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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连环枪案,先杀哨兵再杀出纳,凶手行踪诡秘难逃法网(上)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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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出纳名叫曾雯,时年33岁。曾雯原是资阳市雁江区某企业职工,企业破产后,于2000年到四川四海发展实业有限公司任出纳员,负责公司流动资金的发放。四海公司是四川最大的生猪收购企业。每天早上5:30,曾雯准时上班,给出售生猪的客户发放生猪销售款。

曾雯的家在30多公里外的简阳市,自然不会每天回简阳的家,就住在四海公司的职工宿舍。职工宿舍离公司出纳室仅150米,很近。

2002年12月1日,一个平常的日子。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极不平常。

曾雯和往常一样,凌晨5点钟就被闹钟叫醒。她起床梳洗梳洗,提起从不离身的手提包出了宿舍,来到出纳室。出纳室小黎像往常一样,礼貌的说:“曾姐来啦!”曾雯也礼节性的回答:“你好早哇!”小黎说:“我也是刚到。”

曾雯放下手提包,离开出纳室不一会儿,鲜销部销售员唐英因为每天出售鲜肉需要零钱,来找曾雯换钱。小黎告诉她,曾雯去金库了。唐英二话没说,扭头就往金库而去。

唐英来到金库,说要换100元零钞。唐英把一张百元的人民币给了曾雯,曾雯说去出纳室,出纳室才有零钱。

曾雯从金库挎了个袋子,不用说里边就是今天要发放的现金。一般情况,每天要发放60万左右。看样子,今天袋子里的钱也不少,但到底有多少,除了曾雯,外人不得而知。

曾雯锁好金库,顺着平房的阶檐往出纳室去,唐英跟在后边,距离也就两三米。金库离出纳室仅仅20多米,一小会儿就到了。曾雯走进出纳室,唐英站在门外一侧,陪着正等在出纳室窗口领款的卖主刘成仙及刘成仙请来帮忙送猪的刘建彬拉家常。

突然,二人看见出纳室门外一侧原以为也是等着领款的一个戴皮毡帽的人,迅速从左边的腋下衣服里抽出一支长枪,站在门外就朝刚刚进入出纳室的曾雯背后开了一枪。枪声不是很响,就像放火炮一样。枪响的时候,唐英和刘建彬都看见了曾雯背上在冒烟。

紧接着,开枪的人跨进出纳室,迅速取下曾雯还挎在肩上的钱袋,转身就跑。

就是这个时候,曾雯本能的扭过头来。唐英看见,曾雯眼里满是怨恨。她恨谁呢?唐英心想,曾雯该不是恨我唐英吧?因为,曾雯意识里,唐英来换零钱,走在曾雯背后,枪声来自背后,曾雯会不会想:唐英,我可从没得罪你呀,我儿子还小,我还没向父母尽到孝心,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呀!

很多年以后,罪犯终于落网。罪犯说,在那一瞬间,他看见了死者满含怨恨的眼神,后来那双眼睛就一直在盯着他,使他内心总是极度恐惧。

也许,枪响的那一瞬间,曾雯扭头时看见了持枪的人,她怨恨那个剥夺她生命的人为什么那么残忍。你不就是要钱吗?你拿去好啦,干嘛一定要开枪,干嘛一定要夺去我的生命!

不管怎么说,曾雯眼神里的怨恨,绝对是针对剥夺她生命的人。只是,当时没人知道那个人是谁。

那个人从曾雯肩上抢到钱袋,通过公司院坝朝大门跑去。这时刘建彬看见,一个曾经站在大门口的人,手里提着手枪,迎着抢钱的人跑来,二人在院坝中央会合后,开枪抢钱的人把钱袋交给持短枪的人,迅速向大门外逃去。

“抢钱啦!”出纳室里,回过神来的小黎惊慌大喊。目睹了眼前这一幕的唐英、客户刘成仙和刘建彬慌忙跑进出纳室,扶起曾雯往医院送。然而一切都已无济于事。曾雯已经断气,结束了33岁年轻的生命。

与此同时,正在公司冻库干活的职工文玉德、张金玉、黄巧、陈胜四人开始听到枪响还以为是谁放了个火炮,直到听见“抢钱啦!” 的呼喊,才意识到出事了,立即从冻库跑出来,向两个逃跑人追去。

公司大门外约四五十米有一座小桥,桥头停着一辆很显然是早就预备好的摩托车。持短枪提钱袋的人骑上摩托车,持长枪的人见有人追来,又向天空开了一枪。就在文德玉等人迟疑停止追赶的时候,劫匪骑上摩托车,转了一个弯,消失在夜幕中。

很快,四海公司职工宋世伟骑了一辆摩托车,沿着公司通往城区的唯一公路追赶,追出1500米左右便是城区多条公路交汇,劫匪因此失去踪影。

目睹过曾雯怨恨的眼神,唐英一直认为,曾雯的眼神分明是对她的误解。唐英因此自我谴责犯上疑虑症,休息了半年仍然无法上班,只好辞职。至今,唐英心里仍然存在阴影,总觉得曾雯怨恨的眼神针对的是她唐英。

曾雯怨恨的眼神,切切实实应是憎恨那个剥夺她生命的人,但她失去生命的瞬间,心中真的是对唐英存有误解还是另有所想已经不得而知,如果曾雯在天有灵,而今罪犯已经落网,她该对心中果真存在的误解彻底消解了吧!

