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萨琳娜的拂晓挽歌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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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色城,阿斯忒位面的美食炼金术士大本营,建在五味食海汇聚之处。
据说,在十色城,空气中弥漫的都是美食的香气,处处可见美食之景,如,缤纷的彩糖挂在雪白的上,随着它的移动,那些漂亮可口的彩糖就会雨水般落下,还有,流淌着无数肉食的滚烫麻辣红河,随意一捞,那鲜香椒麻的红油肉片入口,可以激发所有爱辣者的食欲......
而五味食海,又是另一番风味。酸、甜、苦、辣、咸,融合着人间百味,五味的海洋如花瓣般排列,最中间的汇聚之所,就是十色城的所在。在五味食海之中,无穷无尽的食材起起伏伏。譬如,游来游去的游鱼每一块鳞片都椒香酥脆,没有被这各有各味的海水泡软,它的鱼肉绵软多汁,但要记得,要按住它,不然它会给食用者一个大耳刮子。
又或者,在甜海里漂浮着一群奶香水母,它们挤出的水母浆就是最上乘的奶制品,把奶香水母切片,口感嫩滑如布丁......
说实话,格里芬真的挺想去十色城和五味食海看看,光是想想,感觉口水都要下来了。
格里芬擦了擦嘴角不存在的口水,一口闷下这杯酸与甜配比为八比二的奶茶,一下子,那酸爽从喉管迅速蔓延至胃部,舌头根都开始发麻,但很好喝。
美食炼金术士的手笔,即使是九比一的配比,也美味到每一个细胞都在渴望。
在沙漠里行走是一件很枯燥的事,这里没有任何可以用作遮挡的树木,入眼是一片金黄,看久了,眼睛都有点发闪。
格里芬沉浸在学习法术的氛围里,时间慢慢走到中午,外面传来了班尼的问声:“小先生要在马车上用膳吗?”
格里芬应了。
说来,商队的食物套餐也是分档次的。最低档次的是便携的面包配清水,针对里面的主食与水,还会分出个一二三四五来。最高档次的标准就是食材的新鲜度和厨师的手艺。反正,只要给钱,哪怕要把仙人掌烹饪成山珍海味,商队也能做到。
格里芬再次感慨商人为了赚钱真是绞尽脑汁啊。
一连几天过去,格里芬顺利的学会了清洁术,并铭刻了法术模型。
在此期间,格里芬还见到了那个在莫里斯商会据点见过的想要成为法师的少女,菲菲·莫里斯。
不同于菲菲对法师的执着,在这次沙漠之行里,菲菲表现的很是冷静,跑来跑去却很有条理,似乎是在处理商队里出现的一些小麻烦——人多的地方麻烦必不可少。
莫里斯这个姓氏是班尼告诉他的。
班尼不觉得这是什么秘密,很无所谓的告诉格里芬:“菲菲是我们会长的女儿,这次是作为副手跟着商队来的,毕竟,菲菲可是会长的独生女,将来要继承我们莫里斯商会的。”
想要成为法师的商会继承人吗......也不知道,成为法师与支撑起商会这两点在那个少女心中哪个更重要。
想是这么想,格里芬很快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也没用预言去看,这对于格里芬来说,只是不必要的小插曲。
两个星期的行进让商队里的每一个人都风尘仆仆的,当然,不包括格里芬。
格里芬拜别了相处最多的班尼,看向了眼前那巍峨的城墙——白金色的砖石堆砌,了望塔上,士兵手持弓箭,鹰目专注,城楼之下,开启着厚重的城门,人来人往,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
从那城门的间隙,可以看到后面深重的绿意。
走入进去,那绿意更是明显。
道路旁无处不在的树木与人工修建的水渠,这里不像是沙漠内部,而像是欧尼艾特王国中心的城市。但是,那里不会有头顶水壶的妇人与少女,那里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佩戴如此繁多的金饰和那蜜色的肌肤,更没有脸上涂抹着的斑斓色彩、衣服上头发上插着的羽毛和独特的氏族宗教文化。
这里对于东大陆普遍的信仰——平衡之神的热情还不如一位象征着火、热、雨水与繁茂的热巴尔。
格里芬可以听到那悠扬的歌声:“哦~繁茂的热巴尔,您洁净的羽毛拂过天上的太阳,于是雨水丰涌,葡萄流出丰沛的蜜汁~”
唱着这歌的是一位脸颊画着火焰的少年,长年的阳光照射,或许还有人种的区别,使这个少年皮肤黝黑。他注意到格里芬被歌声吸引来的目光,友好一笑:“愿热巴尔祝福你,远方的卡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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