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天下生民如鱼肉 (第2/2页)
陈子服看弟弟还是不解,问道。
陈子灿点点头,扣儿的父母,都是死在那场混乱里。
建奴进京后,当年冬天,就颁布了圈地令。
说是要把近京各州县的“无主荒田”,分给南下的满洲人。
但实际上,这些明火执仗的匪徒,哪里管什么有主无主,走到哪里,就圈到哪里。
原先的田主,一声令下,立刻就被逐离家园。
连针头线脑,都不许携出。
田产家宅,屋内陈设,都成了满洲人所有。
妻女太老太丑的,让他带走,年轻漂亮的,自然不用多说……
京畿的通州,曾有人上奏朝廷:顺治元年十二月,圈地令下,老百姓良田被圈占三千余倾。
虽然号称另行补偿,实际上寸土皆无,反而要继续承担赋税。
为什么呢?
因为,所谓的补偿还没到位,第二年四月,又有满洲贵族来,将通州剩余的两千四百多顷农田,全部圈为马场。
而整个通州,所有的农田加起来,也就仅有这五千多顷而已。
通州失地之民无以糊口,只能拖儿带女,做了满洲田庄里的农奴。
雄州地方官也说,圈地之后,满路饿殍,城郭为空。
雄州现在空有户籍册,已经无民可牧。
这种惨状不是个别,而是建奴所到之处,无不如此。
直到四十多年后,康熙下令“嗣后永不许圈”,才告停止。
满洲人占有了大量良田,自己却养尊处优,不耕而食。
于是掳掠周边青壮,为其农奴。
又招募凶悍无赖之徒为庄头,唆使他们为自己抢夺人口田产,号称“带地投充”。
直到乾隆年间,依旧如此。
清初诗人方文有写道:“一自投充与圈占,汉人田地剩无多!”
作为农奴的汉人,就是满人的私产。
只能当一辈子两脚大牲口,甚至子孙后代,都被称为“家生子”,无法摆脱当牛做马的命运。
许多人不堪奴役凌辱,含恨自尽。
每年上报自杀而死的庄户,都有几千人,死而不报的,更是不计其数。
还有更多向往自由的农奴,选择了逃亡。
顺治三年,多尔衮谕令兵部,缉捕逃人。
说数月之内,满洲庄户逃亡者,就已经达到几万人,严重影响到了贵族老爷们的“生计”。
于是,这位残暴成性的九王爷下令,专门在兵部设立“督捕侍郎”。
明言:“捉拿逃人,乃清朝第一急务”。
地方官员,也以缉捕逃人,作为重要的考核标准。
若非叶知府大节有亏,以他抓逃的卖力程度,早就升上去了。
“逃人法”的特点,是薄惩逃人,重治窝主。
因为这些逃人,都是建奴的财产,抓住了还要发回原主,继续奴役。
而收留逃人者立斩,甚至他的邻居,和“十家长”、“百家长”,乃至地方官,如果没有及时发现,统统都要连坐。
顺治年间,刑部上书:“历年秋决重犯,半属窝逃……”
那些被逃人法牵连的,不仅仅是收留他们的亲友。
但凡是他们经过的地方,有给他们一顿饭,甚至一个馒头,或者留宿一晚的,都会被治罪。
于是,受株连的百姓相望于路,往往捕获一个逃人,就要连坐几十家。
授残民之官以恶法,就如同送凶戾之徒以钢刀,天下生民,尽为鱼肉!
也正因为这些,太行山葫芦王任老爷子,号称七十二家山寨总瓢把子,这么多年来纵横京畿,肆意骚扰。
清庭屡次用兵,都无法拔掉这颗眼皮底下的钉子。
他们太行群盗,最主要的来源,就是这些被抢走土地,夺去妻女的流民。
还有不愿连累他人,一心只想报仇的逃亡庄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