四海公司枪杀案发生后,时任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分局刑侦城西中队队长严建中回忆说,当时他带领中队两名民警刚刚办理了一件夜半时分发生在城区的抢劫案,初审后刚把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办完关押手续。原想离上班时间还有两三个小时,打算回队上稍事休息。然而凌晨6:03分,他们却接到了“110”指挥中心的指令,没有丝毫犹豫,他便一边和两名民警赶去现场,一边报告大队领导。6:15分,大队教导员马炳远、副大队长肖文良带领刑侦民警赶到现场,与先期到达的严建中等迅速进入现场调查。

根据群众提供的基本情况,劫匪骑摩托车逃离,有可能还在逃跑之中。设卡堵截是首要的措施。资阳城区和周边乡镇所有派出所都接到了协查指令,当天资阳警方共出动警力600余人在全市各交通要道设卡守候,检查所有过往车辆和行人,绝不放过任何可疑人员。毫无疑问,案发当日凡是应该做的应急工作全都做了,许许多多的民警从接到指令到赶赴现场就一直坚守忙碌,许多人都是早饭连着午饭一起吃。然而,所有的努力却毫无结果。

却说案发后的6:20分,雁江区分管刑侦的副局长邓荣成带领刑侦副大队长陈学先、技术、大案中队民警赶到了现场。6:30分,资阳市公安局长官鹏飞、刑侦副局长何宗志、雁江公安分局局长梁圣全带领市局刑侦、技侦等部门民警也赶到了现场。市局、分局所有在家领导统统赶到了现场。指挥部就在现场成立。案件被称为“12·1持枪抢劫案”,官鹏飞任总指挥,何宗志任副总指挥。最初抽调警力30余人,加上指挥部领导成员,计有40余人。

毋庸置疑,市、区两级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分管政法的相关领导,要么作出了重要指示,要么是亲临现场,目的只有一个:一定要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尽快侦破案件,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定的环境,给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

然而,刑事案件的侦破,绝不是纸上谈兵、轻而易举。后来的事实表明,其侦破付出的艰辛,毫不夸张的说,绝对是建国以来雁江乃至资阳最为艰难的案件。

按照办案规律,现场勘查和现场调查同步且紧锣密鼓进行。

现场勘查,中心现场出纳室提取铜质弹壳一枚,弹壳底座标识为71—64,一枚不完整弹头和一枚弹头披甲,经送四川省公安厅检验为“五六式”步、机枪子弹。枪弹痕迹技术鉴定,发射的枪支应为“五六式”冲锋枪或56—1式冲锋枪,亦或是81式或81—1式自动步枪。另一犯罪嫌疑人所持短枪应为手枪,具体型号不详。

此外,现场还提取了一枚发夹,经辨认、核实,系死者生前所有。另提取100元新版人民币一张,上有两枚指纹,经鉴定,一枚系鲜销门市唐英的指纹,另一枚则为死者曾雯所留。

尸体检验,死者曾雯背部第八胸椎处有直径0.3cm破损一处,前侧左衣襟上有1.9x0.4cm破损一处,所穿内衣对应处有相应破损。结论:死者生前遭受外界枪弹近距离背后射击,致身体贯通创伤,胃破裂出血,大面积肝碎裂急性大失血休克死亡。

现场调查。距中心现场166.5米处,群众拾得“共同”牌摩托车头盔一顶,177.5米处公路上拾得两侧带附耳的黑色毡绒帽一顶。从毡绒帽里提取白发两根黑发三根,因为毛发没有毛囊,经化验未能获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却说12·1案发后,立即引起四川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副厅长吴建、刑侦局局长孙建明、副局长易俗和刑侦专家赶赴资阳督导督战。

按照通常的侦破惯例,首先得作案件分析。综合现场勘查和现场调查所得的情况,确定案发时间应为2002年12月1日凌晨5:45分左右。理由是,公司员工黎某住在公司招待所,招待所离案发中心仅仅30米。这天早上,黎要开车送鲜货到城区门市,早上起床时传呼呼叫的时间是5:20分,黎某叫上伙伴王某开车离开公司时,王某特地看了一下传呼,时间是5:40分。公司员工刘某证实,黎某和王某开车走后约四五分钟即听到“爆竹”声(后确定为枪声),由此确定案发时间为5:45分。至于案件性质,经查证,曾雯当天从金库拿出的现金为41.2万元,金额巨大,可以初步认定为一起有较长时间预谋、经过精心策划、作案前多次踩点、有极强针对性、选择作案工具特别,以侵财为目的的持枪抢劫案。至于何种原因引发的侵财抢劫,则情况复杂,之后的侦破自会详解。

关于犯罪嫌疑人数。当时调查显示,黎某王某开车离开公司时,看见公司大门外停了一辆摩托车,车旁蹲着一人。曾经挑水果路过该处的朱某也说,他从公司大门外路过时,看见一个人蹲在摩托车边上,那人还给朱某发了一支烟,朱某觉得很奇怪,就给了那人一个柑橘。结合案发时一人朝曾雯开枪,枪响后一人提手枪前来接应,跑出公司后二人上了路边停着的那辆摩托车,而且黎某驾车返回途中看见一辆摩托车上坐了三人飞速经过,因此确定作案人数应是三人。

