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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看书 > 穿成校草的佛系后妈 > 2 第2章

2 第2章 (第2/2页)

但此刻他没有发现多余的眼神。

不知道许罂是不是吃得太惬意了,竟然没有发现他。

不是大白天,许罂吃饱喝足,睡意又席卷上来。

她现在的心情实在不错,从她手握的剧本来看,只要和男主和男主他爸保持一个相安无事、河水不犯井水的状态就可以了。

虽然不知道外面的环境是怎样的,但她现在在这场婚姻里,是可以得到庇护的。

等到五年之期到了,陆沥成和她离婚,她也早就摸清这个世界的状况了。

就算摸不清,说不定美滋滋地睡一觉,她又穿回去了。

至少现在可以得来全不费工夫地享受豪门阔太的生活,那她还想那么多干嘛呢?

是这床不够大,还是衣帽间不够奢华?

许罂这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

醒来的时候,家里的阿姨已经在给她播报:“太太今天起的有点晚,先生早已经出去了呢。”

许罂揉了揉惺忪的睡眼。

出去好啊,他们连照面都不用打了。

谁说金窝银窝比不上自家的狗窝,她看完全比得上。

奢华的床就是不一般,她都多久没有这么好的睡眠了。

还可以再睡五百年。

许罂自顾自想完,才从周阿姨口中听出点阴阳怪气的味道来。

她现在没有正事要忙,起得晚一点又怎么了?

周阿姨这边依然拖着调子,语气微妙:“太太,曾阿姨今天身体有点不舒服,这会儿还没做完午饭呢。太太想去给先生送午餐的话,可能要麻烦太太再等等了。”

许罂当即就明白了她的言下之意。

原主喜欢给陆沥成献殷勤,自己却没点贤惠的本事在手里,还得拿家里阿姨做的饭菜去送给他,难怪陆沥成不待见她。

而且就算她给陆沥成送去了便当,陆沥成也不会吃她送的这份。

所以她早去晚去都一样,怠慢了也没什么。

再就是苛责她起床起得晚,睡到日上三竿。

然而,她们要做的午餐却迟到得理所当然。

得亏她昨天还想方设法不打扰她们休息,原来她们根本就没把原主放在眼里。

只是她们是以什么立场颐指气使的呢?

难道是在别墅里待的时间长了,把自己当长辈了?

许罂想也想得到,原主和陆沥成陆辞关系不好,肯定有她们在其中挑拨。

她懒懒地扬着眼尾,声音中还带着刚睡醒的沙哑:“不用了,曾阿姨不舒服就歇着吧。你去做就可以了。”

也许是因为她眯起眼睛,眼型变得狭长,也许是因为她没有掐着嗓音说话了,竟凭空添了几分不同以往的气场。

周阿姨莫名觉得喉咙一紧,音调也微微变了:“先生更喜欢吃曾阿姨做的,我做的怕是不合先生胃口。”

“可她今天不是不舒服吗?”许罂慢声道,“今天我也不舒服呢。以后送餐这种事,就交给司机吧。毕竟他有工资拿,我没有,你说是不是。”

周阿姨拿着不低于名校硕博毕业的工资,一时间有些脸热。

虽然许罂没有指名道姓地说她,但她总觉得她话里有话。

好像在指责她拿了工资不干事。

但以前许罂也不是这样心思敏锐的人……

她这边还没费解完,许罂已经给她列了几道想吃的菜式,让她做去了。

周阿姨这回更是愣住了。

因为这里面没有一道是陆沥成偏爱的。

对陆沥成而言,全是相对陌生的口味。

她不知道,这些全是许罂爱吃的。

虽然许罂再没有和她说一句话,她却预感到,许罂今天是真的不会拿着便当去找陆沥成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觉得她以后也不会了。

而许罂还在美滋滋地计划,只要以后都睡到这个点,说不定就可以一直不用见到陆沥成了。

陆沥成不喜欢原主给他献殷勤,她还不喜欢他的一张冰山脸。

再帅一张脸,也不值得用把自己的尊严踩在脚底,用热脸去贴他的冷屁股。

况且和这种人物周旋,多累,多费脑细胞。

见不到陆沥成的豪门生活,才能称得上圆满。

如果有一天陆沥成主动来招惹她,让她感到不快,她肯定要溜之大吉的。

许罂闲散地琢磨完这些,打开了原主的网上银行。

看到其中数额的时候,许罂瞳孔微微震动。

她反反复复数了两遍,才确认自己真的没数错。

即使是数字1打头,但后面跟了整整七位数。

虽然原主家道中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依然没有改变原主是一个富婆。

等等……

许罂突然意识到,既然原主有八位数存款,她最后是怎么沦落到家徒四壁,连房租都交不起的地步的?

回想起原主的消费状况,她再次沉默了。

原来原主为了跻身豪门太太圈子,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但豪门消费水平浮夸,仅是几个包的价格,都够普通人付首付的了。

至于豪门太太的钱都从哪里来,确实有一部分是自己掏的腰包,但多半都是豪门丈夫给的。

从她们在打扮上的花销,就可以看出她们在豪门中的地位,受宠的程度。

原主为了不暴露自己爱财的本性,也怕惹得陆沥成厌烦,很少向他进行物质上的讨要。

他们夫妻不和的消息也慢慢传了出去。

从最开始邻里知道,豪门圈子知道,到最后全网都知道了。

甚至到了吃瓜路人看到都要嘲讽几句的地步。

原主自然不甘心,她想让所有人都觉得,陆沥成眼里是有她的。

哪怕现实并非如此,她也势必要营造出这种假象。

于是,陆沥成不给她买,她选择掏出自己的积蓄,自己给自己买。

当然,原主除了执着于证明些什么,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她真的很喜欢包。

自从咬牙买下人生中第一个百万爱马仕开始,她就沉溺在这种购物的快感之中。

虽然她的资产上千万,但百万级别的包又能消费得起几个呢?

充门面没充上几次,钱包很快就瘪下去了。

记得有一个女星曾调侃说,如果发生火灾,她一定会选择带自己最爱的那只包包走。

原主也是这样做的。

在她被陆氏驱逐出去以后,很多东西带不走,但把所有的包都精心包装好,带在了身边。

然后她就遇见了那些奚落讥嘲她的豪门太太们。

她们嘲讽辱骂她,推搡欺凌她,与此同时,把她珍爱的包全都踩得稀烂。

那些昂贵的包,比地摊货的命运还要凄惨。

就这样和尊严一起烂在了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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