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七杀碑,男儿歌,杀蛮令!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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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遇事不决,量子力学。
对于超出自己认知范围内的东西,世人最习惯的做法,就是将其神化。
姜承乾在大秦九州的范围内,如今就是最炙手可热的神话。
但因为这场辉煌大胜、逆天神话而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却并不止魏无羡和公孙起。
还有此战最大的苦主,在后世被称为“百蛮末代国主”、“蛮夷送葬者”的狼主慕容龙铖。
但是在收到姜承乾送回来的“漠北解决方案”的时候,帝乙和陈貂寺却都有些不知如何下手。
只因姜承乾这尊大秦新帅、新晋秦王所发回来的奏书。
只看标题就让人顿觉血腥味扑鼻,让人不寒而栗、遍体生寒。
奏书曰:杀蛮令!!!
开篇第一句,就是:天生万物养人,人以文明祭天,唯蛮夷之辈,徒具人形、如同野兽,生养天地间,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七个杀字,好似尸山血海,酷烈杀意扑面而来。
不止是在奏书中,姜承乾还专门在雁门关外的恢宏京观边上,立下了一块高台石碑,来刻画这篇杀气滔天的雄文。
只从这“七杀碑”中,帝乙和陈貂寺,就仿佛看到了人头滚滚、尸积如山、血流成海的残忍画面。
更遑论,紧随“七杀碑”的“男儿歌”,更是将姜承乾杀心如铁、杀意已决的酷烈,彰显得淋漓尽致。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当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生若为男当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男儿歌”后,又是一篇针对百蛮诸部的“檄文”。
百蛮诸胡,沐猴而冠,形同禽兽,杀之如杀一狗。
今我诛蛮,三千破百万,斩首四十万以筑京观,收降三十万充为奴隶,遂拜秦王、天下皆誉。
何也?唯二字:杀蛮!
犯我强秦天威者,虽远必诛!
我大秦男儿,当横行漠北,杀绝蛮胡,非此不足以为我大秦男儿,不配为九州华族。
今我奉人统、执天行,特此昭告天下曰:杀蛮!杀蛮!杀蛮!
一言蔽之:杀蛮夷者,得富贵!
想要加官进爵吗?想要青史留名吗?想要荣华富贵吗?想要光宗耀祖吗?想要族谱另开一页吗?
你们所有的追求与渴望,都在“杀绝蛮胡”当中。
吾有青云之梯,谁敢乘风而起?
而且姜承乾所上奏书,可不止是三篇“雄文”,喊喊口号这么简单。
而是有一整套完整且系统的方案,用来杀绝蛮胡,誓要杀得漠北无人烟、白骨露于野。
哪怕只看这些文字,帝乙和陈貂寺都感觉有些不寒而栗、毛骨悚然。
倒不是说他们怜悯百蛮诸部的“百姓”,不忍心杀伤性命。
就算百蛮诸部的数千万人死绝,帝乙和陈貂寺都不会眨一下眼睛,只会拍案叫好,高呼“当浮一太白”。
但是他们不得不考虑姜承乾的名声,以及他会不会因此杀心大炽,从此陷入“遇事不决即杀人”的状态当中。
而且如此酷烈残忍的“杀蛮令”,若是流传出去,难免会伤及姜承乾的仁德之名,让他完美无瑕的名声,沾染上“酷烈”、“嗜杀”的“污点”。
在帝乙看来:自己的好大儿,那是注定要名留青史、万古传颂的,必须是伟岸光正、崇高正确的。
怎么能让区区“蛮夷胡狗”,玷污了他的名声呢?
念及于此,帝乙当即道:“此令太过酷烈,非仁德之君所为也。”
“若要但此恶名,朕自为之!”
没错!帝乙和陈貂寺纠结的点,从来都不是要不要颁布“杀蛮令”。
而是纠结此令当出自谁人之手。
陈貂寺闻言却道:“雁门关外那一座四十万颗人头的京观犹在,杀蛮令出自谁手,还重要吗?”
帝乙听得此言,不由陷入了沉默。
陈貂寺又道:“陛下御极七十余年,唯有仁德二字,可为天下称道。”
“杀蛮令如此酷烈的檄文,非杀人如麻者不可书。”
“陛下就算愿但此恶名,你觉得天下人会信吗?悠悠青史、后世子孙,又能信吗?”
这一番话,却是直接把帝乙给干破防了。
什么叫我“御极七十余载,唯有仁德可称道”?
难道生了个“好大儿”不算吗?
“仲宣此言在理,朕深以为然呐。”
帝乙眯着眼,若有所思地看着陈貂寺,“若说杀人如麻、凶名昭着,你陈仲宣若当第二,谁能当第一?”
“而且雁门关之战,你也全程参与,进此杀蛮令,总归合情合理了吧?”
这话一出口,陈貂寺当即不由得脸色大变。
仔细一想,他这个掌监察大权的黑冰台首,确实是最好的背锅侠。
毕竟他威慑天下数十年,惊神剑下斩落的人头,少说也有几万颗了。
如果这都不算是杀人如麻,谁还能算得上杀胚?
“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啊!”
陈貂寺连连摆手,否认三连,“臣的意思是:绣衣卫大都督九天公子,曾横行江湖,杀数十万众,或可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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