关于作案人体貌特征,调查的结果是:当时现场目睹了作案人的刘建彬说,持长枪的人比自己高约2cm,持短枪的则矮约2cm,刘建彬约1.70m,因此推断,持长枪的身高约1.70m,身穿中长休闲服,戴一顶黑色毡绒帽;持短枪的约1.68m,身穿深色素点衫,头发较短。两人身体都较壮实,较胖。另一驾车嫌疑人因蹲在地上,且离中心现场约155m,目击证人无法描述身高和体貌特征。

作案人初步刻画:通过侦查实验,两名持枪人略有化妆潜伏、蹲守行为分析,案犯心理素质沉稳,胆大妄为,熟悉枪支,能熟练使用枪支,应当具有持枪作案前科且具备职业性杀人的特性,因此倾向于外地或本地长期流窜混迹于社会与所谓“道上”有联系的人;而骑摩托车接应二名枪手的人,因逃跑时三次发动摩托车,有故意藏匿怕暴露或害怕被人认出的顾虑和表现,分析其心理素质较差,应当是有劣迹且熟练掌握摩托车驾驶技术,可能拥有摩托车且与持枪抢劫的作案人有某种关系的本地人。

本文不是要卖弄侦破关子,而是,通过这样的案情分析,可以了解后来侦破工作的艰辛与诸多“遗憾”。

这里所谓的遗憾,仅仅是刚刚就案情分析造成的误差给后来的侦破徒增诸多误区,比如有民警就认定案犯身高去“对高入座”,对作案人数也是“不多不少”认定就是3人。然而后来的事实却表明,作案人只有两人,而且两人的身高都在1.65m左右。除了作案人数和身高的误差给侦破带来诸多误区,还有技术上的以及侦破路径上的失误,也使案侦工作走了若干弯路。

案情分析认为,12月的四川,天气已是很凉,驾驶摩托车长途奔袭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应是熟悉四海公司情况、熟悉四海公司进出口道路环境的本地人驾车与持枪抢劫行为人共同所为。

案情基本明确,侦查方向确定,接下来就是采取相应侦查措施。指挥部研究决定:采取“公开与秘密相结合,‘以枪找人,以车找人,以物找人,以人找人’的侦查策略”,以现场为中心,逐步辐射嫌疑人可能逃窜的路线,开展深入的调查走访工作;广辟信息来源,获取情报线索;充分利用现场提取的物证,开展全面的、深入的、细致的清查工作,查找犯罪嫌疑人;从已掌握的刑嫌人员和刑嫌人员的社会关系人中查找嫌疑人;梳理近年辖区涉枪案件,从涉嫌人员中发现嫌疑人;走出去,了解省内外已发类似案件和案件涉案人员资料,通过网上查对国内涉枪案件记录,寻找并串案条件。

行文至此,应该交代的东西基本都已交代,接下来就是叙述具体侦破工作了。

无可置疑,案发后专案组付出的劳动不可谓不大,耗费的心血不可谓不多,得到的收获却不得不令人汗颜。所以汗颜,是因为“以人找人”方案所有的付出收获的都是零。

循着一般的刑事案件侦破规律,专案组首先从死者被害寻找原因。死者为人谦和,作风正派,夫妻和睦,因而排除了仇杀、情杀、夫妻反目被杀的可能。

曾雯丈夫王宝,34岁,原籍简阳市东溪镇尖山村,现为四海公司屠宰车间工人。王宝为人诚实,不善言语,与工友无任何矛盾冲突。同时,王宝无不良嗜好,就业前无其它不良行为,无外遇,也未与任何人结怨。曾雯、王宝及其亲属也没有与人结怨,因此,排除各种仇杀和情杀可能。

查曾雯管理的账目。曾雯进公司后即担任出纳,工作认真负责,每天都要经手60万元左右的现金,从未出现差错。再查曾雯私人往来账目。其生前借出钱款10万多元,少的数千元,多的3万多元。对债主一一查证,这些债主多为曾雯好友或亲属,排除因赖账或其它债务纠纷动杀机的可能。

曾雯自身找不出被害原因。按照办案常理,案发当天所有现场人员,都有必要一一甄别。

首先被甄别的是会计小黎和鲜销部唐英。小黎,21岁。内江财贸学校中专毕业,2008年8月到四海公司担任会计工作,主要是制票。其未婚夫倪某,安徽省桐城县人,现为四海公司分割车间主任。小黎和倪某表现都很好,无不良习惯和劣迹。无贪财起意动机,排除作案可能。

鲜销部唐英,外界猜疑最大。理由很简单,这天早上,唐英匆匆忙忙来到出纳室,问曾雯来了吗?小黎告诉她,曾姐去金库了,唐英即刻赶去金库。曾雯挎着钱袋进入出纳室,唐英跟随其后,接着就出现了开枪抢劫的人。27岁的唐英,正谈恋爱,未婚夫李兵,保和镇农村人,汽车驾驶员,为四海公司运输猪肉。据唐英说,未婚夫前几天突然到重庆黔江去了,干什么去,值得怀疑。所以外界纷纷扬扬,说李兵可能借未婚妻熟悉四海公司出纳曾雯每天到金库提款的情况,谎称去黔江了,从黔江或是别的什么地方邀约同伙前来作案,同时也不排除唐英从中参与。对此,专案组立即秘密行动,查证李兵案发前确实去了黔江,并排除了唐英与未婚夫共谋作案的嫌疑。

