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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吸血鬼现代生活日常 第2节 (第2/2页)

“斯泰尔斯小姐的年代还没有飞机出现吧。”汉娜笑着说,“其实这一百多年变化很大的,当年队长刚醒来的时候,也是用这样的眼神从空天母舰上往下望的。”

尤妮丝点了点头,看着这座跟自己印象中截然不同的城市,变化确实很大,不过她已经走过了三千年,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变化,也不觉得难以接受。

她回过头,再次翻开手中的这本课本,翻到了《三千年前》选段的那一页,视线跳过之前那一段,看向了第二段。

“斯巴达没有城墙,也没有街道,这里等级森严,男人们将脸掩藏着坚硬而狰狞的盔甲之后,女人每天织完布之后还要跑步、练习搏斗,因为她们觉得,只有自己变得强壮,才能生下更为强壮的斯巴达战士。我觉得抱起我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比掷铁饼难,所幸我的丈夫在我带着陶器和葡萄酒嫁过来的时候,严厉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我知道他对我很满意,这让我松了一口气,不过更担心我那个还留在科林斯的弟弟……”

她还没看完,就听见汉娜说道:“斯泰尔斯小姐,你是最早写吸血鬼的作家,你是怎么想到这样神奇而迷人的生物呀?”

尤妮丝的视线从书本上抬起,看向汉娜,笑着说:“当然是因为我见过。”

汉娜失笑着说:“世界上怎么会有吸血鬼呢……”

“说不定,贝斯麦发明转炉炼钢法的时候也没想到一百多年后有会飞的钢铁人啊。”尤妮丝看向落地窗外正在缠斗的两个钢铁人,用手晃了晃手中盛了朱古力奶的杯子,“说不定我就是呢。”

作者有话要说:

按照原著描写,阿罗出生于公元前1300年,大概是希腊摩里亚迈锡尼文明强盛时期,不过为了剧情服务,我模糊了时间线,写成了伯罗奔尼撒半岛为斯巴达统治时期,大约是公元前1000到公元前600年这个时间段吧,伯罗奔尼撒半岛在在十世纪的拜占庭文献里提到的名称是摩里亚半岛,所以在尤妮丝的视角,是把伯罗奔尼撒半岛叫做摩里亚半岛的。

考据可能会有误,有学世界历史的小仙女就当成架空来看吧哈哈哈哈_(:з」∠)_

第03章

那场战斗以复仇者联盟的超级英雄们的获胜而结束,虽然付出了毁掉了一栋楼的代价。

“不过斯塔克先生马上就把那栋楼买了下来。”汉娜解释道。

而尤妮丝则在这一天,就已经对这个一百多年后的世界有了个初步了解。

这个世界除了她的日记和私人信件惨遭出版,并且她本人被画成了一个黑脸壮汉之外,还发生了许多许多的事。比如那场打得轰轰烈烈的内战最终以北方军的胜利告终,只不过在战争结束当年,联邦总统林肯就遭遇刺杀去世,而她的老朋友罗伯特.李战败投降后担任了华盛顿大学的校长,没过几年也去世了,葬在了打响美国独立战争第一枪的列克星敦。

而后几十年,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遇刺,第一次世界大战开战,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宣告解体;再三十年后,第二次世界大战开战,将大洋彼岸的美国也卷了进来,史蒂夫.罗杰斯“美国队长”的名号也是从这个时候而来,他跟尤妮丝的经历类似,因为某些原因,他在深海沉睡了七十年,前不久才被神盾局从海底捞了出来。

史蒂夫.罗杰斯花了一个星期,才学会了使用手机。

而尤妮丝则用了一天,就已经学会了用手机给娜塔莎发送信息了。

她对自己的学习能力一向很有自信,在汉娜告诉了她手机的基本操作之后,她就尝试着给娜塔莎发了一张她用这只手机,对着落地窗拍的曼哈顿俯瞰图,然后手速缓慢地又加了一句“一百多年后的华尔街依然人头攒动”。

