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宸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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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芝的眉毛皱起来都快要夹死一只苍蝇了,程锦初不禁觉得好笑。
“我想,我戴在手上的镯子被沈云认出来了。”
程锦初将手腕露出来,给云芝看她腕上的镯子,云芝以前就是看过的,这下只是瞟了一眼。
“我知道,这镯子看着就贵,可是,金镶玉的镯子,外面的金的样式是好看,应该也有别人仿制的吧?”
程锦初轻轻弹了一下云芝的脑门。
“敢仿制,不要命啦!”
云芝摸着额头,委屈的嘟嘴看着程锦初,程锦初摆弄着手腕上的镯子。
“这镯子的来历你可知道?”
云芝摇摇头。
“当时锦意姐姐将镯子送给主子,她都是附在主子耳边小声说的话,我如何能知?”
“我说的事情,是稍微调查一下,就能知道的,摆在明面上的事情。”
“摆在明面上调查就能知道的,那我也可以听,主子,说说嘛!”
云芝拉着程锦初的手撒娇。
“当初这个镯子是皇上赐给莫老太太的,里面的玉镯不用说了,宫中最好的玉石雕琢的,而这外面的金饰的样式,可是由当时的三皇子,后来的宸王亲自设计的,送给救了他一命的嬷嬷,也就是莫老太太,你说说,就算是纹样再好看,那是御赐,敢仿制吗?。”
云芝恍然大悟。
“原来,这莫老太太以前竟然是在宫里做事的啊!还跟宸王有这样的关系啊。
主子,主子,我我我我…我有听说过宸王的故事,我娘给我讲的。
当时闹的还挺大的,说是宸王死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在传说是当今皇帝杀了自己的小叔叔。
据说,老皇帝是留下了遗诏,让大儿子继位之后绝对不能动自己的这个弟弟,还要给他自由,因为这个宸王就是个不喜约束的人,这也是老皇帝对于幼子最深的爱。”
程锦初点点头,当初宸王死之后那段时间确实是闹的挺大的,就现在这个皇帝为了皇位杀害小叔叔的传闻都传遍了整个苍大陆。
确实啊,当初皇位之所以落在宸王大哥头上也仅仅是因为老皇帝实在撑不住了,老皇帝身子不好,熬不到小儿子稍微再长大一些,只能选大皇子了。
但后来,随着宸王逐渐成长起来,他也确实是更受百姓的爱戴。
宸王身上的每个优点啊,单个儿拎出来都是王炸,首先,就是他那惊为天人,雌雄难辨的惊世美貌,以及遗传了他爹的专情;
文学上面也小有成就,就是现在寒国的书肆里面都还有他写的文章;
真正被整个苍大陆承认的战神,现寒国战神王将军都是他的徒弟,虽然这个王将军跟他年纪差不多大。
贵妃的大皇子萧泽当上皇帝也中年了,他也没有坐几年的皇位,去了之后是由长子继位,这个长子是因病去世的,他的儿子争夺皇位激烈,争夺的都走在了他前面,剩下那个儿子身子同样不好,没熬过去,所以最后没有子嗣继承,位置就需要传给自己的兄弟,或是更有百姓喜爱的他的小叔叔宸王。
偏偏在这个时候,居然得到了宸王和宸王妃以及他们儿子共同失踪的消息,最后,宸王和宸王妃的尸体是在平城的平山山脚被找到的。
听到云芝的话,程锦初倒是没有立马接话,她沉思了一下。
“其实,我倒是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尤其是在皇室,先不说这个,就是这个镯子,是御赐的,我听锦意说过,她外祖母给她的时候就说过,她的母亲多次想要这个镯子,都没能如愿,当初妹妹把镯子交给我,是在她出门之前,她是怕此去危险,万一不能回来……”
结果,我却差点走到她前头,程锦初在心中补充道。
程锦初当初看到那本书时候,她看着书中的绿茶女配,仿佛就不能跟自己相处这么多年的妹妹结合起来,最大的原因就是,沈锦意虽然善良,但是不是一个那么隐忍的人。
所以,橙子让她坚持走大剧情的第一步是回到沈府,沈府里面应该藏了一个她义妹要的东西,不然她不会宁愿做丫鬟也要到沈府来。
橙子说的对,那些书都是胜利者的视角展示的,在他们的视角中,沈锦意就是那个隐忍胆小好欺负的人,至于茶,这种事,那就是站在对立面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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