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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大越宝座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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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铳,又称“火筒”世界最早的金属射击火器,属于火门枪。火铳是越国古代第一代金属管形射击火器,它的出现,使兵器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也对后来的战争形式和军事技术的发展展开了新的篇章。

古文献曾这样记载:

初谓铳手自装自点放,不惟仓促之际迟延,且火绳照管不及,每将火药烧发,常致营中自乱。且一手托铳,一手点火,点毕且托之,即不中矣!今炮手另聚为伍,四人给炮死管,或专用一人擎,一人点放,二人专管装药抽换,其点火一人兼传递,庶无他失,可以成功。但此法只可施于城守,若临阵,不无人路错乱,引军度夺气。边铳可用此法,鸟铳还是单人自放乃便。”

虽然火铳有其自身的弱点,但仍然是古代战争中强烈的杀伤利器。自装自填的火铳更是打仗首选。事实上,当时的古越国时期的“西域”,就以鸟铳分排循环齐放的战术,已在战场上证明可有效遏制数量占优势的敌人。可惜,“永庆八年”的“京师戡乱”,京师部队虽然有足以取胜的优势条件,但在“巷战”的运用上却未能起到效果。

京师戡乱的被俘兵士曾反省两军的优劣,指出“京师戡乱”之役的鸟铳手,在遇敌军时,才放铳一次,还来不及再装药,纵马奔腾而来的铁骑与士兵就冲入阵中。据被俘士兵回忆道,武式“禁林卫”所用的弓其实并不突出,但其精壮战马所提供的快速移动力,常令敌方反应不及。

永庆元年的“京师戡乱”中,由于士兵的火铳没有运用及时,才使建安皇帝“退位”逃难。经过十余年的隐忍,“建安少年”已经壮大自己的势力,决心与“武式”一决雌雄。火药在军事上的作用,少爷也没有放弃研究,从哪跌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少爷交给邱睿一项艰巨任务。

“北疆都司”,位于“越国”最东北边境,“明江”下游地区。“永庆八年”,正式设立“北疆都司”。

“北疆都司”是越国时期单独设立的承担“明江”河岸流域的招抚机构,“北疆”以北数百个“卫所”听命于中央政府,直接与“越廷”官方建立联系,而无需经过“地方使司”这个中间环节。同时,越国也建立了数千里的驿站系统等则是“北疆都司”方面全权办理。

“永庆九年”,“越廷”决定升“北疆都卫”为“北疆都卫使司”,由地方转升中央号令机构。“北疆都司”由此为地方最高一级军政合一建制,直属于“越国王朝”中央政府。同时,还开通了东西两条驿道,保证文书的传递、贡赋粮饷的运送。

由此,“北疆都司”成长出了一支特别的部队“护印军”。故都司驻地的常备官军,数量逐渐由两千人涨到最高的三千人。最少时也不减于五百人,每两年轮换一次,戎期满归还北疆的官兵都以厚赏。文献有这样的记载:

“征往北疆官军三千人,人给行粮七石,总二万一千石,宜徇例于北疆都司自给。从之。”

足以看出,“护印军”的队伍壮大和朝廷的重视封赏。然而,在这个北方极其极端寒冷的地带,那里的士兵闹了“兵变”。原因很简单,“夺印”!

调动军队,需要军队的“印章”,但是在“北疆都司”成立之前有着当地的少数民族所在“都司”争夺权力,导致“北疆”政权极易崩塌。从此在“武式”皇帝的强制手腕下派驻“禁林卫”,地方民族必须朝贡听命于北疆都司。有了官印才能有效管辖人民,“北疆都司”由此实行“世袭制”。少数民族族长世袭管辖北疆,年年进贡“大越”朝廷,另外承担大越朝廷重犯的“奴役”“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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