案发时,还有两个人离中心现场最近,一个叫刘成仙,一个叫刘建彬。现年22岁的刘建彬,家住宝台镇白沙村,务农。2002春年购一辆三轮箱式摩托车在本村及其附近给村民拉生猪到四海公司赚取运费。12月1日这天一大早,刘建彬给村民刘成仙、张明生拉生猪到四海公司,销售后陪刘成仙在出纳室窗外等候领款。经甄别,排除二人合谋作案的可能。

现场重点人员的查证甄别工作毫无所获,紧接着便是公司全体内部职工的详细排查。这个自然是一项非常浩大的工作。

因为,四海公司环境特殊,人员分布广。当时四海公司下设屠宰、分割、冷冻三个车间,年屠宰生猪23万余头,生猪主要来源于四川的宜宾、泸州,资阳本地则是零星购进,贵州、湖南购进一部分。主要产品销往国内各地及香港、澳门和俄罗斯。公司有员工414人,其中固定工仅仅72人,其余342人均为临时工。由于生猪来源较广,各地设有收购点,因而员工分散较远。根据“不放过任何线索”的原则,所有职工均一一“过滤”,详细甄别,最后基本排除了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

根据案情分析,四海公司专业屠宰场每天凌晨3点多钟即开始收购生猪,除了大部分猪贩而外,也有少部分个体养殖户自己将猪送到屠宰场,每天收购的生猪少则几百头,多则上千头,收购需要支付现款,因为每天凌晨6时左右就要付款,所以该公司长期以来都是头天下午从银行提取现金存入公司金库,次日凌晨出纳从金库取出现金发给生猪销售人员。这种情况公司内部员工比较清楚。基于这样的认识,已对公司可能的“内鬼”进行了排查。在“内鬼”被一一排除之后,调查的触角继续扩展到外部。

根据作案人熟悉公司提取款时间和形式,专案组分析认为,不排除猪贩、养猪户销售生猪领取款时了解了四海公司出纳提取款项的情况。因此,专案组把目标对准近几年来到四海公司销售过生猪的所有客户。对四海公司提供的近万名客户展开调查时,专案民警几乎个个“叫苦”。这些客户除资阳各区市县和四川省内不少市县之外,还有云南、贵州湖北等地的猪贩,要把这些客户查个水落石出,已如登天。

让专案民警更加叫苦的是,调查中得知,许多客户基本都知道四海公司每天凌晨6时之前,出纳从金库提取现金的情况。因为该公司当年收购的是一家国有冻库,建立屠宰场时临时修了一排简易平房,金库与出纳室在同一幢平房,只是相距几间房门,出纳从金库提取现金从房檐下经过时,等候在出纳室外的客户基本都是一目了然。这种情况,不仅客户清楚,通过客户外传,社会上也有不少人知道。要从销售客户的渠道找到突破口,真的是比登天还难。

“以人找人”的方案得到的是零的收获。那么,“以物找人”的方案又是怎样的呢?不妨跟着办案民警的脚步,看看“以物找人”的战绩又是如何?

回顾四海枪杀案现场勘查,曾获取了劫匪逃窜时掉在地上的摩托车头盔和一顶直径为17.5cm的黑色毡绒帽,另外,劫匪使用的交通工具为一辆摩托车(具体是什么样的摩托车却无从知晓)。还有,目击证人听出来,作案人系本地口音,由此分析认为,劫匪不可能骑摩托车长途跋涉,应是距离案发中心现场不太远,重点应是雁江区本地人或雁江周边的乐至、安岳、资中、仁寿、简阳等市县。根据现场遗留物和摩托车,一场规模浩大的清查找寻活动迅速展开,其动用的警力则达到千人以上。

围绕摩托车的清查工作连续进行了四五天,雁江区所有派出所民警全部出动,一个一个街区、一个一个村社,对拥有摩托车的每一个人一一见面,清查登记摩托车4485辆,排查摩托车驾驶人5500余人。

查找头盔来源。雁江区有17家销售摩托车头盔的门市,但没有任何一家门市销售过该品牌的头盔。调查发现,该头盔系公安部监制,广东省南海市共同五金塑料厂生产的“共同”牌全盔。经与厂家联系,四川由成都五块石某摩托车配件厂独家销售,1992年仅进货一次,销往重庆、绵阳、广元、西藏等地。当时价格为120元,因为太贵,销路不好,以后即未再进货。离12.1案发已经10年。看其成色和磨损程度,至少已使用七八年,该头盔源于何人何地何时购买已无从说起。

再说毡帽。雁江区各个场镇均有销售,价格较低,经济实惠,适合于年龄较大的男子冬天御寒。因而城乡四五十岁以上的男子冬天普遍都戴。就现场捡拾的毡帽,制成照片,在雁江及其周边各市县广泛张贴,并散发协查通报,意图发现蛛丝马迹。艰苦的调查,记载了厚厚的十大卷有关摩托车和戴毡帽人员的情况记录。然而,这一切努力都如竹篮打水,没有丝毫收获。

