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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暧昧过 (第2/2页)

一圈圈涟漪开始在心里荡漾,漫开一阵阵酸楚。有时纵然人海阻隔,周身的感应器也总能一下捕捉到他的方位。

照说这般健硕身材不符合我的审美。工作室里各色男女模特穿梭,常有拍摄内衣广告的异常健美男模,但我偏好略有肌肉的高瘦男子,对十足的肌肉型男无感,且略有歧视。总觉肌肉过多会消耗脑部供氧,通常不会太聪明。而我受不了笨人。所以当世德靠近并展开追求时才觉好笑,并不放心上。

然当他不断有超越外表、令人惊艳的表达时……

也所以这一场恋情一旦开始格外凶猛。

世德穿着黑色短袖和灰色长裤,惯常的装束,没有刻意装扮。随着距离的渐近逐渐看清,也许他还是在衣橱中拣选过的:黑色短袖是c字打头的某品牌,我有一件一模一样只是尺码为S,他带我一起去买的情侣款;侧面有细黑滚边的灰色运动风格长裤,是他生日我在同一间买给他的礼物——他执意不肯要一套,甚至什么都不要,在我坚持下,才只肯接受一条长裤。

我检阅过他的衣橱,除了一套防尘罩收纳起来的西装与一件白衬衫之外,几乎全部是运动装束,来自A、N、U等字母打头的运动品牌,——以他的体格大约很难穿别的衣服。

不知是因我要来他才这样穿,还是本就这样穿好打算去见那个女人,又是否刻意,还是纯属无心,随便抓过便穿上。我希望他是刻意这样穿去见那个女人,那么,便是一种自我提醒:这是我和嘉叶的情侣装,这是嘉叶送给我的裤子。

但,谁知道呢?

他低着头,正一条腿搭在公寓门口的石台上拉伸,上身前倾,背阔肌鼓起,看不到脸和神情。却也照旧怕热,在12月的艳阳下淌着汗珠。

世德立在大太阳下的身体仿佛有金属反光,我戴上墨镜,司机在路边停下。长吸一口气,把所有情绪都吸入肺腑,下沉丹田,让心跳平稳,然后我推开车门。

“宝贝——”

听见声响,世德立刻迎上来,帮我关车门,轻车熟路拿过相机包背上,神色如常,没有我以为的不快。

“宝贝”这个普通俗气的称谓,唯独在世德口中变成一份礼物,用他独特的嗓音与吐字轻唤出来,蜂蜜般浓稠,丝缎般温柔。一声宝贝即是一份珍爱,而过往的每一声宝贝都能感受到他在骄纵、爱慕、想要我。

往常,我们会拥抱亲吻,但今天——

我指指时间,谢绝把背包放去楼上公寓的建议,和世德顺理成章地同步向星巴克方向走。他问我早上的拍摄顺利否,我谈起片场,谈起大平初做导演,却没有谈那场戏的内容和容蕙的台词。他告诉我今早例行运动,只是独自爬楼梯缺乏动力,于是哑铃练了几组胸腹。没人提及将要发生的会面。

这才发现他手上拿着两本书。他解释,“哦,我不喜欢,留着也没用,准备送给吕姐。”

我接过,一本是心灵鸡汤,另一本是瑜伽。我想一想,说,“这本我没看过,我要。”扣下了那本心灵鸡汤。不想他的行为给那个女人提供任何遐想,心灵鸡汤算怎么回事呢。他帮我装进背包,我又翻了翻另一本,确定没有任何夹带,才说,“给她好了,反正我又不喜欢瑜伽。”

照例是牵着手的,世德的手厚实温热。我故意慢半步走在身侧,从墨镜后悄悄窥视他侧脸,寻找蛛丝马迹。

阳光从树的枝叶间洒下光点,跳跃在他的发梢和身上,照到眼睛时他会微眯下,或者稍稍偏头。他的头发很短,眉骨略高,仿佛前额延伸处的断崖,两道浓黑的眉平躺在峭壁边上,把两只眼睛掩护在下面。又陡然崛起鼻梁,然后是一副不薄不厚的唇,不见得薄情,也说不上忠厚。我曾玩笑说他进化不完全,猿人的额头与眉骨那样高是为了晴天遮阳雨天遮雨,他便扮大猩猩捶胸顿足,然后来抓我……

