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最嚣张悍匪伍勇 (第2/2页)
伍勇的《目睹四中之怪现状》不仅是对学校现状的批判,更是他内心情感的真实写照。他批判学校的功利化教育、出题者的刁难以及学生间的势利与残忍,同时也表达了对纯真与真诚的渴望。同班同学唐正方的遭遇,更是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柔软,让他不禁发出“我羡慕他,我也想成为一个疯子”的感慨。这不仅仅是对现实的逃避,更是对心灵深处那份纯真与自由的向往。
在伍勇的初高中时期,一位与他保持密切书信联系的老师向本刊透露:“他显得异常孤僻,仿佛置身于人群之外,鲜有真正的朋友。”伍勇的文字逐渐演变成了一种近乎绝望的心理独白,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不顾一切的决绝。进入高三后,他在完成会考后毅然放弃了高考,这一决定让老师们深感意外。据老师们回忆,伍勇原本有意报考师范或军校,因这些选择相对经济负担较轻,但恰逢学费上涨且他对教师薪资的微薄表示不满,加之认为军校需要人脉关系,最终他选择了放弃。母亲的苦劝未能改变他的决定。
2001年,伍勇因抢劫药店老板而遭到通缉。此时,他的父亲伍毅好不容易与他取得了联系,并劝他投案自首。伍毅提出先让儿子回家拿些换洗衣物,与家人见上一面,并承诺周一早上亲自送他到派出所。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就在伍勇返家后不久,警察便迅速包围了他们的住所,显然对伍毅的提议持怀疑态度。混乱之中,伍勇再次逃脱,从此音讯全无,仿佛人间蒸发。
此后的岁月里,伍勇再也没有真正回到过父母的身边。即便偶尔回来,他也对自己的行踪和所从事的活动讳莫如深,对父母的询问总是敷衍了事,匆匆离去。在历次合伙作案中,伍勇与同伴之间似乎并无深厚的交情,他甚至不屑于向他们解释自己的动机和“理论”。在律师面前,他坦言:“我清楚他们只为钱财而来,而我,则是为了让人听见我的反抗之声。”这句话,或许正是他内心深处最真实的写照。
伍勇将自己内心的世界毫无保留地倾注于纸上,记录下那些未竟的暴力幻想,包括幻想中精神病人的极端行为,或是带领流浪者实施抢劫的“革命”壮举。他的文字,如同一部庞大的编年史,清晰地划分为入狱前后的两个阶段。入狱前的篇章,充斥着对暴力犯罪的详尽规划与自我剖析的“自述”,这些“自述”成了他随身携带的伴侣,仿佛是一种证明,一种对未知的自我慰藉:“若我遭遇不幸,至少有人能知晓我的信念与经历。”
在被捕的那一刻,伍勇的第一反应竟是引导警察去取那份混杂着真实与虚构的文本,它不仅是他的思想记录,更是他灵魂的寄托。面对罗和辉律师,他流露出一种异样的渴望,希望能将重庆哨兵案的罪名揽于己身,却又担心这份勇气无法被外界所信。在伍勇的认知里,他似乎已洞察世间万物,然而,当罗律师提及曼德拉与甘地这些非暴力抗争的领袖时,他的脸上却浮现出一丝茫然,显示出他对这些理论或历史的陌生与无知。
对于案件的审理结果,伍勇似乎并不在意,他更关心的是外界对他行为的看法与评价:“生死于我,已无足轻重,但我渴望知道,人们将如何评判我的所作所为。”这种近乎偏执的关注,反映了他内心深处对认同与理解的渴望。
伍勇的家人多次提出希望他接受精神病鉴定的建议,但这一提议却遭到了他的坚决拒绝。罗和辉律师回忆道:“我曾无数次尝试说服他,让他认识到精神病鉴定可能为他带来的帮助,但他总是坚定地回答我:‘如果我真的被判定为精神病,那么我所做的一切,又将有何意义?’”这番话,透露出伍勇对于自我价值与行为意义的深刻执念。
2009年11月24日上午,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伍勇等人抢劫收费站及枪击哨兵系列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经过详尽的法庭调查与审理,法院确认了伍勇作为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多起严重暴力犯罪中的核心角色。案件回溯至2003年,伍勇首先被查明为内宜高速公路收费北站与南站两起白日蒙面持枪抢劫案的主谋。同年9月11日,他向宜宾市卫星观测站的哨兵张某某开枪,致其重伤,并试图射杀另一哨兵曾某某未果后逃逸。数月后的10月2日,伍勇再次现身,携带火药枪等危险物品在宜宾市政府门前守候,意图攻击政府工作人员,最终对执勤保安杨某某实施近距离射击后逃离。
此外,法院还揭露了伍勇在2008年至2009年间参与的另两起重大抢劫案。2008年11月11日,伍勇与张自顺联手,携带火药枪、假枪及匕首闯入内宜高速宜宾北站收费亭,抢走大量现金共计1.6万余元。次年2月23日,伍勇又伙同唐德富、魏华松,持火药枪、砍刀等凶器闯入宜宾南站收费亭,再次实施抢劫,劫得现金高达4.9万余元。更令人震惊的是,伍勇还涉及杀害郭小明等多条人命案件,且对上述所有罪行均供认不讳。鉴于伍勇所犯罪行极其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日作出一审判决:伍勇因犯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对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态度,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