文章第二部分现场勘查我们提到过,中心现场出纳室提取铜质弹壳一枚,弹壳底座标识为71—64,无疑这也是侦查的线索之一。经查,资阳拥有71—64步机子弹的单位有两家,一家是某部仓库,另一家是某银行经警部门。部队对弹药管理很严,子弹流失的可能性不大。而银行经警部门,购入该批次子弹后,多次实单射击训练,子弹使用较多,不排除流失可能。围绕该行几名经警岗位变换、尤其是因为有关原因被辞退的人员进行了仔细查证,没有发现可疑迹象。

调查范围继续扩大。通过武装部门,对近年来现役军人和退伍军人在部队有过过错的人员进行排查,看看这些人是否不满社会铤而走险,调查中一名现役军人被纳入视线。

现役军人刘铭,26岁。中国人民解放军兰空某师驻陕西临潼场站服役。案发前的11月29日上午回到资阳探亲,除回老家丰裕住了一天外,其它时间均住在城区其叔叔家中。调查刘铭的基本情况,其当兵前在都江堰水电学校读书,毕业后分配到一水电站工作。其间,刘铭因女朋友被人欺负而与他人斗殴受伤,腹部留下刀疤。刘好打牌,出手阔卓,且脾气暴躁,喜欢动手。入伍后曾因小事情与战友口角,提刀追砍战友,受到纪律处分。刘铭所在部队配备有“12.1”案现场提取到的“71-64”底座号相同的56式步机弹。更为凑巧的是,刘铭所在部队驻地不仅有与“12.1”案现场拾到的摩托车头盔销售,而且附近农村也有“12.1”案现场拾到的相同毡帽销售。刘铭入伍前社会关系比较复杂,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频繁,其中还有违法犯罪分子,在押人员张俊就是其中之一。

张俊,24岁。原籍内江市资中县发轮镇,后因读书迁到资阳,住在舅舅刘成家中。初中毕业后,刘成到四海公司打工,2002年3月无故辞职,与社会青年胡学辉、刘琦打得火热。不久,胡学辉因抢劫被简阳市公安局抓获,胡学辉检举张俊曾密谋抢劫四海公司出纳员。提审张俊,其承认,从四海公司离开后,曾多次萌生抢劫念头,并多次跟踪出纳员在银行取款的情况。后来与胡学辉、刘琦商议抢劫时,刘琦胆小,表示反对,张俊提出曾经的哥们刘铭胆子大,而且现在在部队当兵,叫他在部队搞枪,要干就干大。张俊的计划因刘琦反对一直未能实施,后来张俊、胡学辉被抓,阴谋自然就被搁置。但是张俊提到的刘铭,便被纳入了专案民警的侦查范围。

要对一名现役军人实行侦查,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事情。在没有充分证据或者说是一定证据的情况下,是不可直接接触并明确指出侦查的意图,因此,侦查工作只能秘密进行。侦查员们通过艰苦努力,终于查明:11月29日,刘铭回到资阳后,在叔叔家吃了一顿饭,然后就回了老家丰裕。在家住了几天,叔叔给刘铭介绍了个女朋友,刘铭就进城,一直住在叔叔家里,直到12月22日返回部队。

有证据证明,12.1案发时,刘铭在老家头天晚上与村里朋友打牌到凌晨4时,后来就在朋友家歇息直到12月1日上午9时,由此证明刘铭没有作案时间。另外,侦查员还查明,刘铭入伍前与表弟张俊及其社会青年来往密切,但是之后就渐渐失去联系。刘铭此次回家探亲,表弟已经在押,没有接触的机会,刘铭入伍以来这是第一次探亲,回家后基本没有与外界联系,因此也排除刘铭与他人合谋的可能。总之,刘铭的嫌疑被彻底排除。

关于以物找人的调查或者叫侦查,曾经有过很多很多线索。比如,西门三贤居委会反映,西门桥一个羊肉汤馆有个女服务员陈某,老公曾经骑摩托车到羊肉汤馆看望老婆,戴的就是12.1案现场拾得的那种头盔。民警仔细查证,陈某老公任某某,30岁,在资阳安装下水道井口盖。任某某根本就不会骑骑摩托车,更没有摩托车头盔。

又比如,雁江区祥符镇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该镇退伍军人魏某的爷爷曾经戴过12.1案现场拾得的那种皮毡帽。魏某某曾在青岛潜艇部队服役,其战友范某被列为12.1案重要嫌疑人。获得魏某爷爷有过皮毡帽的线索后,侦查员们先是秘密调查魏某某的爷爷,了解其生活状况,摸清其皮毡帽的去向为两年前就已丢弃。接着查明,魏某某退伍后一直在成都万年场一带帮人开车,包括其哥哥,也在成都打工,兄弟俩12.1案发期间均有明确的去向,无作案时间。同时,通过调查,也排除了范某的作案嫌疑。

总之,围绕“以物找人”的方向,民警摸起了100多个与皮毡帽、头盔、摩托车有关的嫌疑人,经过艰苦而细致的排查,最终均被一一排除。总之,以物找人的一切努力,最终都成了竹篮打水,毫无所获。

资阳四海公司枪杀案艰苦的侦破工作进行得确实艰苦。从省厅到市局、分局层层督促,各种会议开了一次又一次,200页一本的会议记录本用了五六本,字数几十万。加上参战民警各人做的笔记,如果全部收集起来,至少可以拉半辆卡车。至于消耗在案子中的人力、物力、财力,可就无法估量了。然而,所有的艰辛,换来的却是渺茫与无奈。时间过去将近一月,2002年12月26日,陕西省公安厅及武警陕西总队组成的一个联合专案组来到资阳,给资阳侦破“12.1”案注入了一丝亮光。

