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 林天华的阳谋 (第2/2页)
李大力很满意他的表现,点了点头道:“能认识自己的错误就是好事。既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那就从董事长的位置上下来吧。
胡陵是专业的职业经理人,这一点还是能够相信的,我们都老了,你也不懂公司事物,胡陵坐在这个位置上才能发挥他最大的价值。”
林天华心中冷笑一声,这特么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嘛。
真特么以为老子不知道胡陵是你远方表亲是吧?
“好的,我没问题。”
李大力趁热打铁道:“既然如此,那我们现在就把文件签了....”
“等会。”
罗峰突然叫停,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罗峰的身上。
罗峰有理有据的道:“无论是哪个公司亦或者集团,公司章程中都有规定,如果发生股权转让,那么新股东自然进入股东会的权利,而现在,我有股权,所以我也是股东大会的人。
现在,我对你们正式提起反对意见,其一,股东大会并未通知我这个股东,其二,我不同意换董事长,我反对。”
早年间,大家都是混黑的,各种争权夺利之类的,什么没有见过呀?
现在罗峰突然开口,这也就让他们瞬间明白了这是林天华故意的,故意给他们找难堪,让他们下不来台!
李大力丝毫不慌的说道:“股东会最终的目的是投票,而我们现在所有人都支持换董事长,并且股权加起来超过百分之五十,你的反对无效。”
在规则之内,就按照规则办事,所以通过正规手段让林天华放弃董事长的位置,这也是最省心的办法。
当然,前提条件是...没有罗峰的参与!
“我提起股东诉讼。”罗峰冷笑一声。
一般情况下,罢免董事属于股东的法定权利,无论是否有理由均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有效决议解除其职务。
如果董事长不履行职责或不当履行职责,对公司利益造成了损害,那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可以在任期内免除其董事职务,罢免董事长。
中小股东可提出议案,争取到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达到了罢免董事长的目的。
在实践中,中小股东有时很难争取到足够数量的股份同意,此时股东大会就不能罢免董事长。
在这种情况下,小股东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即董事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天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起诉。
监事会、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内未提起诉讼,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这,也是林天华给罗峰的股权的意义!
“你的股份持有时间不足。”李大力面无表情的说道。
罗峰嗤笑一声:“我罗峰提起诉讼,云州法院敢不受理?秦远山敢不给我罗峰面子?”
在目前这个时代,公安厅厅长还兼任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