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江湖人都这么豪横么?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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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万银较之万三千和朱富贵这些人可能不算富,但搁在整个大明怎么着都算是有钱人了。
一笔横财让这个本就富裕的家庭更加豪横,所以陆景麟当即就带着曲非烟出门花钱了。
七侠镇地处广阳府,属于大明南来北往的要道,因此这里虽然叫做镇,但热闹程度比一般的县城还过分,游商众多,江湖人也多,就是全镇俩捕快不怎么好理解。
不过话说回来,骑马两个时辰就能到广阳府,这儿若是出了什么大事儿的话那边也来得及支援,所以从节省人力的角度看挺合理?
陆景麟负手走在前,曲非烟嘟嘴走在后,二人颜值超过街上的人群一大截,时不时就有人小声夸赞:“这公子长得真俊啊!”
陆景麟傲然一笑:皮囊而已,夸个什么劲儿?
回头扫了曲非烟一眼,陆景麟将之带进了成衣店:“掌柜的,给这丫头来几身儿衣裳!对了,不要绿色!”
一袭绿衣的曲非烟不由得愕然:“为何不要绿色?”
“瞧着像是青菜虫,少爷不喜。”
“……”
听着小丫头气得磨牙,陆景麟更开心了:不高兴?不高兴就对了!
都说了这妮子是因为和黄蓉人设相同、衣着相同才被刀,那如今不得给她改改?
话又说回来,小说里黄蓉虽然古灵精怪,但不至于熊孩子,可这小妮子在刘正风家里给人家出家人素斋上淋肉汁,在酒里加料,实打实是个熊孩子,那熊孩子可不是得教育么?
教育熊孩子,从改头换面开始!
“白的,蓝的,紫的,黑的,粉的……嗯,差不多够了,背上吧?”
顶着陆景麟恶劣的笑容,曲非烟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我背?”
十来套衣服份量十足,就这还不包括那冬日里穿的斗篷和狐裘啥的,那一大包瞧着比曲非烟蜷起来都大……
陆景麟笑嘻嘻的说道:“你自己的衣服,你不自己背?而且啊,我、是、少、爷!你见过谁家少爷出门自己背东西?”
曲非烟再次磨牙,恨恨的拎起包袱,打算将之甩到背上,然后……
“啊!”
陆景麟笑眯眯的看着她把自己甩了两圈儿摔倒在地上,然后才摇头叹息:“呵,下盘都不稳,还说是练武的人呢?”
小丫头瞬间气血上头:“陆景麟我和你拼了!”
陆景麟乐呵呵的一掌按在曲非烟脑袋上,也不管她的王八拳,径自对一旁没瞧懂俩人身份的掌柜道:“晚点儿你派人将这些送去陆府,行不?”
自家小丫头,气一气就得了,不能真累着,不然晚上又得吃加料的饭……
果然曲非烟闻言停下了动作,哼了一声出门了。
陆景麟倒也不生气,丢给掌柜一锭银子便负手跟在她身后,只等小丫头捋顺了气儿后继续逗她——在这个无聊的时代,斗萝真可谓是难得的娱乐啊!
曲非烟埋头直冲冲的往前走着,不多时就出了七侠镇,也不知是想去哪儿,又或者是只管生气没管走到了哪儿,待得她终于平静下来时,忽的抬头才发觉自己出了镇。
而正打算掉头多买点东西让姓陆的多买些东西亏点钱时,忽然间却发觉远处的树下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曲非烟吓了一跳,回头看陆景麟还跟在自己身后这才安心,然后才小心翼翼的往那边靠。
陆景麟其实早就发现那边貌似有人了,但也没放在心上,只以为是流浪汉——江湖人多半都这鸟样,没准人家就躺在地上睡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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