所谓“亮光”,是因为陕西的一桩枪杀武警战士的枪案,可能与资阳“12.1”案有某种联系。无论是陕西专案组,还是资阳警方,都希望能从中找到并串案件线索,似乎破案的曙光就在眼前。

那么,陕西警方带来的是怎样的一桩案子呢?为了资阳案情的需要,陕西警方用了整整两天时间,介绍了他们从发案到当时的“迄今为止”侦破的全过程,正因为为了资阳破案需要,这里便加以详细记述。

陕西警方带来的案情是,2002年8月30日凌晨2时10分左右,驻守在宝(鸡)成(都)铁路41公里处的武警陕西省总队某支队三中队八班战士赵东来到某隧道哨位换岗,却没见到执勤战士曹强,喊了几声也没有人答应。赵东使劲推哨所的门,门却从里边抵住,推不开。赵东无奈,就回营房向班长李泽报告,李泽立即带领班上四名战士,来到哨位,喊话无人应,推门推不开,用电筒从哨所窗口往里瞧,发现战士曹强倒在哨所里,身体刚好把门堵住,李泽见情况不妙,与战士拼力把门推开,发现战士曹强倒在血泊中,已经死亡。

据营区住户宗玉珍说,当日凌晨1时左右,她家养的狗在院内叫个不停。现场附近菌种养殖场工人李小凤说,凌晨1时左右她也听到营区的狗叫得很厉害。而住在秦岭山庄的邹文博则反映,他家的狗当天0点30分左右跑到公路桥头对着桥吠叫,约十分钟后又是朝着桥头吠叫,第三次大约是1点05分,则跑到房后对着河沟叫,这条河沟向北通往公路,向南则通往哨位。

另据八班战士反映,这天凌晨1时许,班上五名战士打牌,几乎都听到了一声枪响,大家以为是公路上汽车爆胎,就没在意。后来赵东去换岗,回来说曹强不见了,大家心里顿时就感到情况不妙,赶紧跟着班长去哨位查看,发现曹强被打死了。

现场勘查,现场位于陕西省凤县黄牛铺境内宝成铁路41公里处秦岭某隧道南口西侧武警八班营地内。执勤岗亭为绿色铁质结构,高2.5米,四周上方均有了望窗口,除门上窗户留有半截浅绿色玻璃外,其余窗口未安装玻璃。在东窗北侧角铁立柱上遗留一处20x30cm凹陷状痕迹,白色油漆脱落,露出锈斑,痕迹底部粘有微量黄色附着物(疑似弹着点)。移动尸体,从尸体身上落下一发变形的子弹头。现场搜索,在修建中的营房北端西侧4米处水沟草丛中发现“虎头”牌电筒一支,开关呈关闭状,性能完好,内装四川西昌猴王实业有限公司产“猴王”牌电池两节,电池上发现两枚指纹。岗亭东北侧3.5米处设有一砖块垒砌的犬舍,该舍南侧水泥柱上拴有一犬,犬舍西北侧有一便道通向川陕公路。

尸体检验,检验所见死者着装整齐,衣扣完好,无搏斗挣扎迹象。死者头颅右侧颞部区有一子弹射入创口,创口周围可见密集灼伤痕迹,左侧颞部区有一子弹射出创口,形成颅脑贯通伤。据推测射击距离为40cm左右,射击枪支为非制式枪。射击高度略低于死者1.66米的正常站立姿势。依据尸象推测死亡时间约在8月30日凌晨1时左右。尸检确认本人不能形成自伤,死者生前是在无防备状态下,遭到他人持非制式枪支射击,子弹由死者头部右颞部射入,左颞部射出,形成颅脑贯通伤,造成严重颅脑组织损伤死亡,认定为他杀。凶手劫走战士执勤用“81-1”型自动步枪一支(无子弹),枪号为xxxx5057。

案情分析,这是一起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犯罪工具是一支能够发射制式子弹但却是非制式枪支,目的和动机是抢劫军用枪支,为继续实施更严重的暴力犯罪创造条件。犯罪嫌疑人为青壮年男性,其心狠手辣,胆大妄为,应有犯罪前科,具备报复、抢劫、杀人等犯罪思想基础。犯罪嫌疑人对现场环境和营区较熟悉或案发前“踩过点”。对此划定侦查方向为,以现场为中心辐射到宝鸡市、汉中市、凤县、太白县,重点为现场附近民工、住户、周边单位、出租房、餐馆、旅馆、商店、车站、场镇、村社以及驻军内部。

重大案情引起公安部和武警总部高度重视,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陕西省公安厅和武警总队组成联合专案组,抽调1000余人次,不仅对现场周围8公里和铁路沿线30公里范围进行了搜索和设卡盘查,还对驻军近3年来1800多名退伍战士一一调查筛排,甚至抽调武警工化部队,对现场重点区域进行了金属探测。

调查反映,2001年5月3日21时10分,二中队一号哨位当班战士张鹏在巡逻中,突然听到岗楼背后有响动,他立即通知战士罗阳、罗洪呈包围状隐蔽搜索,即将接近响动点时,张鹏突然诈喊“站住,口令”,一名身份不明的人突然从哨楼背后的草丛中窜出,拼命奔逃,战士们追赶却未能抓获。由此分析,8.30作案人可能由来已久,5月3日即是一次被发现了的踩点行动。

