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我就喜欢我的男神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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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科被逮捕,黄石街枪击案破了之后,永明市的人都传来了:永明市警官大学里出了一个英雄。传闻中救了警花的英雄,是个武能以一敌十,文能撩妹掠芳心,不仅文武双全,厨艺高超、会弹钢琴和吉他、会保护女人的男人。
叶世风又火了一把,跟着他走来走去的林朵昔心里乐开了花。她觉得她的男神本来就会得到这样的荣耀,只是迟了些日子得到而已。现在她愁着的是郑风那个小子怎么还没回来,万一鸿哥跟她的男神叶世风干起来了,鸿哥受伤了怎么办?她不觉得男神会输给鸿哥。
“你别跟着我行不行啊,我巡逻呢。你还不回去上课?你喜欢我喜欢到疯了吗?”叶世风有些哭笑不得,转身看着跟在他身后不远不近的林朵昔,劝着说。
朱巴界眼睁睁在一旁看着林朵昔心里酸地不行,故意拍了一下叶世风的肩膀,一副很熟的样子说:“唉,听说你跟警花有点什么啊,你不是救了她两次吗?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林朵昔马上就脸色变了,似乎很紧张地盯着他。
“没有的事……”叶世风本来想直接否认掉的,对上林朵昔那松了一口气的表情,忽然就大笑着承认说。“才怪呢。她脸那么白嫩,胸大腰细臀部翘,是男人都喜欢她啊,我当然没什么不一样。”
果然,林朵昔一副要哭的委屈模样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平板的身躯,像是要输定的表情。
忽然,“朵昔,鸿哥让你差不多就该回去上课了。”来自远方的叫唤声。林朵昔回过头,离她五十米远的,正是相当于郑展鸿的右手的萧乐宫,她披肩长,手腕上都用笔写着鸿哥两个字,脸上笑得很自然。要说她外貌跟林朵昔最大的不一样,那就是林朵昔是清纯地过目不忘的漂亮,而萧乐宫是笑起来让人忘不了的印象。
林朵昔有些怕萧乐宫,因为她认识了萧乐宫三年,从来不知道萧乐宫讨厌做什么,喜欢做什么,感觉她是个隐藏极深的人物。虽然林朵昔曾经以为乐宫喜欢郑展鸿,可是教师骂郑展鸿的时候,她却从来未曾走出来为他说半句好话,而是想方设法让教师向鸿哥道歉,然后她又替鸿哥向教师道歉。所以,林朵昔也不清楚萧乐宫在想什么,而萧乐宫在班上的威望仅次于郑展鸿,她是班上表现最好的女生,甚至比林朵昔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是萧乐宫却不是校花,而是郑展鸿信任的右臂。
“好的。”林朵昔小跑着往萧乐宫方向奔去。
“那是谁啊?”叶世风好奇地问。
“别管她了,萧乐宫的人际可广着了,连校长有时候都说挺喜欢她的,要认她当干女儿什么的,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答应。”朱巴界挥了挥手似乎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他对这种完美的女生简直避之不及,他只对校花和警花有兴趣。
叶世风耸耸肩了,想起来他还有一件事还没完成。他拿出手机,翻看了一下手机信息和通话记录。
另一方面,林朵昔才跑到了萧乐宫身边,就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迟到的。”
“没关系,有鸿哥给你撑着。我们走吧。鸿哥可喜欢你了,别招惹别的男人。”
林朵昔脸有点红,走快了两步,小声反驳着说:“我对鸿哥没爱情的感觉啦。我就喜欢我的男神。”
“你跟他没有结果的,他虽然很优秀,但是却很危险。鸿哥很疼你,他才最合适你。”萧乐宫走快了两步,微笑着说。
林朵昔没有再反驳什么了,心想着警官大学里面的教师学生,有哪个不危险?都是越是优秀就越是深陷危险的境地。可是既然她选择了这个地方,她就没想过有平静的日子过。她忍不住回头想再看了一眼叶世风,却没有再看到他了。
“乐宫啊,你知不知道吃什么可以胸大臀部翘的?”
萧乐宫怔了怔,应了句:“啊?”
叶世风此时已经不在训练场上了,跟朱巴界撒谎上个厕所,就往厕所方向走,边拨打了一个陌生号码,说:“我在警官大学里面上班,老人家,你想见的那个人在警局,我等警局那边的人破案了之后再安排你们见面可以吗?”
电话那头却是疯疯癫癫的沧桑声音回应——“刀子,哈哈哈。刀子,刀子我的酒在哪啊?”就在叶世风以为他打错电话正要挂线的时候,电话那头另外一边换了人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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