待显示发送成功之后,她隐隐得意。

汉娜还在继续教她怎么用手机查询她想要了解的东西,她在翻阅过美国队长和钢铁侠的维基百科时,一时好奇又打开了“尤妮丝.斯泰尔斯”的维基百科,突然蹦出来的黑脸壮汉画像让她嘴角又忍不住抖了抖。

汉娜笑着说:“因为课本上的图片都是这张,所以我们都以为斯泰尔斯小姐就长这个样子。”

“我知道我为什么会被美国队长一盾给挖出来了。”尤妮丝叹了一口气,将那张黑脸壮汉的画像飞快往上滑去,“肯定是为了纠正这个冤假错案。”

“可惜不能告知大众真正的尤妮丝是个大美人。”汉娜有些遗憾地说。

尤妮丝因为她的夸赞挑了挑眉,然后说:“你知道死了一百多年的尤妮丝又活过来了,没有觉得惊讶吗?”

“当然不算很惊讶。”汉娜说,“我连北欧神祇都见到了,就是那个戴着红披风拿着大锤子的雷神托尔。”

尤妮丝:“……”

一百多年后的世界……好像有点不太科学。

“你连北欧神祇都见到了,却不相信我是吸血鬼。”尤妮丝一脸不解。

“吸血鬼不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出没,碰见日光就要变成灰烬吗?”汉娜说,“而且斯泰尔斯小姐美得像一个天使!”

又来了,又是天使,作为活了三千年的吸血鬼,这真的是奇耻大辱,耶稣都还比她小一千岁呢!

谁说的吸血鬼碰见日光就要变成灰烬?她记得她没有在日记里胡编这么一条啊。

尤妮丝摇了摇头,然后听见了一声短促而调皮的电子铃声,她拿起手机一看,是收到了娜塔莎的回信。

“尤妮丝你居然这么快就学会了使用手机?史蒂夫当时花了整整一个星期!”

“那是。”尤妮丝回复得很慢,但她性子并不急躁,一边在屏幕里找出字母拼出单词,一边笑,“看来我比美国队长更能适应这个世界。”

没过多久,娜塔莎就回复了:“你从哪里拿来的手机?”

“美国队长的,他好像出任务从不带手机,弗瑞也说老年人的手机一般都没有什么秘密,我可以放心使用。”

“……”娜塔莎快速回复,“好吧,确实非常有道理,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马上就回来,手机好玩吗?”

尤妮丝顿了顿,回复道:“真好玩。”

确确实实好玩。

她选择绝食自杀的那个年代,正是南北战争打得最火热的时候,布鲁克林区挤满了从海外和农村涌来的各色肤色的人,青壮年大都选择参军,只剩下女人孩子满街跑,没什么乐子,她也就待在家里,看看司各特的骑士小说,自己写写日记,给几十年前的好友罗伯特.李写写信。

为免好友询问自己二十年容颜不衰的驻颜秘方,尤妮丝已经跟他十几年没有见面了,而她在同一个地方永远待不过十年,就得搬走,免得有人疑惑她为什么从来不老,那时也是她从新奥尔良搬到纽约布鲁克林的第八年。

也许是因为时光漫长,对“活着”没什么渴望,也许是司各特的最后一本《肯纳尔沃斯堡》已经看完,暂时找不到其他好看的小说,又或者干脆是因为实在不想再次搬家,所以她决定自杀。

因为三千年了,实在没什么好玩的了。

而短短一百年,好像就增添了很多很多可以找乐子的东西。

尤妮丝先上了亚马逊,买了《三千年前》和《尤妮丝致罗伯特》,又把司各特的小说全部买了,汉娜看了她的购买清单,瘪着嘴说:“斯泰尔斯小姐,您的口味有些复古。”

“哪儿复古了,当年的南方庄园主们最流行看司各特了。”尤妮丝振振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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