摸排重点枪支线索,收缴自制枪支186支,其中符合作案特征的枪10支。经公安部、铁道部公安局鉴定,收缴的枪支均非作案枪支。且电池上留下的指纹经与四川成都、绵阳、德阳、广元和陕西的西安、宝鸡、汉中、咸阳、天水69万份指纹比对,也无任何收获。

至于重点嫌疑对象的排查,涉及的面宽且广。有部队内部人员,有部队干部战士亲属,更有省内外其他部队相关人员,更多的则是社会嫌疑人员。艰苦的排查却毫无收获。

四川四海公司“12.1”案发生的信息传到陕西“8.30”专案组,专案组基于“8.30”案抢枪为实施更大的暴力犯罪的认识,赶到资阳,通报了“8.30”案,希望从“12.1”案找到一丝突破线索。然而非常遗憾的是,“12.1”案的作案枪支,经鉴定是“五六式”冲锋枪或56—1式冲锋枪,亦或是81式或81—1式自动步枪,因此“81-1”不是唯一作案枪支。正是因为这个“小小的”遗憾,两案的专案组均未能把全部的着眼点放在“81-1”枪支上,加之在侦破“12.1”案中不断缴获56—1冲锋枪,不断抓获涉枪嫌疑人,因而在侦查方向上走了令人遗憾的弯路。

不过,就陕西“8.30”案反映的问题,资阳警方还是做了特别的努力,同样进行了艰苦的排查工作。其中一个叫陈关胜的人被列为重点嫌疑。

经调查查明,陈关胜1959年出生在南充市郊一个农民家庭,幼年随改嫁的母亲到新疆奎屯市农七师130团落户。成人后,陈关胜回到四川以养蜂为业,周游四川各地。1990年左右,陈关胜在四川简阳金玉乡放养蜜蜂,与有夫之妇张某认识,张某与丈夫离婚后即与陈关胜同居并生育一子。张某前夫气愤不过,找陈关胜理论,要求陈关胜补偿“夺妻”的青春损失费,二人大打出手,陈关胜害怕吃亏,带着张某远走高飞,于1991年来到宝鸡市太平庄租房暂住,后与人合伙在秦岭以挖药为生。

1999年7月,陈关胜与宝鸡县陵园乡金凤村的高东升一起外出买熊掌,之后却独自返回宝鸡。高东升的家人问陈关胜关于高的去向,陈称高怀揣8000元现金去广东买熊掌去了,高去后音信全无,家人怀疑高被陈害死了,不仅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还经常到陈的住地找陈要人。陈关胜受不了公安机关的不断的调查和高家的经常骚扰,就与张某离开宝鸡,回到张某的老家——四川资阳雁江区老君镇高龙乡居住。陈关胜好酒,经常喝得烂醉,喝醉了还胡言乱语,因而经常与岳父争吵,岳父实在看不惯,就把陈关胜夫妇赶出家门。2002年5月,陈关胜与妻子张某将儿子扔给岳父,又来到秦岭一带,仍以挖药为生。2003年8月,陈关胜将儿子接走,送到成都高价读书。

陈关胜长期漂泊,居无定所,而且经济也不宽裕。突然间却把儿子送成都高价读书,其经济来源反常。同时,专案组在调查中还获悉,陈关胜多年前陪张某回娘家时,有人看见他持有一支长六七十公分的枪,并且该枪可以打制式子弹。由此专案组怀疑,陈关胜经济反常,手中有枪,长期在秦岭山中采药,自然熟悉宝成铁路沿线的地形环境。同时在与其妻张某回老君居住的两年时间里,曾多次到四海公司卖猪,也可能熟悉四海公司发放猪款的情况。结合陈关胜被高东升家人怀疑高被陈谋财害命的情况,陈有可能胆大妄为,不仅谋害了高东升,而且还枪杀了武警,之后便携带抢来的制式步枪,在四海公司犯下了惊天抢案。

带着这一令人兴奋的“推测”,专案组通过多方面工作,获得了陈关胜的手机号码,随即巧妙联系,找到了陈关胜的落脚点,传唤后经甄别,专案组先前的热烈期望顿然化为泡影。

原来,陈关胜不足1.60m,而且极其瘦小,根本不符合“12。1”目击者看见的作案人的特征。同时经印证,“12.1”案发期间,陈关胜正在外地卖药,到陈关胜卖药的地方查证,其确实在该地旅馆登记住宿,并且有购药单位证明其确实在该地卖药。而该地离资阳遥远,不可能该日到资阳作案。另外,陈关胜承认,多年前养蜂时确实购买了一支自制长枪,后来公安机关搜缴枪支时主动交出了,为此陈还出示了搜缴枪支的公安机关办理的不予处罚的相关证明。

由此,经过几个月艰苦调查,本以为“如获至宝”的线索,就这样彻底成了泡影。

作为纪实侦破文章,民警花费了难以想象的努力,付出了极为可贵的心血,但很多东西却不能写进文章,有的是不便写进来,有的是没有必要写进来,也有的是“渣渣草草”,要写进来就太啰嗦了。如前文所述,关系到四海公司内部不少人员的调查,关系到真人真姓的许多线索,只能一一隐去,略去不述。

