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岁孩子拿错2000元包裹不还? (第2/2页)
【超过2000元,后刑事立案了吧?再者,23岁也早已是完全行为人了。拿错?分明就是偷!】
【奇葩女孩、奇葩母亲\/笑哭\/笑哭\/】
【明明是偷东西 不要偷换概念】
【只想搞明白一点,这情况,警察没有措施吗?非法侵占两千元的东西,没有法律依据能处置吗。有人捡了钱包交给警察,丢失的人就说丢钱了,捡包的还需要做笔录,解释清楚。这样的侵占他人两千元的物资的人,却只能协调,无语】
【真有这么奇葩的母女吗? 真有这么奇葩的判罚吗? 真乱拿快递不用负责吗?】
【23的孩子,颠覆认知,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
【就冲他妈这样说,就不难想象能养出什么样的孩子】
【“故意拿错”这就表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违背他人意识,转移占有,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的既遂,且数额达到2000元,属于数额较大,不知道公安为什么不立案?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捡到贵重物品不还都有可能受到处罚,何况是一已经二十三岁的成年明目张胆拿了!】
【人家双方都说按程序走了,为啥调解不按程序走?稀泥是怎么来的】
【2000多块钱都要给1700多块钱,法院该起诉起诉,让他们有一笔,社会抹不掉的账】
【试问这个女孩,不是你的快递,你为什么要拿?要强行归为己有。这个性质就恶变了】
【拿错了是借口,偷才是真的23岁了,在上幼儿园吗?这个女孩在哪上班,谁敢用她,注意安全】
【这是偷盗啊!属于刑事案件!咋这么处理无语了!法律就是法律!】
【这种父母害了女儿 曝光了 以后想要社会经验做梦吧 哪个老板敢请这样的人】
【23岁是小孩?真的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是盗窃,最起码拘留】
【不叫不当得利,叫盗窃。明明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是非法占有】
【这样处理方式简直就是助长不良风气,就应该抓起来啊,这就是偷盗啊】
【我见邻居家没锁门,进去拿个7000元的手机,邻居也有错,谁让你不锁门,我只赔你4000元】
【23岁还是小孩子\/笑哭\/笑哭\/8o岁才算大孩子了\/笑哭 \/笑哭\/】
【拿错了还了就行了,这是公认的道理。 不还的话算不算主观故意拿错?】
【拘半个月就老实了,这娘俩真奇葩,在罚款五千,都二十三还是小孩还是巨婴】
【快递站老板太怂了!直接拒绝调解,只和警察谈,让警察出面拿回快递。拿不回就投诉!和不讲道理的人谈道理累不累啊?】
……
吉蜕看着他们都调解好了。
钱也转了。
虽然作为旁观者心里有些不平。
但毕竟不关自己的事。
只能摇摇头走了。
打开外卖App。
先接一单开个头。
到了奶茶店那边。
店里人还不少。
几个奶茶师傅在那边忙活着。
既然还没出餐。
那只能在旁边等了。
吉蜕看着旁边的咖啡座上有人在接受采访。
有好几个人在旁边围观。
于是就走过去看看。
被采访的是一对年轻夫妇。
记者问道:“你俩吵架最厉害的一回,有印象吗?”
旁边一个店员边干活边说:“这女的可是我们的老板。”
女人想说话了:“怎么没有呢?结婚之前……”
男的有点蒙:“怎么了?”
女人提醒:“彩礼呀!”
“吵得很严重,就是不结了呀!”
男人反应过来:“哦,对。”
“因为我跟她说,台湾没有这样的习俗,我觉得它叫陋习。”
“就是有多少很好的婚姻,就是因为这个东西而去破坏掉的。”
“应该是自由恋爱,不会因为你给了多少彩礼而不离婚,而不外遇,而不劈腿,不会……”
“我是很坚持我的,因为我觉得对女性不尊重,不应该用钱财来去判断一场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