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红痣 (第2/2页)
麦子把自己这两天的经历原原本本的讲了一遍,听的廖步齐只觉得匪夷所思。
“我也是想不明白,嘶!”
麦子掐灭了烟,随即又点了一支。正准备讲话,手心突然疼了起来,就像是被针扎了一下。
揉了揉疼的地方,摊开手掌,麦子发现手心正中间的位置,竟然出现了个红色圆点,就像是一颗红痣。
红痣散出了几条细丝,很像是那种特别细的血管,那些细丝自红痣而出,弯曲着长了出去,最后在他的生命线汇聚。
那些细丝合并一处,变成了和生命线一样的粗细。
直到整条生命线全部变成了红色,连接手腕的那里,就开始一点点的变成了浅粉色,直至恢复如初。
这么一来,麦子生命线只有十分之一左右还是原本的样子,其余的位置,全部都被红痣出来的血丝填充。
“麦子,你没事吧。”廖步齐亲眼看到了整个过程,手里的烟都已经烧到了手指,这才醒过神来。
“没,没事。”麦子刚才觉得自己心脏一阵抽搐,就像是被一双大手攥着,死死的捏着。
掌心的红痣和纹路依旧存在,心脏却没有再难受了。
“你会不会碰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要不,回头咱找大师看看吧。”廖步齐站起来,拍了拍麦子的肩膀。
“哥,你们在家里吃饭吗?”
就在两人心事重重的时候,麦采儿走了进来,看着神情古怪的两人,有些愣住了。
“采儿,你在家啊。”廖步齐拍了拍自己的脸,笑着对麦采儿打招呼。
麦采儿穿着一条蓝色牛仔裤,白t上面只有个小狐狸的图案,齐刘海的黑色披肩发,看起来很是乖巧和漂亮。
要说颜值这块,一直以来都是个麦子觉得老天不公的问题,他爹妈长相都是可以的,而妹妹更是遗传了他们的优点。
唯独麦子,拉低了家庭颜值的整体水平,尽管看起来不丑,可最多也就是个中等水平,虽然他那双剑英目添了几分气质,可终究算不得帅哥行列。
“齐哥。”麦采儿甜甜的一笑,让人如沐春风。
“晚上我和你哥有局儿,你哥的女神从国外回来了,告诉咱爸妈,晚上不在家吃了啊。”廖步齐从小时候就喜欢叫麦子的父母为爸妈,问他原因,这家伙也不说。
如果不是大家知根知底,麦子很有理由怀疑,这家伙是不是自己爸妈从前把自己的一个孩子送人了,当然,这是无稽之谈,也就由着他去了。
“那好吧。”麦采儿狐疑的看着麦子两人,最后转身离开了。
“哦,对了,哥,别喝醉了啊,不然,哼哼……”走出门口,麦采儿又回头交代了一句,还不忘挥了挥粉拳。
“行了,麦子,别想那么多了,我估计你小子就是最近精神压力太大了,要我说呀,你就来城管……”
廖步齐说着连自己都不信的话,想要安慰一下麦子,可他后面的话,麦子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想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变化,那种隐隐的不安,在心头萦绕,总觉得,似乎要有什么大事发生,而那些事情,无一不和自己有关。
简单洗漱了下,换了身上次参加报社年会时买的休闲西服,这是廖步齐强烈要求的,毕竟王雪可是麦子的女神,这在当时的学校里,尽人皆知。
当然,麦子也以被拒绝了六十多次的光荣战绩,被全校男生钉在了耻辱架上,成为笑谈。
“当当当当当。”
一直无法打开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廖步齐屁颠屁颠的拿起来,接通以后放到了麦子耳朵上。
“小麦,稿子准备的怎么样了,领导可是一直催着呢。”打来电话的是麦子报社的同事张少平,这货溜须拍马最有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