行文到此,“12.1”案还是一个谜。在以人找人、以物找人没有收获的情况下,专案组投入大量精力,侧重以案找人。而以案找人的方法则是公开与秘密相结合,不仅动员社会力量,同时也对在押人员展开动员,鼓励在押人员积极检举揭发,从而获取有效线索。

由此,各种各样的线索源源而来,可谓五花八门,不少线索大白于天下后,要么令人哭笑不得,要么就令人唏嘘不已。

为了有助于“以案找人”,专案组把案发当时几名目击证人请到成都,配合公安机关做了模拟画像。由于案发时正是黑天,灯光暗淡,且四川冬日的凌晨,基本是灰蒙蒙的视力太差,模拟出来的画像,几个目击证人都拿不准到底像不像。办案人员拿着这样的模拟像心里也是乱打鼓,害怕弄出问题不好收场。

在叙述以案找人的时候,得讲讲这样一个情况,那就是从赌博人员中发现蛛丝马迹。资阳离成都很近,曾经一个时期赌博十分猖狂。单说成都赌徒,因为有成(都)渝(重庆)高速公路,车技好2个小时就能跑来回,因而经常到资阳进行赌博。资阳与成都警方多次联合行动,打击赌博。

曾经有一次,赌徒们在沱江边上的“江州号”(用水泥铸造的一艘仿真轮船)聚赌,警方突袭时,赌徒们从窗口扔出的赌资就有几十万元,用四川方言说,“酬和”(即白给好处)了那些在周围谈情说爱的男男女女捡了好大的“相因”(即捡便宜)。

由此说明,赌徒们赌得很大,据说,有个赌徒,一夜之间就把价值上千万的宾馆都输了出去,不少赌徒负债累累,因负债而家破人亡的有,因负债铤而走险的更是不言而喻。

对此,“12.1”案发生后,专案组成立了一个专门小组,调查赌博人员各方面情况,甚至采取“打进去”的手段,深入赌博团伙,从136名赌徒中重点摸出了10余人。

黄泉,资阳市雁江区伍隍镇人。在成都做服装生意发了财,热心赌博,后来便经常在资阳、简阳、乐至、资中、伍隍等地赌博。2002年6月,黄泉从资阳租了六辆桑塔纳,约了一帮弟兄到乐至赌博,谁知输得一塌糊涂,欠下20多万元赌资,租去的六辆桑塔纳全部被扣,黄泉躲债潜逃,车主们自己拿钱把车赎回,黄泉为此欠下50多万元债务。调查中发现,“12.1”案之后,黄泉已回到成都,经济已经好转,其经济很反常。经查,其经济状况缓和,主要是有哥们替他偿还了赌债和租车产生的其它费用,“12.1”案发时,其正在澳门找哥们资助,排除其因欠赌债铤而走险的可能。

刘源,35岁,在资阳办有实业,但因好赌不仅输掉了自己的实业,还欠下300多万元赌债。此人“12.1”案发时正在外地躲债,无作案时间。

吴剑,号称资阳赌王,主要在澳门赌博。在资阳赌博时很少失手,手边有两个弟兄,也是赌博高手,据说其中一个弟兄,自从入道还从未输过。“12.1”案期间,据说吴剑在澳门赌输1000多万元,欠赌债600多万元。其因欠债巨大,可能铤而走险。

对此专案组展开侦查,查明吴剑于“12.1”案发期间,仍在澳门赌博,其间多次联系资阳的弟兄们给他汇钱到澳门。与他同在澳门的还有他的两个弟兄。由此证明吴剑及其弟兄均无“12.1”案作案时间。

总之,经过仔细排查,所列赌博人员的嫌疑均被一一排除。

与此同时,围绕以案找人的工作,专案组在在押人员中寻找线索,鼓励在押人员大胆检举揭发,从而获得了各种各样若干线索。

雁江区因盗窃入狱的在押人员陈勇检举:伍隍镇某村的郑勇、郑军兄弟,长期在资阳西门一带实施抢夺、扒窃,二人还曾邀约陈勇一起去抢。二郑近期经济十分反常,在老家修建了十多万元的住房。还说二郑抢夺时可能使用了枪支等等。

经详细调查,二郑在资阳打工,与陈勇有矛盾,陈勇为了报复,编造了二郑抢夺、扒窃的谎言,二郑的嫌疑被排除。

丹山镇因抢劫被刑拘的在押人员余军检举说,他入狱前在四三一厂某羊肉汤馆吃饭时,对老板李某说,现在找钱太难了。李某则说,有啥子好难,你不晓得哦,四海公司那个小娃儿,伙起两个外地人抢了四海公司几十万,现在操得蛮是坤(即很阔气),经常带起弟兄伙在这里吃羊肉汤尽是他开关(即埋单付款)。

对此专案人员找到羊肉汤馆老板李某调查线索来源,李老板说,有一天几个年轻人来羊肉汤馆吃饭,他听到几个人在议论,四海公司那个抢劫案子是内外勾结干的,所以余军来吃羊肉时说起找钱不容易,我就开玩笑说叫他去抢,并把听来的四海公司被抢的情节添油加醋渲染了一番。

专案人员经反复核查,证明李某、余军反映的线索没有价值,只好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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