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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博弈 (第2/2页)

最简单一点,要是你有名望,好多有志之士会慕名前来投靠,另外,你要干什么事,哪怕手底下没钱,也有可能无数人主动送钱过来。

这不是说笑的。

王琛无奈道:“证据确凿,想要翻供太难,要是冷姑娘被判死刑,先生知道有什么方法解救吗?”

“方法是有。”萧剑化不急不缓说道:“其一,大赦天下,其二,自宫,其三,赎刑,其四,丹书铁券,其五,死刑复核,其六,长相英俊也有可能哦。”

王琛无语道:“长相英俊能免死刑?”

“呵呵,这是玩笑话,不过确实发生过。”萧剑化解释了一句,“汉朝丞相张苍早年犯法,即将被斩首,就是因为身姿又高又大,肤白貌美,被路过的将军王陵看见,顿生爱才之心,这才向刘邦说情,赦免了张苍的死罪,在我朝是没可能的。”

啊?

还真有这种事?

合着长得帅不仅能当饭吃,还有可能免死?

王琛听得哭笑不得,要是平时,他肯定会非常感兴趣和萧剑化多聊聊这件事,但是现在救人要紧,他顾不得谈论,询问其他五种解救方法的可实行性。

大赦天下不用说,顾名思义,如今没有什么大喜事,不太可能,自宫的话一般适用于男性,冷艳是女人,也不可能,再说了,一般古代人,基本上宁愿死都不愿意接受自宫,又不是每个人都是司马迁,能够忍辱负重,最终完成《史记》大业。

还有丹书铁券没有,同样不行。

那么只剩下两种办法,一种是赎刑。

什么是赎刑,就是花钱减刑,自古以来,有钱能使鬼推磨,花钱免死,那是历史惯例,除非特殊案件。

这招可行。

另外一招死刑复核。

尤其是在宋朝,为了防止冤案错杀,其中律法明文规定,给予死刑犯三次“喊冤”的机会。

在宋代,朝廷十分尊重死刑犯的人格,为了避免冤假错案,宋代立了这么一条法律:被判斩刑的人,如果在行刑之前喊冤,就得立刻停止执行,并换其他官员重新审理案件,而且一审的官员必须回避。

重审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证明犯人有罪。当然,为了避免有些犯人钻空子,一直喊冤,宋朝还规定,每个临斩之前的犯人有三次喊冤的机会,也就是说,有三次全面重审的机会。到了南宋,又额外增加了两次喊冤的机会,也就是杀一个犯人基本都需要经过五拨不一样的官员审判。这样一来,冤案的概念大大降低了。

听完后,王琛大大松了一口气,笑道:“只要钱能够解决的都不是事情。”

“主公,在下认为,最好不用要钱解决。”戴着口罩的萧剑化目光炯炯看过来,“您身为朝廷命官,而华家又是十三口被灭,惊世骇俗,若是用钱解决,难免会给人留下您包庇罪犯的印象,对您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非常不利。”

王琛呃了一声,“你的意思,一旦冷艳被判定死刑,我就只能走死刑复核这条路?”

“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用钱罪。”萧剑化点头道。

好吧。

希望一审能够还冷艳一个公道。

……

在宋朝路一级是不设衙门的,虚的。

但是转运使一般兼任该路首府的知府,像范旻勾,不仅是淮南东路的转运使,更是首府扬洲的知府。

这里必须说明一点,不是知州,是知府。

从职权上来说,知府大于知州,而淮南东路又有个别称,叫做扬洲路。

可想而知如今的扬洲地位有多崇高了。

第三日清晨。

王琛和萧剑化总算赶到了杨洲府衙门。

经过通报,两人在里面见到了淮南东路的转运使范旻勾。

屋子里。

范旻勾笑吟吟道:“王知州,别来无恙?”

王琛行礼道:“见过范漕司。”

“坐吧。”范旻勾伸手道。

王琛坐了下来,萧剑化不够资格,只能站在他椅子后面。

范旻勾询问道:“你千里迢迢从静海赶来,有何要事吗?”

王琛直截了当道:“我是为华氏十三口灭门案疑犯冷艳冷姑娘而来。”

“来晚了,你来晚了。”范旻勾摇了摇头,指着桌子上的公文,“大理寺已经详断,确定冷艳乃是灭杀华家十三口的案犯,皇帝更是亲自下令,判处冷艳即刻处斩。”

“什么?不是秋后处斩吗?”王琛愣了一下,用略带疑惑的语气道:“难道陛下不知道冷艳是我府中人吗?”

范旻勾露出认真的神色,“陛下当然知晓,送公文前来的大理寺吏官还托我带话给你,说陛下望你洁身自好,安心处理好静海州事务。”

不对!

这里面有蹊跷!

本来以为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灭门案,但是听到范旻勾说的话,王琛忽然想到了一个案子——阿云杀夫案!

