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真是个傻小子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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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午文火慢炖的蹄膀,已炖出多余的油脂,软糯不油腻。
夏清把肉剔下来切成小块,放到林煦炎买回来的小铁锅里。
小铁锅用起来比大灶方便得多,用泥炉架着不仅热的快,费的柴禾还少,小巧一个单手就能端起来。
往盆里倒水,夏清把林母去刘桂英家要来的酸菜洗一下。
酸菜是用大青菜做的,最好吃的就是菜帮子,酸酸脆脆单用些辣椒面、小葱芫荽拌一拌,便是苦夏时最行销的下饭菜。
切成大块的酸菜放在蹄膀上面,浇两勺炖蹄膀的汤,因着炖出来的油都在汤里,夏清又舀了两勺清水。
去地里摘菜的岑水儿和林母回来,菜篮子里全是自家种的当季蔬菜。
水灵灵的小白菜、两拳头大小的嫩瓜、红艳艳的胭脂萝卜,煮火锅顶好吃的。
乌金斜挂天际,绵延一片的云朵被渲染成耀眼温暖的橘红色,关门的院落中一家人围着泥炉坐在绿油油的柿子树下吃酸菜蹄膀火锅。
“清哥儿手艺可真是不错,”美食评鉴家张立豪发言:“虎皮软糯、瘦肉鲜嫩不柴,没点功夫都做不出来。”
“就是就是,好吃好吃。”林皓月一张小嘴吃的油乎乎,他嫂嫂做的饭菜是最好吃的。
夏清听有人夸自己手艺也不忸怩,给林煦炎夹一块肥瘦相间的蹄膀肉笑道:“下次我在做些其他的好吃的给大家尝尝。”
没等其他人应好,林煦炎抢先回答:“你教我,我来做。”大热天可不比冬日,平素在铺子里一直围着灶台转是没办法,回家可得好好让他夫郎休息。
一大家子聊着聊着,聊到了林皓月上蒙学的事。
“娘亲,我听说柱子要去隔壁村上蒙学,现在家里有了固定的营生,又有严叔一家帮忙割猪草,也用不上他一个十来岁的小娃在家做什么,要不咱们也送阿月去吧,还能和柱子一起有个伴儿。”
林母有些迟疑,苦日子过惯了,有些习惯是刻在骨子里的,其实对他们现在的家底来说供林皓月上蒙学是绰绰有余的,一年一二两银子的束修,不说林煦炎和夏清两人一月就能有几两银子的进项,单挑她自己供也是没问题的。
只是她总担心以后会不会发生什么突发事件,家里没点银钱留着是一点不能安心,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夏清见林皓月脸埋在碗里吃饭,耳朵却竖得高高的,生怕听漏林母接下来会说的每一个字,显然是期待的。
又见林母犹豫不定的神情,夏清用膝盖撞了下林煦炎,他会意道:“娘,是该送他去认认字,以前要不是你和爹找夫子让我上了一两年学,现在遇到很多事都能轻松不少。”
林母打消心中顾虑,钱花了再赚回来就是了,她嗔怪地看了眼林煦炎:“我可没说不让他上,他要是多识字,多学点本事,这也是好事,以后他找自己那口饭也能轻快些。”就像村长家上过蒙学的儿子一样,能去镇上找个账房啥的,一月坐着就能赚几吊钱,总比他们日日在地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容易。
林皓月心里那个高兴啊,一个劲地给林母夹肉,几筷子的功夫,林母碗都堆毛尖了。
林母戳他的脑袋:“真是个傻小子。”
一家人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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