以我苛刻的审美,世德不是美男子。然爆棚的阳刚之美,又胜普通的俊美一筹。

如今十足男人味是稀缺品,而我向来择善固执,轻易不肯改换口味,绝不俯就那些阴柔男子,尤其眉目若画肤若凝脂的伪娘。我自己已是十足十的女人,何必找个假货?天地之道,阳刚阴柔方是佳配。

世德一直笑说相比女人他更吸引男性,男人更欣赏壮硕的肌肉,女人反而并不喜欢。我曾经对此认同,然随着情感的日益加深而烟消云散:我不可能是特例,既然我可以改变审美,开始欣赏如此健硕的外型,那么别人也可以;而且依据一贯经验,通常和我在一起的男人总也会引起其它女性的觊觎。

那么,即将见到的那个女人,是一开始就垂涎世德的身材,还是如我一样,因为其它优点而改变了审美?

世德也并非我理想身高一八三,他不到一八零,是我发生恋情的唯一一个南方男性。他曾问起原因,我说此前认为南方无男人,通常不只是外型上的不够高大,内心也细腻委婉,不是我喜欢的爽朗明快。他认同之余十分自傲自矜,说除了他自己,他没有敬佩的男人,并自我夸赞一番让我赞同,说我应该支持他。尽管很想如他所愿,满足一下他的虚荣心,但我终究只是说,哪怕我并不认同你,但当别人反对你,我会跟你站在一起支持你;但如果只是你我之间,我会忠于自己。

不知为何想起这一幕。手心有些出汗,从世德掌中抽出,他看一眼即刻挺起胸膛。毫不客气,在他胸前抹了抹,一如往常,然后把擦干的手又重新塞回他手掌。他照旧只是笑了笑。

不,没有异样。

我把他的手攥得更紧了些。

“真懒。”他说。

每次出门忘记带纸巾,又不喜欢烘干,洗了手后总是翘着两手出来,都在世德身上擦干。通常喜欢选胸前的位置或手臂。他肠胃敏感,我担心湿衣服使他肚子不舒服,而手臂通常短袖,面积不够大,偏他很以胸肌为傲,面积既够大,摸起来也确实舒服,于是总是擦手的时候顺便揩油。他起初极为害羞和诧异,没想到我在公众场合也会这样大胆,全然不顾周围目光,但他很快习惯并且甘之如饴,一如我们之间常有的那样相互响应——一人所做的正是另一人所喜的。每次在他胸肌上抹手他都笑,而我一直没搞明白他在笑什么,是笑我粗心总不带纸巾,还是笑我懒——背包里有却懒得拿,抑或这样他也觉可爱——如同我其它令他感觉可爱的举止一样?

他的笑里总是充满宠溺,这次也没有例外。

星巴克在附近的购物中心里,距离世德公寓不到一公里距离,远远已可望见购物广场到处都是圣诞布置。明天即是平安夜,难怪梦露操心圣诞节。而我和世德已经计划好了,不会去外面凑热闹,就两个人安安静静窝在家里。我准备露一手做圣诞大餐,葡萄大虾,牛油果鸡丁,奶油蘑菇汤,热红酒——肉桂料包都买好了,然后吃完找部电影看,再然后——

数日前我们如是计划,世德等着听我说电影之后的安排,我便故意说,“睡觉。”

他立刻说,“不要。”

“那你想怎样?”

“爱爱,爱爱完了才觉觉。”

在一起后,我一直在退行,一路向牙牙学语的阶段倒退,不再会好好说话,吐字清楚发音清晰地说话,说话变得咿咿呀呀,还喜欢用叠词,觉觉,饭饭,肉肉,亲亲,抱抱,爱爱。然而当然,仅限在世德面前。结果世德也受熏陶感染,开始一并退行。

只是现在,原计划还能实现吗,我不知道。

这一趟,不敢说丝毫没有抱了壮士断腕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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