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性命之忧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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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吴家。
“消息准确吗?”大腹便便的吴祥一脸凝重的对手下人问道。
那尖嘴猴腮的狗腿子,点头如捣蒜:“千真万确,徐正林徐大人今天早上,已经带着人北上回京了!”
“他谁也没有告诉,就连谷大富也不知道。”
听到这话,吴祥顿时眼冒精光。
“好好好!走了就好,钱佳宁还有那个刘凌,今日我便要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你先去把我准备好的礼物,送给知县大人!我稍后就来。”
说罢,吴祥又把昨日的那份借据拿了出来,然后挥毫泼墨,又在上面添加了一个还钱日期,时间就是昨日。
此时的吴祥都已经准备好了。
等会他便去县衙告状,说自己昨日去找钱佳宁偿还债务,对方不仅不还,而且还用菜刀恐吓自己。
之后,只要刘凌拿不出钱来,自己就有一万种办法弄死他。
面对差役,就算赵玲绮再能打,也是无用,除非她想要举兵造反!
而吴祥所做的这一切也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那个胆小怕事的知县大人也不必太过为难。
当然,按着惯例,他还是给知县大人送去了一些礼物。
修改好借据之后,吴祥便带着自己的几个手下大踏步地向着县衙走去。
一笑堂。
这里是魏县远近闻名的医馆,坐堂的郎中名姓喜名来乐,医术高超,传说有起死回生之能。
很多外地有疑难杂症的人,也会特意找他来瞧病。
此时的喜来乐正低着眉眼为一名面色蜡黄,身材瘦小的女子摸着脉搏。
一番沉吟之后,喜来乐道:“另一只手!”
瘦小女子自然是吴招娣,尽管她百般推辞,但刘凌还是坚持带她来看看。
别的不说,但是这时不时晕倒,便不像是什么小病。
当然,刘凌对中医的态度是尊敬,而不是迷信,若是这医生让他去捉一对原配的蛐蛐才能给吴招娣治病。
刘凌绝对立马就走。
喜来乐摸了摸另一只手的脉搏之后,便笑了笑说道:“没什么大事,就是身子骨虚了些,我给你开些温和的补药,每天煎服就成!”
“啊!还要吃药啊!又要花钱。”吴招娣顿时面露愁容。
一旁的刘凌却是自信满满道:“不吃药,病怎么能好?大夫尽管开,不要在意价格。”
刘凌并没有将自己赚了一千两银子的事情告诉二人,只是说生意谈成了,能够帮钱佳宁还上债务了。
不然,以吴招娣那纤弱的身子,一听到这消息,怕不是又要晕过去。
听到刘凌那坚定的声音,吴招娣只觉心中暖洋洋的,她很小的时候,母亲便被奶奶虐待致死。
之后,父亲又娶了后娘,后娘看她犹如眼中钉肉中刺,自从记事起,她便没日没夜地干活。
织布纺纱有时候一干就是一个通宵,第一次收割小麦的时候,不小心用镰刀割伤小腿,顿时便血流如注。
后来还帮父亲磨豆腐的,推磨推得得满手血泡。
然而尽管她已经无比的温顺乖巧,但依旧每日被后娘和奶奶打骂,身上时常带着伤痕。
今年因为多收了赋税,更是变本加厉,不仅时常不给她饭吃,打得也越来越狠。
最厉害的一次,她奶奶甚至拿锅去猛砸吴招娣的头,将其砸得鲜血淋漓。
若非邻居及时发现,吴招娣那次便有可能被活生生打死。
时至今日,她的身上还带着不少的暗伤。
其实在这次挑婚的时候,她已经做好了打算,若是这次还未被挑中,便去自己母亲的坟前上吊自杀。
既能给家中省去赋税,又能解脱了自己的痛苦。
只是,想不到自己竟被刘凌挑中。
虽然只相处了不到一天,但吴招娣却能看出,眼前这个名声狼藉的男子,绝不是传言之中,那地痞流氓的性情,与之相反,他是个很好很好的男人。
喜来乐四十来岁,头戴六合帽,下巴上留着一撮山羊胡,笑起来十分和善。
自吴招娣进门他便看出了这姑娘身上有暗伤,之后一摸脉搏其身体确实已经虚弱无比,说是半只脚踏入鬼门关了也不为过。
他行医数十年,医德仁厚,同时也精通人情世故。
对于当今这种重男轻女的风气,虽不苟同,却也能理解。
而从刘凌和吴招娣的交谈来看,他也大概猜出了二人的关系,应当是刚刚新婚的夫妇。
尽管表面上看起来,二人是相当和睦,但喜来乐不敢保证,自己若是实话实说,眼前这个模样俊秀的少年郎,会不会心中一狠直接将吴招娣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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