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回忆(4)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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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回忆(4)
陶老太和葛娟想反驳,可却不知道该如何辩驳。
刚才那么多人在屋里都看到、听到了。
陶爱华,也就是原主爷爷,低头抽着旱烟没说话。
陶正福恨恨的瞪了眼身边缩着的媳妇,
又把不善的眼神看向这个,之前没多注意过的侄女。
陶桃半点眼神欠奉,她安静乖巧的站在外婆孙秀芝的身边。
孙秀芝,是陈修文的母亲,她虽性格温柔,却更不乏女子的韧性。
哪怕陈家遭逢变故,家产被丈夫捐了,全家一起回老家生活,她也没叫过一句苦。
哪怕丈夫病逝,大儿子陈修远因替导师奔走被下放,她也撑住了。
她得好好活着。
她在,孩子们的家就在,陈家不能散了。
现在,女儿又先她一步走了,
一开始她确实很悲痛,以至于都没顾得上陶桃,
让她刚刚在西屋里说了那些犯忌讳的话,
好在陶家人都被镇住了。
现在想来,陶桃经此一事长大了,懂得拿捏事情了,
她自然不会给外孙女拖后腿。
见村长问陶家人话,她也只静等着陶家人回话。
她的宗旨就一个:她的女儿不能白死了。
她心里清楚,这事哪怕报公安了,她和外孙女也不见得就能讨到好。
可要想她们不报公安,就得给陶桃足够的补偿。
她也不多要,她只要她女儿女婿成亲后这14年,寄回家的津贴的一半。
另外一半,当是女婿为人子,应尽的孝义。况且这年陶家的吃穿嚼用、娶媳嫁女,肯定没少花钱。
公中的的钱怕是也不多,能省下来一半存着就是葛芳能当家了。也就是说,要陶正军一半的津贴,就等于把陶家的家底掏出大半了。
而葛娟这里,她要这女人,给她闺女披麻带孝。
再当着全村人的面,在她闺女坟前磕头认错,发誓一定会把陶桃当自己闺女养大,不得苛待。
听到一半的津贴,陶老太气得跳脚,“哪来那么些钱,这些年家里哪里不花销!”
她不想拿,老二结婚后寄回家的津贴,可是有好几千块,哪怕只给一半,也两千多块了。
可不等她再说话,村长又开口了,
“陈家婶子明理,这要的补偿合情合理,我是极认同的。
“虽说家里会有花销,可这不是还给留下了一半。”
说着,直接略过陶老太,转头问陶爱华,“叔你觉得呢?”
抬头看到陶家其他几人的不忿,又补充了一句,
“还是你们愿意报公安,或者给正军部队里发个电报?
“虽说正军两年多没消息了,但是没消息不代表他就人没了,他媳妇可是军嫂。”
众人都沉默了,
哪怕是三房的和陶小姑,也不得不承认,赔钱了结是最好的结果。
陶家众人心里门清,这事不能报公安。
报公安哪里还会有什么好,
不说葛娟,只陶家准没好名声,名声臭了,一家子血缘的,没一个能讨得了好的。
以后谁还敢把闺女嫁到他们陶家做媳妇?整个陶湾村都要受牵连。
这也是村长担心的,报公安是个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
再说害死军嫂这事,要是传到部队去,陶家人都不敢想象后果会有多严重。
让大嫂给弟媳披麻带孝,虽然过了点,可这会儿众人都没反对,只要同意不报公安就行。
至于孙秀芝要求葛娟,把陶桃当自己闺女养大,不得苛待。
大家都知道这就是个面子货。
但孙秀芝是外婆,陶家人都还活着呢,陶家族里不可能同意陶桃跟着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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