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赵小曦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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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枫激动了一晚上没能睡着,隔天清晨硬是顶着两个黑眼圈,抄着桌子和两个椅子前往了杂货市场。
天刚蒙蒙亮,杂货市场却已经人流涌动,这里经营各种合法买卖,什么都有可能在卖,所以流动顾客特别多。
老练的商贩早在凌晨五点就已经在杂货市场占地摆摊,沈枫终究还是慢了一步,他到市场时,摆摊位只剩下偏僻的街道角落。
但有总比没有好。
沈枫很乐观地摆好桌子和椅子,竖好店铺旗帜,大声吆喝了起来。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最劲爆的扳手腕大赛火热进行中,只要一千元报名费,就有机会赢取一万元的巨额奖池,还在等什么,心动不如行动,快来报名参加吧!走过路过……”
吆喝声中,旗帜迎风飘扬,上面写着歪七扭八的一行大字——“扳手腕战胜店主,即可赢取万元奖金!”
没错,这就是沈枫想了一晚上想出来的办法。
主动去找别人扳手腕只会被当成傻子,还不如摆设擂台,用奖金当诱饵,等大鱼自己上钩!
沈枫狠下心将自己所有的私房钱都拿了出来,奖金是报名费的十倍,并且他看起来这么弱不禁风,肯定有不少自谕腕力惊人的肌肉男报名参加,到时候他就等着唰唰唰赚取力量积分就行了!
沈枫兴奋不已,卖力地吆喝着。
然而事与愿违,沈枫吆喝了一个小时,嗓子都快喊哑了,竟然连一个挑战者都没有!
虽然摊铺位于街道角落,但路过的行人并不算少,可是大多数人都只是观望了一眼便转身离开。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怎么没有鱼儿上钩啊?
难道他强大的本质,无敌的光环,王者的气魄,即便用黑眼圈都掩藏不住了吗?
沈枫百思不得其解。
远处,有两个男子正在窃窃私语。
“我说,那个少年看上去挺弱的啊,要不要去试试?”
“得了吧,不知道有个词叫做‘扮猪吃老虎’吗?前几天有个瘦得跟皮包骨似的中年大叔就在这里摆摊扳手腕,结果你猜怎么着?大叔135战全胜,被封为扳手腕之王!你看那少年的两个黑眼圈没有,套路,全是套路!”
沈枫没能听见这段对话,否则他肯定要吐出几口老血。
都说同行是冤家,但谁TM能想到扳手腕也有同行啊!
时间流逝,沈枫吆喝了整整三个小时,终于喊不动了,再加上困意不断来袭,只好像条死狗一样趴在桌子上。
“走……过……路……过……”
沈枫凭借惊人的意志力强撑着,看上去摇摇欲坠。
但他越是这副模样,路过的人便越觉得是“套路”,毕竟前几天那个瘦得像皮包骨的“扳手腕之王”实在太出名了,附近的居民几乎都知道,谁也不想在同一个粪坑里跌倒两次。
沈枫的第一条鱼迟迟没有上钩,就在他准备放弃每日任务,想要倒头大睡时,忽然一道清亮悦耳的声音将他惊醒了。
“啊咧,沈枫,你怎么在这里!”
沈枫像嗅到了鱼肉的猫儿一样迅速抬头,定睛看向声音的来处。
只见自家店铺前站着两名少女。
一个风姿绰约,长飘飘,容颜绝美,气质脱俗,是倾国倾城的大美女。
另一个娇小玲珑,肌肤粉嫩,双眼灵动,巧笑嫣然,是娇小可爱的小萝莉。
两人站在一起,在这喧嚣的闹市里是难得一见的靓丽风景。
刚刚是谁叫了他的名字?
沈枫先瞄了一眼美女的大长腿,嗯,这腿他肯定没见过。
再转头看了一眼萝莉的小脸蛋,第一时间就觉得这张小脸非常熟悉,搜索了一下原主的记忆,立刻就想起了萝莉的身份!
“是你,赵小曦!”
沈枫的声音是兴奋的,双眼是明亮的,心情是万分激动的。
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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