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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比之自内 (第2/2页)

几乎快要将狼洞堆满的尸骨。竟然全部都是来自于其它的同类的!里面甚至还有很多一看就知道是恐狼崽子的残骨!

恐狼,有着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身体条件,又是群居动物,拥有着远远领先于其它物种的捕猎本领,本应该是这片大陆上称王称霸般的存在。

况且一万年前的地球上,物种繁多,别说区区两只恐狼,就是养育两亿只恐狼也是绰绰有余。

在没有天敌,没有天灾的情况下,怎么就落到了灭绝的下场呢?

或许现在许多物种的灭绝,人类确实难辞其咎。但关于恐狼的灭绝,人类可真的背不起这个黑锅。恐狼活跃着那个时期,人类的存在是不值一提的。

事实上,恐狼的灭绝,或许正是因为它们的强大,强大到只能与同类为敌的地步。

强大到,只局限于靠血脉维系的族群关系,就可以生存。强大到可以肆意的残忍,凶残到同种相见,只要不是同族,就必须分个你死我活的地步。

恐狼是群居动物不假,但那种仅局限于血脉关系下的群居性,还是限制了它们的发展。

灭绝恐狼的,就是恐狼自己!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族人们难免开始深入思考这次与恐狼的战斗。他们渐渐明白,恐狼的灭绝并不是因为它们不够强大,也不是它们没有智慧,更不是因为它们不懂得像人类那样使用工具。

真正的使它们灭绝的原因,就是他们狭隘的民族主义,以及相伴而来的,同物种之间的不团结所致。

而人类之所以在那个时代脱颖而出,最终制霸这颗蓝色的星球。与智慧、工具的关系,并不大。

最重要的原因,只是因为人类懂得团结,仅此而已。

但是现在的人类似乎早已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们,是如何依靠团结的力量,在残酷的自然条件下,强敌环绕的生存条件下,苟延生存,积蓄力量,最终携手称霸地球的了。

现在的人类,若再不能觉醒骨子里团结的血脉,仍然狭隘的分帮分伙彼此仇视的话。最终的下场,将与一万年前的恐狼一样,灭绝于自相残杀。

挑拨人类自相残杀的东西,叫做资本。可惜资本的拥有者还不明白,当资本膨胀到失控,终究只会反噬自身。好在一万年前的农耕文明,还没有资本的概念。

能毁灭人类的,只有人类自身。

那时农耕文明的活动范围一定是会与恐狼重叠的。

当那群地球曾经的霸主,还沉醉于自相残杀时。并没有发现,被它们不屑一顾的人类里,有一个称之为农耕的文明,已经悄然崛起,终于在它们数量所剩不多时,突然出现,给了使那个种族最终灭绝了的最后一击!

我们这些有幸亲历恐狼灭绝过程的先民们,学会了反观自身,引以为戒。

笔者认为,当《周易》的作者,演化到比卦六二爻时,所记录的历史,就应当是华夏文明的先民们,开始将己所学,尽授于人,最后引得世上众人前来亲比相依的故事。

因为“比”这个字最初的模样,就是两个人紧紧挨在一起,携手并进的图画。

华夏文明的血脉里,就印刻着这种乐于分享的基因。也只有我们华夏的文明,才有资格说出要努力构建人类文明共同体的豪言壮语!

纵观华夏文明现有的五千年历史,凡是我们鹤立于世的时代,就是我们周边的国家最幸福的时代。反之,就是我们周边国家的人民最苦痛的时代。

在这里笔者突然想到一个关于所谓知识产权的观点,此观点仅代表笔者个人看法。

就是笔者一直很好奇,到底有哪个所谓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个人,敢说自己发明、发现的东西是完全脱离了人类的教育自己发现的?

所有的所谓新发现,都不过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特定的条件下,历史给了你一个优先说出这个发现的权力而已。

只要你的基础教育都是来源于祖先代代相传的无偿分享,那么你就没资格说自己独立发现了任何事情。

你可以得到尊重,照顾,感激甚至崇拜。但只要你把你这个发现与金钱挂钩,你就永远与伟大无缘。

在这里笔者可以断言,所谓专利,不过是膨胀的资本泡沫无法变现时,抓住的可供自己依赖的稻草而已。

因为笔者始终认为,西方搞出来的专利的概念,就像个笑话一样。相比较来说,咱们的文明就是太过无私。你看咱们强大的时候,也没说把火药这种发明跟全世界收个专利钱啊。

可能农耕文明里的人,从来就瞧不起那些不能充饥的金子吧!

一个不能当饭吃的叫做钱的东西,没有了它的人类竟然会导致吃不上饭的结果。这其实是文明发展的最大的悲哀,很恶心的悲哀!

诸子百家着书立说,每位中华民族的先贤,都是将自己的智慧无偿的分享给全世界。

当然,获得了启迪的华夏文明后人们,也都给予了这些智慧的分享者以应有的尊重。

每念及此,笔者又会非常同情那些专利的发明者。可能它们没有生存在一个尊师重道的年代,所以觉得许多人不配分享他们的智慧吧!

总之,为了全人类的福祉,我们华夏文明必须复兴,也一定会复兴。

因为我们的华夏文明,是几十亿人类翘首企盼的文明!

那是一个,将尊师重道四个字,写进血脉里的文明。

(本章完)

(《周易·比卦》: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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