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调解结束 (第2/2页)
秦旭在调解的时候注意到,这几个小子,从于小虎进门开始,一直到被父母领出警察局,就没敢敢抬起头过。
秦旭对此,只有一个字评价。
该!
让你们不知天高地厚,占着人多胡作非为,这下该有教训了。
于小书在父亲于小虎来到之后,露出难得的笑容,她朝父亲招了招手。
于小虎立马“憨笑”着跑过去,对闺女嘘寒问暖,还从鼓鼓的腰包里,掏出一个热乎乎的玻璃保温杯。
“小书,早饭吃了没?肚子饿了吗?你不耐饿,先吃个糯米咸饭,垫垫肚子。”
一边说,一边从保温杯里掏出了热乎乎的糯米饭。
闻到飘散在调解室里的糯米饭团的咸香味道,早饭还没吃的秦旭,也觉得肚子饿了。
调解在于小书姑娘飘香四溢的早餐中开始。
涉及到这种全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因为某部法律的“保护”,无论是受害者还是施暴者,都像被隔离在正常道德法律之外。
法律给了年幼肆无忌惮不受惩罚的权利,秦旭只是一个小屁警,无能改变什么,通常也只能按照前辈的做法,左右和稀泥。
你以为他是惩戒恶人伸张正义的强者,其实他也不过是有责无权的虚壳。
于小书这个女孩将四个少年打得哭爹叫娘,秦旭最大的权限就是批评教育一下,让那位完全没把闺女以一敌四当回事儿的于小虎,领回家继续批评教育。
周宝成四人调戏女孩不成,反挨顿揍,秦旭也依然只能批评教育一下,让他们的父母领回家,也继续批评教育。
如果两方实力交换,于小书只是普通女孩,受四人侵害,身心受创,受限施暴者年龄,处理方式近乎相似,除了受害者免去批评教育。
在某种程度上,法律尚不及舆论更具有威慑力。
案情简单,迅速结案,于小书细嚼慢咽的早餐还没吃完,就可以回家了。
各回各家,各走各路,出了警局,他们未来道路如何,秦旭也管不了太多。
整理收拾,秦旭与黄正浩打了一个招呼,然后回到二楼安置小猪香香的房间,准备带它离开。
粉红蛛体型小,在秦旭夜班即将结束时,就被他放入塑料盒中,放进袋子里。
秦旭能感觉到,美得冒泡的粉红蛛,饱餐一顿的高亢心情。
一晚捕获十多只蟑螂,身体似乎没有太大变化。不过,这个小家伙可帮警局的环境卫生做了大贡献。
秦旭若是再多带它来值几次夜班,长阳分局的民警们,大概再也不用一脸晦气地从办公桌抽屉里,扫出一堆的蟑螂大便。
推开原本杂物间的门,秦旭看到一夜美梦的小猪香香,蹬着腿,不太高兴地在房间里转圈,显然是肚子饿了。
把它装进帆布袋里,秦旭把帆布袋挂在肩膀上,准备吃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