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穿书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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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心丝》一本女尊宅斗文,讲述了身为私生女的女主和大家族庶子的男主,日久生情,最后一起斗倒了大反派的故事。
这大反派名叫冷山雁,是女主名义上的父亲,也是个新婚夜就死了妻主的鳏夫,刻薄寡性、冷漠势利,手段狠辣。
他毒杀岳父,杖杀女主生父,发卖男主的庶父,逼死忠仆,毁了男主容貌,挑断男主手筋,手段极其残忍,恶行罄竹难书,堪称心理变态。
因为小说里对大反派折磨人的手段描写的太过真实残忍,导致读者们产生了心理阴影,又恨又怕,纷纷用最恶毒的词语辱骂他。
以至于小说大结局大反派投河自尽下线,读者们都发自内心的感到高兴,沈黛末也一样。
只是她高兴的太过头,一下子从大学宿舍的上铺摔了下来,再抬起头时,眼前是一片暧昧红光,红烛红帐、红色的鸳鸯被,以及她面前坐在床边一袭红色嫁衣的人。
“铺床铺床,富贵堂皇,财源满地,米粮满仓。”一个她不认识的中年男人站在床边,拿着花生红枣等东西洒在鸳鸯被上,嘴里不停的说着吉祥话。
沈黛末有点懵。
“新娘子,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给新郎掀盖头呀。”男子笑嘻嘻地催促着,将一杆喜秤塞到她手里。
给新郎掀盖头?
沈黛末稀里糊涂接过喜秤,又稀里糊涂的挑开面前男子的红盖头,一张极美的脸出现在她面前。
墨发半披,如缎子似得垂在身后,发间仅仅只有一根红玉簪子做装点,却更显得他容色疏冷清贵,尤其是他那一双眼睛,标准的狐狸眼,都说狐狸眼风情万种,可偏偏长在这张脸上却多了一种神秘与孤冷。
在她挑开盖头的那一刻,新郎正好抬眸看她,微微上挑的眼尾与压低的眼睫形成难以言喻的反差感与压迫感,仿佛瞬间被他的眸光拉进一个凶冽雪原,寒光逼人。
极冷、极艳,华贵又压抑。
沈黛末的心顿时一惊,慌忙后退,差点撞到了身后放着合卺酒的桌子。
“哎呦,哎呦,新娘子看到新郎长得这么俊美,都惊讶地呆住啦!”男子捂着嘴调笑。
与此同时,门外也传来一阵笑声。
沈黛末怔怔回头,门外落雪纷纷,许多人或趴在窗户边或蹲在门边偷看他们,这是闹洞房的环节?
不过这时沈黛末已经顾不得思考这些,她紧盯着面前的男子。
冷艳,雪肤,狐狸眼,怎么这么像她刚开的那本《夺心丝》的大反派的描述呢?
“你叫什么名字?”抱着一丝期待,沈黛末小心翼翼的问。
“呵呵,黛娘子,您真是看见美人儿就把一切都忘了,这不就是您的新婚夫郎,冷家的嫡长公子,冷山雁嘛。”男子说道。
嗡——
沈黛末头晕目眩,简直要晕了过去。
怎么回事?大反派冷山雁不是应该嫁给一个病秧子吗,怎么会嫁给她?
不对,她是谁啊?她不是在宿舍里看小说嘛,她怎么会在这里?
沈黛末脑子一团浆糊,正疑惑时一大波记忆汹涌而来,钻进了沈黛末的脑子里。
她忍着疼,终于吸收好一切。
这具身体跟她同名也叫‘沈黛末’,是原著里的一名炮灰。
‘沈黛末’的母亲是苏河县城的大户,早年与还是穷学生的冷山雁之母相识,一来二去,竟然将她和幼年的冷山雁订了娃娃亲。
风水轮流转,十几年后,沈家落魄,而冷母却考上了举人。
双方差距越来越大,冷母冷父也就默默将娃娃亲作废,将冷山雁嫁给了富商顾家的病痨鬼女儿,只因顾家给了一千两的彩礼钱。
而‘沈黛末’因为家里越来越穷,房子田地都没了,沈母也死了,她直到30多岁还是单身,不得不卖身成了顾家的家仆,后跟顾家的小侍通奸被已经成为顾家当家夫郎的冷山雁下令打死。
果然看小说遇到同名同姓一定要熟读并背诵全文。沈黛末心中吐槽。
只是她现在这具身体才17岁,也就是正式剧情开始的十几年前。
冷山雁没有嫁给顾家,却嫁给了沈家,难道冷母没有悔婚?那剧情不就完全改变了吗?
究竟是怎么回事?
就在她疑惑期间,男子已经将合卺酒端到了沈黛末的面前,并将她推到了冷山雁身边。
这可是原著里杀人不眨眼,恶毒凉薄,手上几十条人命,差点把有主角光环的男女主都搞团灭的大反派啊。
沈黛末紧张地全身僵直,仅仅只是靠着对方,就感觉一股凉意从衣服的缝隙里渗透进来,凉津津的,又湿又寒,这就是大反派的威压吗?
“来来来,新娘子新郎,该喝合卺酒了。”男子将两杯合卺酒递到他们面前。
从始至终一直低着头静默不言,却如一座雪山般孤冷幽寒的冷山雁抬手动了动,修长如玉般的指节从宽大的袖袍中露了出来,红烛暖光下,他指尖清透如冰,握着酒杯时竟比白瓷酒杯还要细腻白皙几分。
看他都动了,沈黛末也只好硬着头皮接下。
大红喜服之下,他们两人的手臂交缠,沈黛末不得不微微往前倾了倾身子,淡淡的恍若冰雪般的冷香混着甘甜的酒香在鼻尖萦绕。
“喝了合卺酒,一辈子恩爱到白头!”男子还在说着喜庆话。
滚呐,谁要和大反派恩爱到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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