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不去唱曲儿可惜了 (第2/2页)
有了刚才拉砖头的经验,沈莞这回没有硬撑,在附近雇了一辆拉脚的马车,给他把瓷砖材料子送到店里。
关门落锁,此时,天已彻底黑透。
这个时代的街头,并没有后现代华灯初上的繁华,也没有鳞次栉比的路灯,以及喧嚣的车水马龙。
更多的人还是在用双脚走路,或者骑自行车,或者,赶马车。
当人们的生活都处在同一水平线上,谁也不会嘲笑谁的狼狈,谁也不会有一了份稳妥的工作,还要好高骛远。
——奋斗在80年代的人,每一个人都是实干家。
只要劳动就能养家的生活,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让沈莞觉得无比踏实。
她就这样抱着一路的冲劲儿,回到了家里。
大狼狗地瓜已经被她冷落了好久,自从上次偷偷跑去找陆霆霄,沈莞再出门就没有带它了。
她也没有给狗拴绳,就让它在院子里来回的跑,狗也有狗的自由,索性乡下的空间够宽敞,邻居们也都很包容,甚至还都很喜欢她养的这只狼犬,经常会投喂给它东西吃。
然而被沈莞喂馋了的地瓜,根本就不屑别人家的东西,也从不在外面捡食。在家里待着它也不无聊,有事儿没事就去老爷子屋里讨喜,要么就是摇晃着黑色的大尾巴,跟在孙如后头瞎转悠。
用沈国良的话讲,谁养的狗像谁。因为自从地瓜来到家里,已经接了沈莞的班,成了全家的团宠了,在老爷子面前,除了他的宝贝孙女,数它地位最高。
沈莞一进门,地瓜就哈着气儿迎接过来,狗模样讨喜的围着她转圈。
沈莞累的一动都不想动,别提逗狗了,现在她就想钻进被子里睡一觉。
沈莞回屋倒了温水,洗脸洗手,最后洗脚。
地瓜则懂事的给她噙来毛巾,眨着杏眼巴巴的看着她。
沈莞擦完了脚,把毛巾扔到盆里,拿到外面洗干净晾在绳子上,正要进屋。
地瓜咬着她的裤腿,哼哼唧唧的往饭厅里拽她。
“我不吃饭。”
“哼哼,汪汪汪!”
沈莞:“……”
真多事。
沈莞面上虽然不耐烦。但还是按照狗子的意愿,去了饭厅。
孙如这几天晚上都做好吃的,今天亦是,就为了哄着沈莞,让她多吃几口饭。
没一会儿,饭菜就端了上来。
孙如最后拿了咸菜,趁着沈国良去拿酒了,她一脸好奇的坐在沈婉旁边儿问道:“今儿小卖部大婶碰见我,说你治安队的朋友给你来电话,是不是那个年轻的小队长?”
沈莞望着母亲八卦的表情,无奈的扯了扯唇角。
“是,他姓林,叫林玉兰。”
“林玉兰?他一个大小伙子,这名字起的怎么像个花姑娘似的?”孙如憋不住笑。
沈莞也笑,“那我怎么知道?不过我刚开始知道他名字的时候,心里就在想,他取了个这么艺术的名字,不去茶楼唱小曲儿真有点可惜!”