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教父的两次死里逃生 (第1/2页)
微看书 www.vkss.cc,最快更新世界大案之人性的泯灭!
说起俞敏洪,我相信大家很是熟悉。
“新东方之父”嘛,如今又在某音卖货,赚得盆满钵满。
关于他,我就不详细介绍了。今天主要说说张北团伙。这是一个抢劫团伙,手段极其残忍,作案6起,共杀害5人,之所以提及俞敏洪,因为他也曾被张北团伙两次抢劫。不过好运的是,俞敏洪两次死里逃生。
2019年,俞敏洪在自传《我曾走在崩溃边缘》,里面全面记录了自己遭遇张北团伙抢劫一事。
行了,话不多说,直接开讲。
20多岁的张北并不像网上所传的是悍匪,是杀人狂魔,是黑社会,他不过就是个地痞流氓罢了。所谓地痞流氓,就是街上小混混,一言不合打架的那种。
他是北京人,具体出生年月不详,有一种说法是1968年生人。
在干抢劫之前,张北坐过牢。但不是因为打架斗殴伤人的那种,而是因为随身携带两把钢珠枪,被警察给搜身搜了出来,在1990年年底的时候,就因这事劳动教养了一年。在劳动教养期间,认识了不少狐朋狗友,也在里面拜了几个把子。
出来后,就和俞敏洪认识了。因为当时俞敏洪正在办班,在北京租了个院子,租住的正好是张北家的院子。也就是说,人家张北是房东,俞敏洪属租客,二人并不算太熟,但就是这种关系。
怎么说呢,张北家在北京其实挺有实力的。
家有房子有地,靠出租房子的话,每个月的租金比工人的工资可高多了。按理说,张北靠着家里的房子能舒舒服服躺平,可这小子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花钱大手大脚,再多的钱也经不起花啊。于是每天游手好闲,时不时就琢磨着,怎么捞点外快。
这个机会终于来了。1994年曲云童从黑龙江跑到北京找张北了,想来个北漂,他和张北是在劳教所认识的。
北京有什么发展的啊。发展的多了去了,可两人都没一技之长,又都不愿意打工受累,整天胡吃海喝。这哥俩一合计,马无夜草不肥,干脆抢呗。
北京最不缺有钱人。值得一说的是,这两人除了胆子大,没啥本事,属于那种谁都打不过的人,靠身手抢劫,纯属胡扯。
这时候曲云童想了个法子。抢劫嘛,干脆把人弄昏后再抢,具体是怎么操作呢?就是上麻醉。曲云童老家是养牲畜的,家里有给牲畜的麻醉药。
这可比手术室里的麻醉药劲儿大。张北一听,行啊,就这么干呗,麻醉抢劫,没有挨打风险,挺好的。
于是曲云童就跑回黑龙江老家,带了些麻药来到北京。至此两人正式开启了抢劫生涯。
1994年7月17日,哥俩骑着自行车溜达到东四十条(北京东城区东四路第十条胡同)时,看到了一辆加长版林肯。
二人一看见,眼睛都直了。
这车在当时很牛的,里面坐得肯定是老板,这不就是他们寻找的抢劫目标吗?
