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积案告破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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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龙让弟弟去厨房做饭,在厨房里他将自己的计划说了,他要干掉这两个外地人,抢了他们的钱财。
龚二彪起初有点担心,害怕事情败露,但在胡一龙说出“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句话之后,他点了点头,表示一切听哥哥的。
胡一龙让弟弟从后门溜出去,在外边公路上放风,如果有人来便吹响竹哨。
龚二彪会制作竹哨,这东西只有两寸长,能够发出尖锐细长的声音。
见龚二彪从后门悄悄走了,胡一龙拿了一把羊角锤,就是铁柄包塑的那种。
他一只手端着盘子,盘子里面是晒干的带壳花生,而另一只手背在身后,攥着夺人性命的锤子。
借着昏暗的灯光,胡一龙将盘子递给王一民,王一民说声谢谢,便和李文峰两人嗑起花生米。
忽地异变突起,胡一龙猛地一锤砸向李文峰后脑梢,李文峰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倒了。
王一民反应迟钝,不知道李文峰为何倒在地上,本能地低头查看,后脑梢就遭受到了重击,很快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胡一龙见两人不经打,都只打了一下就人事不醒,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为了让他们死的透彻,胡一龙又刻意对准两人的后脑梢各自砸了两下。
等了几分钟,探了探两人鼻息,知道两人死了,这才开始搜身。
王一民戴着手表,他身上只有一千二百元钱,还有一包芙蓉王的香烟。
李文峰要富得多,颈部戴着项链,手上有枚戒指,除了钱包里的四千多元之外,短裤子的暗兜里还有五千元的现金。
胡一龙叫回龚二彪,两人分了赃。
胡一龙亲自打死的,功劳最大,分了六千五百元,并且所有饰品全归他。
龚二彪分得五千元,他已是非常满足了。
分了赃,接下来就是处理尸体。
按照胡一龙的想法,就近埋算了,但龚二彪不同意。
他认为,自家屋场只能埋自己的亲人,埋外人肯定会破坏风水。
因此,他提议将两人拉到石樵村的公山上,埋到土里,再在上面栽棵树,这样神不知鬼不觉,能够保证万无一失。
于是,挨到夜晚,两兄弟齐心协力,用三轮车装尸,将尸体运到公山,借着朦胧的月光,连夜将人给埋了。
还特意按照龚二彪的创意,在坟前栽了一棵板栗树,让两人的肉身当肥料。
岂料人算不如天算,恰好就是这棵板栗树,让他们翻了船。
旁听室里,侦察员们都在唏嘘两件事。
一是李文峰不该露富,项链、戒指可以不戴,钱包干嘛搞得那么鼓鼓荡荡。
反对的声音更多,并且不屑一顾,按照这种说法,上街就只能穿乞丐服了,说到底还是社会风气的问题,都是好逸恶劳,妄想一夜暴富的心态在作祟。
二是胡一龙和龚二彪杀人之后,移尸到公山,栽什么板栗树,这些行为纯属多余。
对于这一点,也有不少反对的声音。
能够杀人越货的家伙,都不是正常人,自然他们的思维也不能以常人度之,再说天下没有完美的犯罪,事后来看,都是漏洞百出的。
捉贼要拿赃,钱物的事情,在审理过程中,需要一并搞清楚。
根据胡一龙交待,他在得到六千五百元之后,因为货麻木是贷款买的,在信用社贷了三千元,便将这个钱还了,信用社的工作人员还夸他还款及时。
剩下三千五百元,还有龚二彪的五千元,两兄弟出了趟门,在西恩市玩了一个星期,将其挥霍一空,返身时又成了穷光蛋。
钱是追不回来了。
胡一龙手中的手表、戒指和项链,他舍不得换钱,便一直放在山洞里藏着,有时候戴在身上找找感觉。
现今,这些东西都在山洞的贮物箱中发现,经过胡一龙指认后,将是有力的证据之一。
审到这里,时间已是深夜,刘波决定改日再审。
安排好次日的工作,胡斌、熊照安、宋小慈三人要重新勘验胡一龙的房屋,争取在火笼屋的墙壁、木框、椅子等部位找到血迹,这样可以印证胡一龙的口供。
还有交通工具,就是那辆货运三轮车,也要勘验,不管上面有没有痕迹,检验它是必须的流程。
宋小慈将一个物证袋交给了钟海洲,这是他从龚二彪家里提取的,是一支两寸长的竹哨。
听了对于胡一龙的审讯,进一步证实了宋小慈的猜想,当日李铁盛听到的哨音,应该就是这种竹哨发出来的,砍人的是胡一龙,而在外面放风的自然就是龚二彪,在警车回所的那一刻,正是他发出的哨音,让胡一龙得以逃脱。
钟海洲十分诧异,自己对李铁盛的卷宗看过多次,对于李铁盛描述的这一哨音细节没有引起重视,以为不过是城镇的杂音而已,没想到宋小慈却是抓住了它,使其成为了有力的证据。
细致缜密,不放过一切蛛丝马迹,钟海洲自叹不如。
铁门上的指纹让胡一龙无法辩驳,有了他的口供,加上宋小慈找到了竹哨,相信龚二彪很快就会举手投降。
次日上午,钟海洲和方强继续进行审讯,而这次的重点将转移到李铁盛案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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