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迟来的判决 (第2/2页)
华夏特区最高院似是知道民间所想,果断开启了直播庭审。
在直播中,人们看见辩护人言辞激烈,双方律师在庭审现场高声宣扬自己的主张。
一方说法律的威严不容侵犯,被告所犯之事证据确凿应当按照宪法判处死刑。
一方指责这是教条主义,说被告人有自首和重大立功情节,应该酌情从轻处理。
辩护律师走到范闲面前,抬头看着审判长,然后看着陪审团,代替范闲进行最终发言:“各位,如果我的委托人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自首,那我并不会站在这里说一句话。
在普罗大众的世俗观点中往往认为,当一个人走投无路到了才晓得认错道歉,那他并不是知道自己错了,他只是怕了。
可我私以为,我的委托人并非是这样的人,他的一切立功行为并非是因为恐惧而产生,而是真真切切地悔过。
试问,如果他没有带着证据自首举报的话,现在他所在的凯恩街是什么情况,会是如今近水市的文旅收入支柱之一吗?
不,不会是,至少在凯恩街扫黑案中不会取得如此卓越的成绩,不会成为联邦的典范。
我希望,陪审团和审判长能够考虑这一点,如果一个还有救的人我们不去挽回,那我想,恐怕是有什么东西病了......”
因为范闲自首时提供的证据太过详实,以至于详实到没有一点钻空子的空间,详实到辩护人拿不出新的证据来动摇法院的决定。
辩护人选择晓之以情,加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胜率。
可最终,法院的判决并没有如辩护人所愿。
“被告犯故意杀人罪、组织犯罪活动罪、人口贩卖罪......依照本庭审判,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范闲只是平静的点头,然后继续走流程后,被带出法庭押往青兰山监狱。
躲在被子里看着这一切的亢金龙挠了挠屁股,搜了搜网上讨论。
网络上该案件的热度早已淡去,但这是相对而言的。
该案的热度虽然不高,但二审判决在网络上争议极大,主要是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人家都自首了,你还毙了好像多少......有哪里不对劲。
自首枪毙,不自首也枪毙,那不是白自首了?
亢金龙翻着相关报道,啧啧摇头:“还真在青兰山呀.....。”
而在这时,通讯软件里又传来了催促。
理塘最速传说と绝凶の猛虎!纯真丁一郎です:再拖这只大妖就要没了,到底什么时候动手?
不设置聊天昵称:别急,别急,心月狐接了,你的那份运不会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