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缔造贞观之治的太宗君臣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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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是位胸襟开阔、办事果决且眼光长远的英主,但同时也是活生生的人,难免会犯错。作为手握生杀大权的一国之君,出现过错能够不自歁、不推诿,并且及时加以修正,实属难能可贵。
从史书客观详实的描述中,我们看到的李世民,是一个交织着善恶、活脱脱的人,而不是高高在上、毫无瑕疵的神。
【01】不被亲情左右
上文提到,太宗与长孙皇后伉俪情深。长孙皇后病逝,太宗爱屋及乌,非常疼爱他与长孙皇后所生子女。一次,有人挑唆太宗,说朝中三品以上高官对魏王李泰很轻视。李泰是长孙皇后第二子,为人有才学、知礼仪,很受太宗器重。
太宗一听儿子受气当即火冒三丈,立刻召来三品以上官员训话,声色俱厉的指责他们:“当初隋文帝在位,一品以下官员在他儿子面前尚且唯唯诺诺,难道我的儿子就不是天子之子!我不过对他们管教严些罢了,你们竟敢轻视李泰,我要是由着他来,你们算是什么东西!”
房玄龄等一众大臣吓的跪伏于地不停叩首请罪,只有魏徵面不改色,严肃的对太宗说:“臣敢说群臣之中没人会轻视魏王!而且按照礼法,三品以上官员是国家栋梁,您在他们和您儿子面前不应分出亲疏。若是纲纪紊乱,咱们另当别论。但以您的圣明,必定不会纵容魏王折辱大臣。隋文帝娇惯儿子,任由他们僭越礼法,以至遭到灭族之祸,这有什么可效仿的!”
太宗愣了一下火气全消,略显尴尬的说:“你讲得太有道理了,不得不让人心服!朕因私爱而忘公义,刚才还觉得占理,听了你的话才觉理屈。看来,当君王的不能被亲情所左右啊!”
【02】错了就是错了
太宗因听信谗言,处死了被他一手从基层提拔起来的优秀大理卿张蕴古(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此事对大唐司法产生了严重负面效应,法官因害怕担责,将“重罪轻判”当成红线,谁也不敢轻易触碰,以致时常出现“无罪判有罪、轻罪定重罪”的现象。
太宗得知后,找来时任大理卿的刘德威谈话。
“最近怎么判重刑的这么多啊!”太宗有些不满的问。
刘德威深知太宗为人,索性实话实说:“此事的责任在您,与臣子们无关。圣上宅心仁厚,刑法自然宽和;圣上崇尚峻法,刑法势必严苛。”
“朝廷明文规定:把人抓进来误判的,连降三级;把人放出去、放错了,却要连降五级。判错了、判严了不要紧,放错了、判轻了却要担大责。官吏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只能枉顾事实宁严勿松。不是有人教唆他们,只是畏惧获罪罢了。陛下如果不将个人喜好掺杂进来,一切按律法行事,这种风气自会扭转。”
其实在张蕴古一事上,太宗已向魏徵表达过悔意,并将“判处死刑必须经过五次奏告,获准后方可执行”写进了律法。听了刘德威这番话他不怒反喜,立即允予以批准。此后,冤狱现象果然逐年减少。
【03】魏徵敢说,太宗肯改
贞观十一年(637年)二月,太宗临幸东都洛阳,负责接待保障的官员,因接待准备工作不细致被追责。
魏徵劝谏道:“陛下您只因区区的接待标准不细这一小事,就要责罚官员,实在没有必要。臣担心此种风气一旦开启,将会使天下民不聊生,这可不是您行幸东都的本意!”
“当年隋炀帝讥讽郡县官员提供的饮食不精细,竟然按接待好坏来行施奖惩,结果搞的众叛亲离。这些事情都是您亲眼所见,为何如今又要效仿呢!”
魏徵的话让太宗大吃一惊:“要不是你,朕可听不到这话。”
随即交代长孙无忌等人:“朕原来经过这里,无非是买饭吃、租房住,现在条件这么好,怎能还不知足!”
【04】魏徵的三封奏疏
经过太宗君臣近十年的努力,到了贞观十年(636年)以后,大唐国力日渐丰隆。为避免太宗乐于安逸、懈于政事,魏徵接连上了三封奏疏警示提醒。
针对多数王朝善始却难善终的现象,魏徵建仪:“当领导的往往在创业时做得很好,事业一旦有成还能保持初心的却不多。”
“这是因为,越是困难领导越容易与下属打成一片,条件越是改善反而越容易自满。”
“与下属打成一片,即便性格不合也能齐心协力;骄傲自满,就算亲近之人都会离心背叛。虽然可以借助手中权力震慑下属,恐怕也难以让他们心服口服。”
“在欲望面前能够知足,在挥霍面前能够知止,处高位能够降尊纡贵,近圆满能够保持清醒,安逸时能够节制自身,和平时能够不忘忧患,防闭塞能够从谏如流,施奖惩能够公平公允,然后再选贤任能使大家各司其职,拱手无为而天下自平,又何必劳心费神去干预具体事务。”
看到太宗不像以往那般和善,魏徵指出:“陛下您最近在推行善政的热情上有所下降,闻过必改的作风不及当年。对臣子的谴责逐渐增多,态度稍显严历。由此可见,位高势必气盛,富贵难免豪奢。”
“以当年隋朝国力的繁盛,就是拿现在相比也有很大差距。然而他们如此富裕,挥霍无度也会亡国;我们虽然贫乏,保持勤俭却能安宁。隋朝在没有动乱时,自以为不会乱;在没有灭亡时,自以为不会亡。因此才对下索取无度,对外争伐不休,即使大祸临头仍然没有觉悟。”
“平静水面可以照见容颜美丑,前朝兴亡可以知晓事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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