阿云杀夫案发生在王安石和司马光执政的年代里。众所周知,王安石和司马光不和,王安石支持变法,而司马光却强制反对。而两个人实际上开始闹翻,是从一个案件开始的,这个案件,是两人之争的导火索,那就是“阿云杀夫案”。阿云杀夫因为宋神宗和刑部意见不一致,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是以否定皇帝敕令为最终目的。宋神宗为了改变这一现象,找来两位翰林学士——司马光和王安石。然而,事情没有宋神宗想象的那么简单,这一举措,让“阿云杀夫案”成为了北宋党争和王安石变法的导火线。

宋神宗刚把王安石和司马光找来商议此事,结果没想到,王安石和司马光马上分成了两派:王安石支持许遵,而司马光则选择支持刑部。这下可麻烦了。“阿云案”成了新旧党派的主战场。在法律问题上,王安石为首的许遵之见和司马光为首的刑部所判的两派产生了分歧,而他们所争论的点便是“自首适用”。

因为当时王安石势大,取得了胜利,最终阿云被免除了死罪,但是案子到这还没结束。

十五年后,司马光得势了,立刻翻案,处死了阿云。

为什么王琛会联系到这个案子?

因为他从范旻勾刚才的话里听出来了,赵匡胤知道冷艳是自己的人,但偏偏,一点面子都没给,直接判处了死刑,要知道再怎么说,自己都是从三品大员,或多或少有些特权的,但是赵匡胤亲自开口剥夺了王琛的特权!

之所以这么做,只有两个可能。

一,赵匡胤对王琛的所作所为不满,这点很好理解,之前王琛想方设法“脱离”了通州的管辖,在警告。

二,赵匡胤要让王琛去求上门,到时王琛肯定处于弱势啊,还不是老赵说什么听什么?

明显是在敲打。

王琛微微眯起了眼睛。

谁知范旻勾又带来一个更坏的消息,“陛下说冷艳灭杀华家十三口罪不可赦,让路监司绝不接受赎刑。”

王琛背后一凉,果然和自己猜测的一样,老赵要逼自己去京城低头,甚至,到时有可能会让自己交出静海的核心权力,他深吸一口气道:“也就是说,想要救冷姑娘的话,我只剩下死刑复核一条路了?”

“证据确凿,你如何死刑复核?”范旻勾反问道。

是啊。

证据确凿,如何死刑复核?

王琛脑袋疼的不得了,难道自己真的只能眼睁睁看着冷艳被处死吗?

他想了想,道:“我想见见冷姑娘。”

范旻勾犹豫了一下,“不太好吧?”

王琛请求道:“还望范漕司通融一下,日后若是用得着下官的地方,尽管开口,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范旻勾没说话,低头思考着。

王琛心中有些紧张,要是范旻勾不答应,那么自己真的只剩下去求赵匡胤一条路了。

半响后,范旻勾抬起头,认真道:“通融未尝不可,但我有一个要求。”

王琛大喜,“您尽管说。”

范旻勾指了指东南方向,“我希望你把扬洲城的王记转让给我外甥经营。”他停顿了下,补充道:“当然,货物还得你提供,价钱方面就按照我听闻的加盟商来,你看可行?”

我晕。

合着就这件事?

不过想想也是,财帛动人心。

哪怕一套商品只能挣一贯钱,凭借扬洲的繁荣,一个月要卖出去个一两千套轻轻松松,不说多,每个月一千五百贯能挣,一年下来就一万多贯。

范旻勾一年的俸禄才多少钱?

算上职田、贴补所有的加在一起,大概五千多贯。

虽然达不到包拯年收入相当于RMB一千多万的地步,但是也有五六百万,不错了。

而一旦能够在扬洲城开一家王记加盟店,不走任何贪污腐败的路子,就能轻轻松松获得两三年的俸禄,范旻勾动心也很正常。

只要钱能解决的都不叫事。

王琛二话不说道:“好。”

范旻勾露出了笑容,“既然如此,你乔装打扮一下,别让人认出来,晚些时候,我亲自带你去见冷姑娘。”

王琛道:“谢谢范漕司。”

呼,幸亏之前大规模宣传王记商品,让大家都知道了王记商品的潜力,否则今天范旻勾很有可能不会让自己去见冷艳。

毕竟皇帝要自己低头,不可能让王琛去见冷艳。

范旻勾能违背皇命,哪怕要了一间王记的加盟权,实际上已经非常够意思了。

王琛知道之前和范旻勾结过善缘,如今发挥了作用。

范旻勾目光深邃地又说了句,“铁证如山,你想翻供何其困难。”

王琛笑了笑,“事在人为,说不定我有办法救冷姑娘呢?”

是的。

如果古代人,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替冷艳沉冤得雪无疑是痴人说梦,这不是开玩笑的,当今时代没有DNA鉴定、指纹录入、监控什么,破案率非常低下。

在古代有一个词,叫做死无对证,指当事人已死,无法核对事实。

像冷艳这件案子,那什么王总教头杀了人之后,没有人看见,估计还整理过案发现场,再把行凶的器具、染上血的衣服什么销毁,谁能够查得出他是凶手?

认证物证俱无!

冷艳就不一样了,身上一直背着一把剑,正巧出现在案发现场,被衙役们看见,算得上铁证如山了。

所以就想范旻勾说的,想要翻供太难了。

但是王琛觉得自己有办法,因为他知道真正的凶手是王总教头,古代人又比较迷信,只要自己能够知道被害的华家十三口长相,利用现代科技复原,再做出一些投影出来,未尝不能让那什么王总教头自首。

和赵匡胤过招?

看似没有任何胜算?

王琛轻笑一声,老赵啊,太不了解自己的底牌了!

七世狂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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