车走得很慢。
曲云童骑车骑到人家前轱辘,还没碰到就直接摔倒,这叫什么,碰瓷。
开车的司机一看,有人摔倒了,立马刹车。
张北下了自行车跑过去,直接敲人家车窗,大喊大叫,并破口大骂,说是你怎么开车的,把我哥们给撞倒了。
这开车的司机就是老板,在北京开了家房地产公司,规模不大。
我们称呼他为刘老板吧。
刘老板一看,赶紧道歉,并下车查看曲云童。
查看一番,发现曲云童身上没半点伤。
这时张北表示,都北京人,我们也不讹你,但是我哥们的自行车链条断了,这样吧,你把我们拉到苹果园,给个20块钱修修自行车,这事就算了。
刘老板一听,这要求也不过分,不就是送人家一趟嘛。
送就送吧。
于是呢,张北和曲云童把自行车扔到林肯车上,曲云童坐在驾驶室后面,张北坐在副驾驶上,三人往苹果园而去。
这一路走,一路聊。
天南海北一通胡咧咧,聊得刘老板那是相见恨晚。
94年的时候,苹果园那一带还没开发呢,挺荒凉的。
当车走到人烟稀少之地,旁边还有树林子,张北就提出,能不能停下车,自己下去方便一下。
刘老板一踩刹车,坐在后面的曲云童直接掏出针管扎进了刘老板的胳膊里,短短几秒钟,刘老板直接就不省人事了。
我前面说过,这可不是医用麻药,而是给牲畜打的,劲儿大着呢。
更何况,这哥俩也没一点常识,根本就不知道给人注射多少合适,反正就那一针管,全部扎进去得了。
结果呢,剂量太大,刘老板直接就死了。
其实呢,二人一开始是没准备杀人的,可一看刘老板承受不了麻药的剂量死了,这可愁坏了二人。
他们下车坐在路边,抽了几根烟后,商量着怎么办。
于是临时决定,把尸体装在后备箱里,直接开车去哈尔滨,去哈尔滨后尸体找个地方扔了,至于车卖了。
所以两人带着一尸体,就这么千辛万苦把车开到了哈尔滨,到哈尔滨后,这辆大林肯卖了20万。
1994年的20万,那可是巨款啊。
至于尸体,直接扔松花江里了,后来哥俩被抓后,这尸体也没找到。
有了20万,哥俩那是天天花天酒地,潇洒无比。
当时的钱,可是耐花啊,一直到1998年,这20万花得才所剩无几。
接下来的日子咋过啊,舒服日子过惯了,肯定吃不了苦,眼看着钱越花越少,哥俩有了危机感,急了。
1998年8月的一天,二人打了辆出租车转悠。
无意中,出租车里的收音机播放了一段广告,就是俞敏洪新东方的广告,也不知是招生还是介绍俞敏洪这个人的。
张北一听,哎呦,这俞敏洪他认识啊,不就是曾经租我房子那哥们嘛,现在这么牛?当然张北一天花天酒地的,根本就不知俞敏洪那么有钱。
1998年俞敏洪应该是千万富翁了吧。当晚,回家后张北问了一下自己媳妇,问媳妇认识俞敏洪吗?
媳妇说当然认识啊,并对其连连称赞。张北听后感慨万千,同样都是人,人家多厉害啊,再看看自己,哎,人比人气死人。
过了两天,张北和曲云童在饭馆里喝闷酒,钱越来越少了,咋弄啊,身上连500都掏不出来了。这时曲云童就说:你不是认识俞敏洪吗?他不是老板吗?张北一听:是啊,怎么把他给忘了,可是这哥们我认识啊。
曲云童说:认识咋了?张北表示:俞敏洪挺够意思的。
怎么个够意思法呢?俞敏洪八年前曾租他房子还没到交房租的时候,他就问俞敏洪预支过。俞敏洪二话不说,就把房租提前给了他。
这让张北觉得俞敏洪挺够意思的,这突然要绑人家,还真有点下不去手。
但是,钱的诱惑太大了。再说了,这都是1990年左右的事了,人家俞敏洪这时候已经不租他房子了,估计早就把他忘了。
算了,抢呗。因为俞敏洪租过张北的房子,张北对其也有些熟悉吧。因为每次交房租,俞敏洪会从麻袋里把钱给拿出来,也就是说,俞敏洪家里肯定放着现金。
那么,就直接去俞敏洪家里去抢呗。我们先不说,张北和曲云童是怎么打听俞敏洪家的,人家肯定有办法。
我们把时间直接推到1998年8月21日。
这时候的俞敏洪住在北京上地那片,自己一个人住,他应该已经离婚了,二室一厅,开个面包车。
