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信任 (第2/2页)
这趟任务意料之中地顺利,回去以后瞿硕在主屋办了几桌,把奉窑会所有人都叫了过来,二三十个人把那方小院子挤得满满当当,宋敬予坐在瞿硕和老二中间,对面是迟函。
瞿硕开了瓶酒,倒了满满两杯子,然后端起其中一杯,冲所有人道:“瞿十二,我儿子,从今天起,就是我奉窑会的太子,以后我老了或者死了,他就是奉窑会新的老大,今天这顿饭,算我以老子的身份请大伙,给我儿子庆功!”
他说完又转向宋敬予:“来,儿子!跟我喝一杯!”
宋敬予端起桌上的另一杯酒,仰头一饮而尽。
酒入喉肠,先是一阵冰凉,紧接着犯上一阵直冲脑仁的辛辣,他条件反射一般咳起来,眼泪都溢了出来。
瞿硕看着他这副狼狈样子,大笑几声:“好小子,白的都敢一口闷。”
迟函起身拿过他手里的杯子,给他倒上凉水递过去:“这酒度数高,赶紧喝点水冲一冲。”
宋敬予脑海里一震,后知后觉慌张起来,他刚才思虑欠佳,万一不小心喝醉了,把藏在心里那些秘密说出来,恐怕今天喝的是酒,明天就是喝他的血了。
他忍住打颤的手,接过迟函递来的水,灌进嘴里。然后慢慢坐下来,闭上眼睛努力对抗着腹腔里的酒精,竭尽所能让自己保持清醒。
那晚夜色晴朗,一轮明月高挂天边,往人间洒下万捧清辉。
翌日,迟函受了瞿硕的命令,把奉窑会的人脉、渠道、势力,方方面面都讲给了宋敬予,事无巨细。临了又告诉他:“这些事一个字也不准对外说,也不能写在纸上,就拿你的脑子,好好地记牢固,说不定什么时候老大就会来检查。”
动脑子死记硬背的事对宋敬予来说易如反掌,他只花了三天时间,就把迟函说的都记住了。
而自那夜起,他能感觉出来,奉窑会的其他人,对他的态度也发生了改变。
从前他只是空有个名头,不只是瞿硕的干儿子,还是整个奉窑会的干儿子,和养在主屋的那条狗没什么区别。但现在瞿硕开诚布公摆明了他的身份,那他真就一夜从家犬变成了太子,地位跟奉窑会的老二老三差不多了,连迟函跟他说话时都多了三分敬意。
宋敬予没有放松警惕,他不确定给了自己身份,瞿硕是不是真的就全心全意地信任自己了,因此最早的几天,他还是按部就班,该干什么干什么,叫人挑不出一点问题。
后来他借口闲逛,又摸到了那只邮筒附近。
四下依旧无人,野地上长满杂草,只有十里的风滚滚穿过,掀起一阵尘沙。
他试着从投信的缝隙往里看,但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见。他又掏出一张和上次一模一样的小卡片,用同样的方法写字:30号,邮筒,松安市公安局收。
写完以后再次投进邮筒里,宋敬予转身离开了这个地方。
他耐着性子等到了三十号,从奉窑会出来以后绕了一圈路,才跑到邮筒附近。
距离目的地还有一公里多,他模模糊糊能看到那只邮筒的墨绿色影子,旁边站着一个人,背靠着邮筒不知道在看什么东西。他眯起眼睛远远地观察着对方,从头到脚没有异常,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出现在这里,叫他觉得不太对劲。
又往前走了几百米,宋敬予忽地顿住脚步,也许是天生的直觉,也许是这两年跟着瞿硕练出来的,他能感觉到这附近还有别的人。
宋敬予定在原地,利落地藏在一棵树后,把自己隐蔽起来,目光在四面八方扫描。
树上藏着一个,干草垛后面藏着一个,更远一点,那间茅房后面也有一个。
警察?还是狙击手?
宋敬予踌躇片刻,最终迈出了脚步——如果要逃,这些人总归是要接触的。
他步履从容地走到邮筒旁,那人好像完全没发现他靠近,继续把玩着手里的一片叶子。宋敬予也当他不存在,从口袋里掏出了和前两次一样的卡片,放到了邮筒顶上。
玩叶子的那个人终于有了反应,看向他:“你是奉窑会的人?”
宋敬予没有和他对视,眼睛垂下去。这一年他迅速抽条长个,身高已经和成年人区别不大,只不过身形瘦削,还是少年轮廓。
“我从小被奉窑会的老大捡回去养大的,”他喃喃道,语气听上去带了点委屈,“我想逃出他的控制,但是能力不够,现在好不容易长大了,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才想尽一切办法联系上你们……你是警察吧?”
对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瞿十二……我没有名字,这是奉窑会的老大给我取的,我也没有户口……”宋敬予说。
那人拿过刚刚他放在邮筒上的卡片,捻在手里默不作声,他在判断眼前这个少年的话是否可信。如果从小到大都在奉窑会里长大,真的不会耳濡目染变得和那些人一样?而且能想到用这样的方式联系警方的人,真的会和他表现出来的一样羸弱吗?
“奉窑会的老巢在什么地方?”
“你是要救我走,然后端了他们的老巢吗?”宋敬予自顾自地摇头,“没用的,他们占得那个地方错综复杂,你们还没靠近他们就该跑了,而且一天抓不到,我就一天不能安心活着……他们要是知道了,一定会杀了我的。”
听完这番话,那个人的眼神明显变了变。果然,这个孩子也不是什么简单角色。
“那你是怎么想的?”
“我给你们当线人,下个月奉窑会有一个大伙,包括老大在内很多人都去,到时候你们分两批人,一半去抓他们,一半来端他们老巢,就能一网打尽了!”
宋敬予抬起头,看着那个便衣警察的表情,见他一副察觉到危险的样子。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像是早有预料,宋敬予掀起自己的上衣,露出腹部已经愈合的手术刀疤。
“奉窑会的老三,是个怪物,他会吃人肉……有一次,有一次,他喝醉了酒发疯,要把我砍了吃,这个疤就是他砍的。如果再不逃,我迟早有一天会死在里面。”
便衣警察看了一眼,时间过去太久,那已经分辨不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伤口了,只能看出那个部位的皮肤确实被伤过,不是假的。况且,他们也曾听说过,奉窑会里有个食人魔。
宋敬予把衣服拉下来,又放软了语气:“还有,我没有帮他们杀过人,也没有做过坏事,你们把我救出来以后,是不是可以帮我建立一个身份。”
他看着那个警察,脑海里是小时候弟弟骗他的那份零食时的样子。
宋敬予学着那副样子,说道:“我也想,堂堂正正地活在这个社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