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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2/2页)

他的心完全为那点钱而活动着:怎样花费了它,怎样不教别人知道,怎样既能享受而又安全。他已不是为自己思索,他已成为钱的附属物,一切要听它的支配。

这点钱的来头已经决定了它的去路。这样的钱不能光明正大的花出去。这点钱,与拿着它们的人,都不敢见阳光。人们都在街上看阮明,祥子藏在那清静的城根,设法要到更清静更黑暗的地方去。他不敢再在街市上走,因为他卖了阮明。就是独自对着静静的流水,背靠着无人迹的城根,他也不敢抬头,仿佛有个鬼影老追随着他。在天桥倒在血迹中的阮明,在祥子心中活着,在他腰间的一些钞票中活着。他并不后悔,只是怕,怕那个无处无时不紧跟着他的鬼。

阮明作了官以后,颇享受了一些他以前看作应该打倒的事。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他穿上华美的洋服,去嫖,去赌,甚至于吸上口鸦片。当良心现的时候,他以为这是万恶的社会陷害他,而不完全是自己的过错;他承认他的行为不对,可是归罪于社会的引诱力太大,他没法抵抗。一来二去,他的钱不够用了,他又想起那些激烈的思想,但是不为执行这些思想而振作;他想利用思想换点钱来。把思想变成金钱,正如同在读书的时候想拿对教员的交往白白的得到及格的分数。懒人的思想不能和人格并立,一切可以换作金钱的都早晚必被卖出去。他受了津贴。急于宣传革命的机关,不能极谨慎的选择战士,愿意投来的都是同志。但是,受津贴的人多少得有些成绩,不管用什么手段作出的成绩;机关里要的是报告。阮明不能只拿钱不作些事。他参加了组织洋车夫的工作。祥子呢,已是作摇旗呐喊的老行家;因此,阮明认识了祥子。

阮明为钱,出卖思想;祥子为钱,接受思想。阮明知道,遇必要的时候,可以牺牲了祥子。祥子并没作过这样的打算,可是到时候就这么作了——出卖了阮明。为金钱而工作的,怕遇到更多的金钱;忠诚不立在金钱上。阮明相信自己的思想,以思想的激烈原谅自己一切的恶劣行为。祥子听着阮明所说的,十分有理,可是看阮明的享受也十分可羡慕——“我要有更多的钱,我也会快乐几天!跟姓阮的一样!”金钱减低了阮明的人格,金钱闪花了祥子的眼睛。他把阮明卖了六十块钱。阮明要的是群众的力量,祥子要的是更多的——像阮明那样的——享受。阮明的血洒在津贴上,祥子把钞票塞在了腰间。

一直坐到太阳平西,湖上的蒲苇与柳树都挂上些金红的光闪,祥子才立起来,顺着城根往西走。骗钱,他已作惯;出卖人命,这是头一遭。何况他听阮明所说的还十分有理呢?城根的空旷,与城墙的高峻,教他越走越怕。偶尔看见垃圾堆上有几个老鸦,他都想绕着走开,恐怕惊起它们,给他几声不祥的啼叫。走到了西城根,他加紧了脚步,一条偷吃了东西的狗似的,他溜出了西直门。晚上能有人陪伴着他,使他麻醉,使他不怕,是理想的去处;白房子是这样的理想地方。

入了秋,祥子的病已不允许他再拉车,祥子的信用已丧失得赁不出车来。他作了小店的照顾主儿。夜间,有两个铜板,便可以在店中躺下。白天,他去作些只能使他喝碗粥的劳作。他不能在街上去乞讨,那么大的个子,没有人肯对他善心。他不会在身上作些彩,去到庙会上乞钱,因为没受过传授,不晓得怎么把他身上的疮化装成动人的不幸。作贼,他也没那套本事,贼人也有团体与门路啊。只有他自己会给自己挣饭吃,没有任何别的依赖与援助。他为自己努力,也为自己完成了死亡。他等着吸那最后的一口气,他是个还有口气的死鬼,个人主义是他的灵魂。这个灵魂将随着他的身体一齐烂化在泥土中。

北平自从被封为故都,它的排场,手艺,吃食,言语,巡警……已慢慢的向四外流动,去找那与天子有同样威严的人和财力的地方去助威。那洋化的青岛也有了北平的涮羊肉;那热闹的天津在半夜里也可以听到低悲的“硬面——饽饽”;在上海,在汉口,在南京,也都有了说京话的巡警与差役,吃着芝麻酱烧饼;香片茶会由南而北,在北平经过双熏再往南方去;连抬杠的杠夫也有时坐上火车到天津或南京去抬那高官贵人的棺材。

北平本身可是渐渐的失去原有的排场,点心铺中过了九月九还可以买到花糕,卖元宵的也许在秋天就下了市,那二三百年的老铺户也忽然想起作周年纪念,借此好散出大减价的传单……经济的压迫使排场去另找去路,体面当不了饭吃。

不过,红白事情在大体上还保存着旧有的仪式与气派,婚丧嫁娶仿佛到底值得注意,而多少要些排场。婚丧事的执事,响器,喜轿与官罩,到底还不是任何都市所能赶上的。出殡用的松鹤松狮,纸扎的人物轿马,娶亲用的全份执事,与二十四个响器,依旧在街市上显出官派大样,使人想到那太平年代的繁华与气度。

祥子的生活多半仗着这种残存的仪式与规矩。有结婚的,他替人家打着旗伞;有出殡的,他替人家举着花圈挽联;他不喜,也不哭,他只为那十几个铜子,陪着人家游街。穿上杠房或喜轿铺所预备的绿衣或蓝袍,戴上那不合适的黑帽,他暂时能把一身的破布遮住,稍微体面一些。遇上那大户人家办事,教一干人等都剃头穿靴子,他便有了机会使头上脚下都干净利落一回。脏病使他迈不开步,正好举着面旗,或两条挽联,在马路边上缓缓的蹭。

可是,连作这点事,他也不算个好手。他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既没从洋车上成家立业,什么事都随着他的希望变成了“那么回事”。他那么大的个子,偏争着去打一面飞虎旗,或一对短窄的挽联;那较重的红伞与肃静牌等等,他都不肯去动。和个老人,小孩,甚至妇女,他也会去争竞。他不肯吃一点亏。

打着那么个小东西,他低着头,弯着背,口中叼着个由路上拾来的烟卷头儿,有气无力的慢慢的蹭。大家立定,他也许还走;大家已走,他也许多站一会儿;他似乎听不见那施号令的锣声。他更永远不看前后的距离停匀不停匀,左右的队列整齐不整齐,他走他的,低着头像作着个梦,又像思索着点高深的道理。那穿红衣的锣夫,与拿着绸旗的催押执事,几乎把所有的村话都向他骂去:“孙子!我说你呢,骆驼!你他妈的看齐!”他似乎也没有听见。打锣的过去给了他一锣锤,他翻了翻眼,朦胧的向四外看一下。没管打锣的说了什么,他留神的在地上找,看有没有值得拾起来的烟头儿。

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着人家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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