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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看书 > 玫瑰法则 > 第241章 灭门案(3)

第241章 灭门案(3) (第2/2页)

萧让脸色微变:“我送你进去。”

他上前敲门。

罗薇薇开了铁门,看到他,开心道:“萧律师,您又送宁稚回来啊?”

萧让点点头:“我喝杯水再走。”

罗薇薇赶紧请他进屋。

他看着站在餐厅的李文康,李文康也看到了他,没打招呼,水拿着就回罗薇薇房间。

宁稚进厨房热饭菜,给自己拿餐具的时候,犹豫几秒,给萧让也备了一份。

萧让留下来吃晚饭。

俩人都没多话,默默无言地吃完晚饭,宁稚送萧让下楼。

深秋的夜晚,寒风凌冽,宁稚拢了拢风衣,说:“你下次别等我下班了,我坐地铁回家更快。”

萧让抬头望着三楼边户:“罗薇薇的男朋友是什么背景?”

“也是河北的,家里头做生意的,是个富二代,但人有点怪。”

萧让蹙眉:“有点怪?怎么说?”

宁稚有点冷,催道:“下次再说吧,不早了,你赶紧回去。我上去了,冷死了。”

她转身钻进楼栋。

萧让还抬头看着三楼边户,心里有点不舒服。

……

三天后,刘强故意杀人案,在延庆区法院开庭,宁稚作为周婷的民事代理律师出庭。

这是公开审理的案件,来了许多群众和媒体旁听。

庭审过程与宁稚猜测的一样,刘强的律师一直强调刘强是因为三年前被周婷诬告、骗婚,才会在出狱后恼羞成怒杀害周家一家四口。

他倒不是想为刘强做无罪辩护,案件性质太过恶劣,是不可能无罪的,所以他要为刘强打无期。

他必须让合议庭相信刘强是被逼杀人。

“被告是父母双亡的孤儿,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家境贫寒。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原告,一心想与原告组成家庭,即便原告提出了他无法承担的高彩礼,他也和家中老人四处筹借,辛苦筹集到叁拾万元的彩礼,交到原告手中。为了借这些彩礼,老人甚至对亲戚下跪,只为被告能够结婚成家。这对许多人来说,顺理成章的事情,却需要被告和老人被践踏了尊严,才能做到。”

“然而这么可怜的一家人,却偏偏遇上了蛇蝎一般的原告!她在拿到被告叁拾万彩礼的一个月,突然要与被告分手!被告多次挽回,可原告不仅要分手,还拒绝退还彩礼!老人知道后,一病不起,被告多次与原告协商,恳求她退回彩礼,还老人安心,最后却被原告以‘自己已经让被告睡了,只能退一半彩礼’为由,强硬留下十五万元的彩礼,被告在上原告家中索要彩礼时,甚至被原告的父亲、兄嫂侮辱、殴打!”

“被告入狱后,家中老人一病不起,很快过世,被告连老人最后一面都无法见到,他成了真真正正的孤儿。他服完刑,不仅要继续偿还因原告骗婚而欠下的债务,还要面对自己成为真真正正的孤儿这一沉痛的事实,这怎能叫他不恨呢!”

“……”

宁稚一度听不过去,话筒已经拉到身前,想驳斥辩护人,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她不是公诉人,更不是法官,如果出言打断辩护人的发言,会因此违反法庭纪律。

“反对!三年前的强奸案,有完整的证据表明,被告对原告实施了强奸!我方申请一号证人出庭作证……”

公诉人对合议庭和旁听群众展示了三年前强奸案的所有证据,并传唤了证人证明被告人格有问题,才导致原告与之分手……

庭审进行了一整天。

宁稚发言的机会不多,她是民事部分代理人,让被告死刑是公诉人的责任,而她的责任是为原告争取赔偿。

但一整天的庭审下来,宁稚还是累得慌。

这个案件实在是叫人沉重、遗憾。

庭审结束,宁稚护着伤心的周婷走出法院。

记者们围上来,各种拍照和录视频。

话筒伸到周婷面前。

记者:“周女士,你当年对刘强真的是骗婚吗?”

记者:“你们是男女朋友,为什么又要告他强奸呢?把人送进监狱,是不是为了不还彩礼?”

宁稚将周婷护到身后,独自面对记者:“不是骗婚!不是骗婚!告刘强强奸,是因为他以暴力手段胁迫、殴打我当事人与他发生关系,这些,全部都有证据支持!”

记者:“当地彩礼规格通常是十万元左右,但你向刘强要了三十万,导致刘强的爷爷奶奶向亲戚下跪借钱,是真的吗?”

宁稚:“被告的祖父母向亲戚下跪借彩礼这件事,只是辩护人的口述,并无实际证据证明!请各位等待法庭的宣判,切勿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进行揣测!”

记者:“刘强在法庭上称——如果不是你三年前骗婚、诬告,令他相依为命的祖父母无辜惨死,他也不会在出狱后报复你的家人。周女士,请问你有没有后悔过当年那么对他?”

周婷捂着脸哭,泣不成声。

宁稚拨开记者的话筒,揽着周婷匆匆下了楼梯。

她先送周婷回家,再回律所的时候,这个案子的报道满天飞。

不过两小时的时间,各种短视频app大肆报道,配以方在法院门口,对周婷的发问。

宁稚点开评论数量最高的一条视频。

刚点开,耸人听闻的先导声就传了出来——

“史上最毒女人!骗了巨额彩礼后,还亲手将男方送进监狱!男方出狱后,手刃女方一家四口,刀刀封喉,不留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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