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看书

字:
关灯 护眼
微看书 > 高武大秦:收获美女,修为就 > 第39章 灭了

第39章 灭了 (第1/2页)

微看书 www.vkss.cc,最快更新高武大秦:收获美女,修为就!

“公子,您从灭赵转向灭魏,全国上下都以为灭赵之战还没结束。您不回来,全国就无法解除警戒,大王也无法全身心关注北方。大王还说……”

“大王啥意思?”

看着传令的使者磨磨蹭蹭,嬴风直接开腔问起来。

“大王说,魏国就在那摆着,跑不了。秦国现在最紧要的是把战斗力拢一块儿。这次从北边来的军队有点门道,大王盼着你暂时别惦记灭魏的事,赶紧回去。”

换作旁人,嬴风理都不理。

但秦王政可不是糊涂君王,说他是有雄才大略的英明领袖也不为过。

他说攻秦的军队有古怪,那肯定有古怪。

“行,我晓得了,立马就回去。”

嬴风让秦国信使先回去报信,自己一边传信,一边收拾兵马急匆匆撤离魏国地界。

想当年,大秦也落魄到没我不行的地步了。

魏王在梁囿都快饿死了,这会儿突然捡了这么大便宜,乐呵着呢。

他听说两国正在谈条件,连忙连夜派公子无忌过去。

如今,魏王算是彻底领教了嬴风的手段。

只要能和齐楚结盟,他要啥给啥。

反正身边最心疼的就剩龙阳君一个了。

齐楚两国的王,乃至秦王,都不会跟他抢这个的。

先不说魏无忌和齐王、楚王见面的事,回头再说嬴风这边。

他日夜兼程赶回咸阳,好不容易到了咸阳周围。

秦王政亲自出城搭帐篷设宴,迎接并招待他。

重归此地,就意味着重归大秦朝堂,估计又得和东皇太一、王绾这些人斗法。想到这,嬴风心里就累。

可他没想到,秦王政亲自出城款待,一顿饭还藏着两层意思...

“寡人并非不想让你进城,但北方匈奴的兵马一步步逼近。攻打咸阳或许不至于,可让他们这样胡闹,大秦的脸面何存?寡人希望你这次能转向北方,把匈奴逼退。”

原来如此,秦王这一顿饭,既是迎客,也是送行。

“好吧,替王上解忧,是大秦皇族子孙的本分。我今天稍作休息,马上启程。”

秦王政大喜过望。

说实在的,匈奴来的骑兵确实有点怪。

他们的坐骑竟然全是狼!火红的狼!

这群人看起来也是茹毛饮血,嗜杀成性。

边关报告说,要是砍伤这些人,他们不但不害怕,反而感到兴奋。鲜血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刺激。

这些人以战死为乐,对死亡毫不畏惧。大秦的精锐勇士本已世间难寻,但这群人比大秦的勇士还要剽悍。

最关键的是...他们受伤能迅速恢复,不死不伤...这...

“怪了,看来真有我不了解的事。”嬴风看着军报说道。

诸葛亮道:“臣也看过了这份军报,主公,臣也弄不明白。总觉得混进了别的东西。”

“你什么意思?”嬴风问。

“臣的意思是,冒顿是不是也有了类似主公的能力?”

嗯...不可能。

嬴风摇头。

若冒顿也有类似能力,早该天翻地覆了。那边显然没有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玩意儿。

唯一的解释是,冒顿踏上修行之路,还带了一帮人一起。只是匈奴的修行方法有点不同,他们好像全成了狂战士。

在嬴风的印象里,狂战士都是头上顶着兽角头盔,手持大斧,光膀子上阵的人。匈奴的狼骑兵现在就给人这种感觉。“狼?”嬴风诧异。

诸葛亮道:“主公,臣曾听说匈奴尊狼为神。传说中,他们有九头狼和九色鹿的说法。鹿象征生存和天空,狼象征死亡和大地。如果冒顿走上狼道,现在所做的一切倒也合情合理。”

嬴风明白了。

冒顿承天受命,成为匈奴之王,也算得上是个气运加身之人。甚至可以说,他的气运还要困扰中原很久。

“异域的气运吗?好啊,也让我瞧瞧他们有何厉害。”狼骑士,他只听过,从没交过手。现在,正好可以看看这帮人的能耐。

“让吕布先出去活动活动筋骨。听说吕奉先本身就有匈奴血统,不管怎么看,这次也该让他上场。”上次,吕布和高顺带陷阵营围困梁囿,结果却偃旗息鼓,一仗没打就收兵了。吕布不憋屈,他都觉得憋屈。现在,刚好有机会让赤兔和赤狼较量一番!

再说到吕布和高顺。

他们俩莫名其妙被召唤到这里,还真是一仗未打。

空有个响当当的名声,头顶上还有个和自己同名却素未谋面的诸葛亮。吕布心里也憋屈。

现在正好能出去透透气。

他心底其实并不把嬴风这个主公当回事,表面上的恭敬不过是礼节罢了。但他明白,这回没法造反,也没那份心自立为王。能骑马出去散散心就行,不用想太多。高顺和陷阵营的士兵也算是他得心应手的部下。有了嬴风的命令,吕布带着他们向北方进发。

可他们都没想到,离咸阳只有三十里地,前哨来报。

“报,将军,前面有异族骑兵,清一色的红狼骑兵,正散乱队形往这边来。”即便吕布听到这消息也是心头一震!

他万万没想到,离开咸阳城三十里的地方,居然已经有匈奴骑兵了。“将军,难道匈奴已经猖獗至此?”“管他呢!走!瞧瞧匈奴人有啥能耐!”吕布话音一落,便催动赤兔魔马,疾驰而去...