8月21日下午,俞敏洪的面包车车胎让人给扎了,他还去修理铺补胎。
到了晚上下班,开着面包车和自己的同事,就是杜子华老师一起回家,来到北体附近时,已经距离俞敏洪居住的地方不远了。
二人把车停下,走进北体附近的一个饭馆吃饭,还要了瓶二锅头。就在二人喝酒吃饭时,张北和曲云童呢?张北和曲云童此时正等在俞敏洪家门口呢。二人带着装有麻醉药的针管,还有一支假手枪和一把刀。
俞敏洪住在三楼,二人在三楼四楼的楼梯处拐角处等着,顺便还能通过楼道窗户看到外面。
另外,二人提前将楼道感应灯给弄灭。
吃饱喝足,俞敏洪开车回来了,不要问我他酒驾没酒驾,在98年的时候有酒驾这一说吗?透过楼道窗户,张北二人远远看到俞敏洪开车回来了,已经准备好动手了。
俞敏洪摸黑来到自家门口,刚准备掏钥匙时,只听一阵急促脚步声从头顶传来,接着便被一把枪(假枪)顶住了脑袋。
“别动,动一下打死你。”
说话的是曲云童。张北呢,迅速拿着针管扎进了俞敏洪的胳膊,连五秒钟都没有,俞敏洪就倒下了。
然后张北二人扶着地扶着,找钥匙的找钥匙,就这么进了俞敏洪家,将不省人事的俞敏洪扔在卧室床上,然后翻箱倒柜起来,并在一个柜子里找到了一个大包。
当然,这哥俩不知道大包里装有多少钱。
直接说吧,220万。找到一包钱后,张北二人就准备匆忙离开。曲云童看了一眼床上的俞敏洪,发现俞敏洪动了一下。哎呦,这麻醉没麻醉死啊。
就想着将其勒死。张北二人准备是用电话线勒死俞敏洪的,可是扯了半天,没把电话线扯出来,随后又找了个包,用刀划拉划拉,划出一条条布来,准备用布条勒死俞敏洪。
可临了临了,张北犹豫了,觉得没必要杀俞敏洪,多此一举。
最后呢,二人商量,干脆绑起来算了。至于打进体内的那些麻药到底能不能致命,就看俞敏洪的造化吧。就这样,俞敏洪双手双脚被用刀划出的破布给绑了个结结实实,张北二人扬长而去。
网上说,张北够意思,没想着杀俞敏洪,其实是瞎说的。
那么大剂量的麻药进入人体内,张北一开始就没想着让俞敏洪活,至于为何不勒死他,我想张北大概是拿到钱,急想着离开,反正俞敏洪没看到他们的模样,是死是活也没关系了。
在张北二人离开一小时后,俞敏洪醒来了,发现自己无法动弹,第一反应以为自己中枢神经被人给打断了。
可是缓了缓,发现自己双手双脚被捆,求生的欲望让他不断挣扎,从床上滚到地下,鼓捣鼓捣居然站了起来。不过全身是麻的。我们可以想象那种场景。俞敏洪想到打电话,报警也好,找朋友同事也罢,总之得从卧室去客厅啊。
就这也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连滚带跳。好不容易来到电话附近,用下巴点开免提,拨打了报警电话。后俞敏洪被送往医院抢救。
按照俞敏洪的说法,自己能活下来不是体质问题,而是能喝酒的缘故。反正,他被抢救时曾下了六次死亡通知单。
张北二人回去就把钱分了,一人110万。
1998年110万,那可是暴发户啊。我见网上有人说,张北二人拿着这钱去买房了,那时候北京的房子还便宜呢,110万不敢说能买十套,四五套可以有啊。
扯远了。反正有钱了,放开造呗。有钱后,张北和曲云童的来往后来就变少了,各玩各的,仅仅是偶尔联系一下。
到了1999年7月份时候,张北估计还有最少50万,这家伙是个有钱只顾花钱的主,就是那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态度,等钱花光了再说。
可曲云童不同,在1999年7月份又认识了两个哥们,王力滨和刘怀志。
王力滨以前也是拘留所的,刘怀志是山东的,具体以前干嘛不晓得,反正人有钱了,朋友就多起来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