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云新蕊大战刁钻记者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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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兰: “我和霜娜姐姐的血在自己身体里各流各的,我们的思想却住在彼此心里。”
【章节正文】
齐怀琳身后的随从转身挥挥手,一队身穿丹军制服、头顶仿苏SSh68钢盔、背着仿AK-74步枪的士兵将秦国刚和勇哥全部押走。
齐怀琳没有像那队士兵一样很快带随从离开,而是慢条斯理地坐下来为自己和随从点了几杯咖啡。
她要最便宜的,给随从点了她们爱喝的稍贵一些的咖啡。
郑小兰为她送上咖啡,问道:“齐怀琳,这么晚了喝咖啡还想不想睡觉啊?”
齐怀琳觉得这位小妹妹挺有趣的,盘起二郎腿托起腮,想到长辈的忠告,又很快改变了姿势:“你忘了本大小姐的绰号了?就算我不喝这咖啡,今晚也不会睡的。今天我们大洲足球杯惊险翻盘,不趁这机会好好狂欢一把,真是对不起我们这大好年华啊!”
郑小兰感到不可思议,摇摇头:“呵,真不理解你,你们夜魔是这样的。不过我劝你今晚还是少出去的好,免得被人家揍扁。”
看齐怀琳穿的这身衣服就知道,她今晚有的是时间闲扯:“哦?是吗?你看我这样子,是不是很吓人啊?有没有很坏的感觉?”
郑小兰忙着活,随便看了齐怀琳一眼:“何止很坏,我要不是将军的孙女,早就被你吓跑了。哎对了,青莹,青莹,你来帮我……你看吧,她都被你吓跑了。”
齐怀琳并没有生气,反而手挡嘴巴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那就好那就好。我不坏没人爱。好了,同志们,我们喝完咖啡,去到外面狂欢一晚如何?”
之前还很拘束的随从们纷纷用西班牙语吆喝:“好耶好耶!”
齐怀琳带着随从们离开夜猫咖啡馆,郑小兰也忙完了手头的工作,她胳膊撑在门框上,右脚踩在左脚的左侧,望着齐怀琳的背影,自言自语道:“她真是个疯子,这狂欢,说不定又要使出什么狠招。嗯,她们夜魔的语言里,狂欢是这样的。”
论夜魔,郑小兰只服她那还没拜把子的干姐姐鹿霜娜。她看过一本纪实风格的小说,名叫《恋恋桃花语之霜华蝶恋》。
书中提到:“在白鹭城这地界,一到晚上各路宗门帮派的好汉们,无论是古风的还是现代风的,练传统武术的还是修仙练武的,见了齐怀琳都得叫姐。而齐怀琳见了鹿霜娜,不仅要叫姐还得下跪。”
这本书的主角并不是鹿霜华,书名如此只取字面意义,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这本书就是我写的。
总之一句话,在郑小兰心中,齐怀琳纵然千般姿色百般风情,都比不上她那一身毛病的霜娜姐姐。
郑小兰关闭店门,来到外面,瞬间明白了齐怀琳为什么非要狂欢一把。
之前大家的云如歌狂热活动并没有因为云如歌离场而终止,而是在云梦冰和云新蕊打出烟花以后换了崭新的形式继续存在。在大家心目中,不仅云如歌是英雄,云梦冰同样也是伟大的英雄。
他们为了表达对云梦冰的崇拜和敬仰,甚至愿意穿越拥挤的人群回家拿来自己存放已久的画像或标语:“记住二二五七!铭记民主战士与人民英雄的每一滴血!”、“光荣的兔兔女神乌尔心梦与我们同在”、“请记住乌尔心梦!她始终与我们在一起!”……
如果武心梦此时出现,大家一定会将她高高举起、会将无数捧鲜花送到她的怀里,让她再次成为被鲜花簇拥的“国民偶像”。不过,这次武心梦没有到场,大家也意识到不能尽情表现心中的那份狂热。
大家默契十足,不忍心给她带去无形的压力。
武心梦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找到鹿霜华和余青妍、击溃汤圆圆、找到兰山玉,并把她带到云梦冰面前。
这三项任务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不是一般的难。所以武心梦就想,单凭自己和部下的实力是很难达成这些目标的,想要尽快解决那些难缠的家伙,必须找对帮手。
她很担心鹿霜华,她了解她的鹿宝霜华早些时候去救怀薇,而怀薇的对象又是我。她想到我,再想想白鹭城里还有哪位掌权人物跟我有关。
那不就是叶星瑶吗?正好她需要更多奖金过年,武心梦找到她,给她一次“发财”的机会。
武心梦知道叶星瑶的为人,她向来铁面无私,不会轻易接受人家套近乎。她甚至算到,这次叶星瑶就算拒绝自己拉关系,也不会拒绝那诱人的奖金。
“嗯,这可是她最喜欢的钱呀!”武心梦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想法没问题,于是亲自带队去维安军管处找叶星瑶。
令武心梦意外的是,这次叶星瑶居然主动提起了人脉关系:“心梦小姐,我是你们何晨宜长官亲自提拔的,这种事情你就该来找我。何长官是你妹夫,我又是她的亲信,没有谁比我更值得放心了。至于奖金的问题嘛,我们都是自己人,谈钱伤感情。”
武心梦:“星瑶长官,谢谢你。我们今晚本该休息,现在还在一线,无非是为了保卫我们自己的家,我暂且找不到理由撤退。”
叶星瑶赞许地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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