高顺和他的陷阵营战士们对吕布这种行为见怪不怪了,只是埋头追赶。事实上,这对兄弟其实只是一小撮流窜的盗贼罢了。此时,冒顿正驻扎在北方的大营里,并没有发动大规模侵袭。他手头还有些棘手的事情要处理。

现在,匈奴各部落已经被他打得苦不堪言,有些人正计划联合起来更换单于。冒顿正为了这事忙得不可开交。

这次出现在秦军面前的所谓“匈奴大军”,并非冒顿的主力部队,而是一个跟随冒顿的小头目带领的一支小队伍,人数顶多也就三五千。

他们压根没料到秦军竟然如此不堪一击,直接从长城的缝隙冲杀出来,甚至沿黄河河套区域一直南下。这群人专挑有钱有粮的地方下手,见财就抢,遇食则夺,十足的流寇作风。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打到了大秦国都附近。

更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在这里竟会遇到一个如此英勇的汉子!魔赤兔、魔吕布,无不展现出高大威猛的气势。

吕布扛起那杆魔龙方天戟,冷眼扫视了一圈四处劫掠的军队,随即纵马向前。忽然,随着狼嚎声起,两头全身赤红的血狼现身。

魔赤兔面对这些血狼毫无惧色,马蹄一踏,瞬间碾碎了一头狼的头颅。吕布则挥舞大戟,将一名骑兵拦腰斩断。

第二名骑兵企图掉头报信,可他低估了赤兔的速度,也未曾料到吕布的强悍。

他刚来得及朝身后喊了一声,方天画戟已从背后穿透了他的喉咙。这一声嘶吼引来前方抢劫的赤血狼军注意,吕布冲入敌群,画戟一展,独自与敌人浴血奋战。高顺等紧跟其后,陷阵营迅速将这些骑兵团团包围。

然而,吕布很快就发现,这帮家伙不简单。

除了刚才被他一分为二的士兵,剩下的人竟无一伤亡。最早报信的士兵虽被吕布一戟穿喉倒地,看似已死,

却又奇迹般站了起来!更让人吃惊的是,吕布竟然看到乱军中有一匹狼骑空无骑手,分明是刚才被赤兔马踏碎头颅的那头巨狼。

“竟是这么回事!”赢风皱起了眉头。

他终于明白了,为何嬴政会把他从魏国战场召回。

这些狼骑确实不容小觑。

“是的,主上,我们虽已击退他们,但这帮人却像苍蝇般缠人,不仅难以杀死,还四下掠夺。”

“好,我明白了。”赢风说罢,想了想,便下达命令,要求所有高手行动,不必多带人,每人数十即可。

只要遇到匈奴人,即刻将其彻底消灭,无论是狼还是人,皆一分为二,毫不留情。

众人纷纷出发,只留下诸葛亮和赢风两人带着少量兵马在一座小山上休憩。

这里成了众人的指挥中心。

卫庄带着流沙的十几个人在此警戒。

而那死去的狼骑兵尸体也被搬了过来。

赢风和诸葛亮都想弄清楚,这究竟是什么邪术。

“药!”诸葛亮诧异道。

“什么意思?”赢风问。

“他们身上散发着浓烈的狼血草气味。主上,这种药草仅在北方生长。”关于狼血草,诸葛亮只在古籍中读到过。

他本人并不精通医术,但他岳父却是行家里手。

医学之道,大致分为三路:针灸、草药与毒蛊。

“臣所知,这种草药功效介于毒蛊与草药之间,是北方特有的。据说,狼血草是因狼血滴落草上而生。传闻匈奴人在伤口涂抹此草药后,伤口就能痊愈。原来传说竟是真的。”“伤口痊愈……”

赢风注视着地上那人的伤口。

吕布虽将其从中间劈开,但腰胯以下仍相连。

然而,此人并未复活。

赢风一看便略知端倪。这种狼血草应含有一种激活元素。

尽管不知其详,甚至可能因过度采集而面临灭绝,但它确实有这样的效果。

人体细胞分裂次数有限,一旦达到极限,就如同油尽灯枯,身体各器官虽完好,但整体功能会日益衰弱。

细胞老化,旧细胞死亡后,若无新细胞补充,人就会走向死亡。这就是衰老的本质。匈奴人在透支自己的寿命。

这个时代,人的寿命大多不过四五十岁,活到四十已称老矣,年过半百者更是凤毛麟角。

因此,大多数人十多岁就进了军营,身边同伴的生死早已习以为常。

他们中的许多人从未考虑过如何活到四十岁。

如果能够预支四十岁后的生命,使自己在战场上无敌无畏,

估计许多匈奴人都会这么做。

甚至连大秦的许多人也不例外。

这不算新鲜事。

“主公的意思是,只要耗尽他们的生命力就行?”

“没错,通常人被杀一次生命力就耗光了。但他们可能需要遭受五六次,甚至十次、二十次致命伤。但只要生命力耗尽,他们就会死去。”

这才是最合理的解释,世上哪有不死的军队呢?

“要是这么回事,我这儿有个法子,或许能把那些人一网打尽。但得请陛下,给我备点东西。”

“硝石硫磺木炭,对吧?我大约猜得出你的法子,不过我觉得留着这招当杀手锏更合适。”

估计诸葛亮是想用对付藤甲兵那招,给匈奴人来个一击毙命。

毕竟上次诱杀藤甲兵时,诸葛亮特意选了个没法起火的地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