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半夜来电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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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记者,心头大石总算落下。
关闭偷偷打开的录音功能,同时将录音文件云备份。
防人之心不可无,万一采访被人断章取义了,也好留个证据。
无冕之王还是能吓唬人的,虽然现在是自媒体时代,记者的身份没那么大了,可我一介凡人是怕的!
我走近水库,几个小青年在对岸上,水库底下还有七八个小青年,有男有女,见我走近都与我对望一眼。
不认识!
对方十四五岁的年纪,估计是附近村民,他们撅着屁股,一手执着塑料袋,一手在水底烂泥上摸着什么,见我看向他们,手上的动作都停了下来,直起了腰与我对视。
水底的洼地上,水面闪动,应该是鱼虾之类的小玩意。
农村谁家换鱼塘水,或者灌塘(鱼塘水要抽空或者自然干渴前,要将鱼类都捞上来,农村的一种叫法),主家离开后,除非明确制止,不然其他人是可以下去捕捞的。
这跟农忙之后,去捡花生是一样的道理——你不要了,别人可以捡你地里落下的花生,尽量不浪费。
今天是星期天,休息日,这么多闲着的小青年可以理解。
看他们手上的家伙都是顺手拿的,估计是来这里只是玩的性质,不是勤俭持家的过来找吃的!
也对,这个时代的人都饿不着的,农民都不耕田了,哪里还有捡东西的。
我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可以继续,然后笑着开车回家了。
事件有没有平息我还不知道,这几天是不打算去摆摊了,万一被有关部门的人跟踪,发现我的异空间能力,那就离切片不远了。
这几天还是老老实实呆家里,等风波过去吧!
记者的速度还是很快的,下午3点多就刷到了官方的澄清视频。
视频主要强调了几点。
一,村民抢夺事件,没有预谋没有组织,是村民并不知道村里的水库已被承包一事,还以为水库产品属无主之物,抱着谁拿到就是谁的心态自发去抢的鱼。
二,受害者(我)表示原谅村民不知情的行为,不予追究。
三,经有关部门核实,该水库之前确实发现过野生保护动物,不排除人为放生的情况。
四,对于确实怀有趁乱打劫动机的,食用珍稀保护动物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视频里还有我采访的片段,我那理解村民的说法被剪辑出来了,还有特写。
网上的评论叫好的挺多,当然也有几个敢说真话的无畏者。
“厉害,一天之内就将事情处理好了,给有关部门点赞!”
“吃鳄鱼那个听说已经进去了,笑死,当时有多嚣张,现在就有多惨……”
“我只想知道,老板还敢不敢开业啊?”
“贺强钓鱼场……老板好大的口气啊,我是源城的,开业之后一定去!”
“场主的损失怎么只字不提啊?”
我心里给那几个发视频炫耀的默哀几分钟,尤其是那个吃鳄鱼的傻叉,这是活活笨死地先例!
最好别跟我谈什么损失的事,赔偿可是要有依据的,让我提供什么进货单之类的,就懵逼了。
我采访的时候认定了“损失百万”的传言,就是防着这个。
十万八万的,人家可能不当回事,愿意赔偿;可要是百万以上的赔款,大概率是装傻充愣的了。
互联网记忆只有7天,天大的事,熬过7天就会遗忘了!
他们在等时间过去,我也在等时间过去……
我长舒一口气,这算是真正画上一个句号了吧?
我将空间的物品拿出放在房间里,第二天就重新刷新的玩意,不拿白不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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