司,原本是当乐子来看的,毕竟这中明显有判罚错误的案子,对林默来说没有任何难度。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林默这么猛,一上来就和疑似母老虎的审判长硬刚啊!

都直接骂人了...

还有刚刚索赔27万。

林默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索赔到27万?

这场案子的看点不就来了?

这流量绝对爆炸,必须开播啊!

“罗老师,你也开播了?”

“哈哈哈,罗老师还是馋流量的。”

罗大翔:“咳咳,这一场案子还是非常有学术讨论价值的,我必须来科普一波啊。”

“先解释一下,就算是正常的男女朋友之间,也是没有法定的救助责任和义务的。

在民法典中,救助义务体现在人格权上。

义务的主体角色为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很显然,在杨汉的案子当中,杨汉并不是专业的救援机构的从业者,不具备法定救助义务的,他只具备道德上的救助。

并且,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杨汉只是拒绝安慰石滢,并没有触及《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中的过错。

根据我的想法,该案的审判长应该是把杨汉拒绝安慰石滢,视为一种过错。

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杨汉的过失是导致石滢死亡的原因之一,所以他承担了10%的责任。

但实际上,我认为杨汉的拒绝安慰,并没有构成错误。

所以他不救助石滢,只能够受到道德的谴责,至于赔偿这种事情,只能从人道主义来判定。

不能说杨汉侵权责任...”

罗大翔一上来就科普,让不少的观众都明白了这个案子的本质,也算是直接给这个案子定调了。

科普完了之后,罗大翔又说道:“我刚刚说的是从绝对法律的情况出现的,但判决的时候,法官会考虑现实情况。

比如让杨汉承担10%的责任,其实就是一种息事宁人的做法。

不然死者的家属通过各种手段骚扰被告方,甚至骚扰法官,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当然,这些痛苦让杨汉来承受是绝对不正确的事情!”

说到这里,一众网友们也是点点头。

现实中确实有很多这种情况发生。

有些被告为了避免死者家属的骚扰,这个赔偿就当是息事宁人,破财消灾了,毕竟死人了。

但是杨汉的问题就出在杨汉没钱上。

“我们继续看吧,既然林默律师出手索赔了,那么这个案子可能还会出现转折,或许能够成为一个案例,教各位男性同胞如何保护自己。”

“当然,诸位美女们也可以学习一下,这其实也是在保护你们哦。”

广大男性同胞听到罗大翔说到如何保护自己,都十分赞同的点了点头。

从本质上来说,讲的就是人权法,女性网友自然也是可以学习的。

法庭上。

林默说出索赔27万后,大家都发出了惊叹。

尤其是对方代理律师,郑北,脸色极为难看!

“林律师,你这...你这不是要我死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