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一张调令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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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兰兰伤势很重,从医院出院时,左脚跛了,落下了终身残疾。
医生最担心的头部面部问题,倒是躲过了一劫,没有留下后遗症。
她变得沉默寡言,偶尔开口说话,烟媚嗓里也像拧了水,哑沉哑沉。
疯狗那次,她为了救郭迹泉而歪打正着救下了崔忠义;这次,她以赴死的心态去救崔忠义,便是落了这样的结局,她也不后悔。
每个人造下的孽,最终需要的,依然是自己承担和偿还。
冯兰兰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场从人到畜生,又从畜生到人的梦,她开始听从命运的一切安排。
刘长襟长跪在崔忠义面前,哭道:“忠义,你答应过我不和兰兰离婚的,她现在成了这样,你和她离婚,她以后的日子可该咋过下去啊?”
崔忠义拉她几次不起,就没再拉她,平静道:“娘,我说过不会不管她。我会给她生活费,三个女儿都归我管。”
刘长襟还是哭着不同意崔忠义和她女儿离婚。
冯峰气性着跑进来,对着崔忠义的胸口就要一拳上去。
“陈世美!我打死你!你敢和我姐离婚!我把你腿打断!”
崔忠义一把拽住他发疯的右手,把他摔到了一边。
待他再要反扑过来时,刘长襟哭道:“别打了,你打不过他的,平时他是不跟你一样,真打了,你连他的一根手指头都掰不动啊!”
冯峰听了这话,有点不大相信地盯着崔忠义,崔忠义眼神如剑,冷冽万分,冯峰不敢再造次,骂骂咧咧着又去上学去了。
三天后,崔忠义在茅山公社和冯兰兰办了离婚证明。
三个女儿归崔忠义,儿子崔大强归冯兰兰,因冯兰兰身有残疾,崔忠义离婚后仍需承担冯兰兰和崔大强的基本生活费用,直到崔大强年满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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