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恶魔弗朗西斯克罗雷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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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克罗雷,那可是悍匪圈里赫赫有名的人物。他于 1912 年出生在纽约,是个德裔美国人。你要知道,和美国历史上的其他悍匪、黑老大相比,弗朗西斯·克罗雷的家世那可是相当清白的,他从小也没学坏。那他怎么就走上犯罪道路了呢?这都是因为他哥哥的死啊!
弗朗西斯·克罗雷有个哥哥,名叫约翰·克罗雷。这对兄弟俩的感情,那可是比钢筋还要坚固,比混凝土还要结实。然而,命运的捉弄却让他们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
话说当年,约翰·克罗雷因为参加了一场针对纽约警方官员的谋杀行动,结果就成了纽约警察的头号公敌,被警方疯狂追捕。最终,约翰·克罗雷在家中被前来追捕的警察击毙。而当时年仅十二岁的弗朗西斯·克罗雷,正好在一旁目睹了这一幕。
哥哥的惨死在小弗朗西斯心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也正是从那时起,小弗朗斯基发誓要为哥哥报仇。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七年的时间转瞬即逝,弗朗西斯·克罗雷也长成了一个英俊潇洒的青年。他决定要实现当年的誓言——为哥哥报仇。
不过,弗朗西斯·克罗雷报仇的方式有点特别,他打算给美国警察多找点麻烦。1931 年 2 月份的一天,弗朗西斯·克罗雷和两个同伙意外地闯进了一个舞会。这个舞会可不简单,参加舞会的都是退伍军人,像弗朗西斯·克罗雷这样的不速之客自然不会受到欢迎。
于是,几个退伍军人打算将弗朗西斯·克罗雷赶出去。然而,弗朗西斯·克罗雷可不是好惹的主,一言不合就拔出手枪,\砰砰\两声,两名试图驱赶他的人就倒在了地上。弗朗西斯·克罗雷趁乱逃离了现场。后来,弗朗西斯·克罗雷被纽约警局通缉,警局当时并不知道作案人是谁,但是警局给他的罪名却是\谋杀未遂\。
收到通缉的弗朗西斯·克罗雷从此开始了他的亡命生涯。不过,他可一点都不害怕警察抓住他。因此,他大多数时间都在纽约活动,和警察周旋。为了更加激怒警察,弗朗西斯·克罗雷又频频作案,甚至杀害警察。
1931 年 3 月下旬的一天,弗朗西斯·克罗雷和女友驾着车行驶在长岛的公路上。在一个僻静处,弗朗西斯·克罗雷将车停了下来,欲火中烧的他和女朋友迫不及待地亲热起来。车外突然出现了一个警察,径直敲了敲车窗,要求弗朗西斯·克罗雷出示驾驶证。
当他正在兴头上时,却被一位警察不幸打断。这对他来说,无异于火上浇油。他怒火中烧,立刻下车准备和这位不速之客“理论一番”。当他看清楚对方是个警察时,他的愤怒瞬间升级,仿佛看到了仇敌一般。
弗朗斯基毫不犹豫地掏出手枪,对着这个倒霉的警察开了一枪。警察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当场丧命。但弗朗斯基似乎仍然感到不解气,他拿起警察的枪,又对着警察的尸体补了一枪,仿佛这样能让他的心情稍微平复一些。
仅仅过了两天,3月17日,弗朗斯基再次作案。这次,他可能是为了进一步挑衅警方,纠集了几个同伙抢劫了一家银行。后来他们又将目光转向了一位经纪人,打算闯入其家中进行抢劫。据说当时的弗朗斯基嘴里叼着烟卷,手持双枪,那姿势要多帅有多帅,被同伙所崇拜。然而遗憾的是,这次的抢劫并不太成功——他被经纪人家里的狗咬了出去。
不仅如此,弗朗斯基和同伙还杀了一位夜总会的女老板并抛尸荒野。原因仅仅是因为这位女老板拒绝了其同伴的追求。这种行为简直令人发指!
古希腊有句俗语:“上帝想让你灭亡,必定会先让你疯狂”。看来这句话正是为弗朗斯基量身定做的。因为他的末日已经不远了,警察已经锁定了他。
纽约警局的侦探们,经过一系列的侦查和对一系列复杂案件的分析,终于锁定了弗朗斯基这位神秘人物作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因此,他们加大了搜捕力度,誓要将其绳之以法。在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纽约警局的巡逻警察在日常巡逻时意外地发现了弗朗斯基正驾驶一辆克莱斯勒牌的绿色轿车,悠闲地行驶在布朗克斯的街道上。巡警们立即展开跟踪,同时迅速通知警局增派支援。
纽约警局迅速反应,派出了大量警力对弗朗斯基进行围追堵截。然而,经过一场惊心动魄的枪战后,警方竟然跟丢了弗朗斯基,这让人大跌眼镜。据说,时任纽约警局局长马罗尼得知此事后,气得直拍桌子,大骂手下的警察是“笨蛋”和“蠢猪”。不仅如此,马罗尼还称弗朗斯基是“纽约历史上最危险的罪犯”,并且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双枪恶徒”。马罗尼局长严令所有纽约警察务必要将这个狡猾的罪犯生擒活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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